-1-我国传统村落存续特征和保护发展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曹昌智古代中国是世界文明的主要发源地之一。其中农耕文明作为中华文明的源头,在其发育、创生、传承和发展过程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上下五千年来,一代又一代炎黄子孙在广阔的乡村土地上,依赖浩如繁星的村庄聚落生生息息繁衍传承,创造了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至今我国还有近半数人口生活在广大乡村,为发展农村经济,弘扬农耕文化默默耕耘奉献。但是近些年,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由于思想认识上存在着重大缺失,以致越来越多有历史文化价值和民族、地域元素的传统村落和民居迅速消失,存续现状令人堪忧。有鉴于此,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促进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已经势在必行,刻不容缓。一、传统村落的概念及评价认定提出传统村落概念有一个时间点,即2012年。这一年在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之后,随即于12月31日印发了2013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文件指出:“制定专门规划,启动专项工程,加大力度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和民族、地域元素的传统村落和民居。”,这也是传统村落概念第一次出现在党和国家的重-2-要文件中。拯救传统村落行动,缘于2011年9月6日中央文史馆成立60周年座谈会。温家宝总理在听取了新聘国务院参事、中国文联副主席冯骥才关于抢救和保护古村落的建言后强调:“古村落的保护就是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对于物质遗产、非物质遗产以及传统文化的保护。”为贯彻落实总理指示,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等部门经过反复认真研究,确定了传统村落概念,并于2012年4月16日联署印发了在全国范围开展传统村落调查的通知。(一)传统村落的概念和文化内涵关于传统村落的概念,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的开展传统村落调查的通知中明确界定:“传统村落是指村落形成较早,拥有较丰富的传统资源,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应予以保护的村落。”这是组织开展传统村落调查、遴选、评价、界定、登录和制定保护发展措施的依据。此前,人们通常把历史遗存下来的村庄聚落称为古村落。学术界也称之乡土建筑。“传统”一词在中国汉语里,特指历史沿传下来的思想、文化、道德、风俗、艺术、制度以及行为方式等,是历史发展继承性的表现。这一词汇最明显的特征是强调文化和文脉从古至今的历史延续性,诠释了一个长期的动态变化过程。显而易见,传统村落是对有特殊保护意义的古村落所作的概念界定,具有清晰的-3-行政管理属性,更有利于体现古村落的传统文化内涵和历史价值。因而对于始建年代久远,经历了较长历史沿革,至今仍以农业人口居住和从事农业生产为主,并且保留着传统起居形态和文化形态的村落,采用传统村落的概念界定,较之仅以时空概念表述为古村落,在体现其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上更加贴切,更加丰富。传统村落的文化内涵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现存传统建筑风貌完整。即在村落中应当拥有一定规模和数量的传统建筑,同时要求历史遗存的文物古迹和建筑物、构筑物布局集中紧凑,用地面积达到保护区内建筑总用地的70%以上;建筑的形制、高度、体量、屋顶、墙体、门窗、色彩等基本保持着传统的地方风格和风貌特色。二是村落选址和格局保持传统特色。即村落的演变和发展基本延续了始建年代的堪舆选址特征,仍旧体现着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关系,蕴含着古代先民的天地人和哲学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建筑风水理念,以及儒家礼制规范和伦理道德;村落的各类建筑布局、路网格局大体保持着传统的空间结构、空间肌理和空间形态。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即村落依然保持着传统的富有生命力的生产、生活方式和鲜活的起居形态,以及依托传统方式和形态,在历代生息繁衍中创造的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的口头文化、体型文-4-化、造型文化和综合文化等等。活态传承尚须拥有经国家和省相关部门认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二)传统村落评价认定的构成要素评价认定传统村落,如同评价认定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一样,使之获得相应的法律地位或者行政地位并成为保护对象,都是基于立法保护和行政管理的需要,故而对所有保护对象需要分别设立法定要件和评价标准,并须经相应的行政机关核定公布。未经法定授权的行政机关批准,不得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命名,也就不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保护的地位。有鉴于此,为指导和规范传统村落的评价、界定、登录和保护发展,应当建立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按其历史文化内涵,分为三大构成要素:其一,村落传统建筑评价指标。包括传统建筑主要集中修建年代、建筑种类、风貌特征、用地面积、占保护区建筑总用地比例、整体保护程度。其二,村落选址和格局评价指标。包括村落始建年代、历史环境要素、传统格局保存程度、与自然生态环境协调状况、典型传统文化、民族文化、地域文化特征。其三,村落承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评价指标。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级别、传承方式、活动规模、代表性传承人。作为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尚需将三大构成要素逐项-5-进行量化分解和定性分析,从传统文化形态到其蕴含文脉,评价存有数量、真实性、完整性和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借助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的建立,不仅可以统一传统村落评价、界定标准,使之更加科学公正,而且可以有效地指导和评估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三)传统村落与其他村庄的区别1.传统村落与古村落通常情况下,人们习惯于把历史遗存下来的村庄称为古村落。因为这些村落始建年代久远,数量浩瀚,虽经历朝历代更迭兴替,其形态演变及文脉传承依然积淀着丰厚的历史信息。古村落的称谓广泛用于社会活动和学术研究,得到了普遍认同。然而一般意义上的古村落,虽有历史和传统文化,但在村落选址、传统格局、历史风貌、不同历史时期的建筑群规模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上,都不像传统村落那样具有传统文化、民族文化、地域文化的典型性、代表性和整体传承性,况且对于大部分古村落来说,传统建筑所剩无几,仅余零星散落的庙宇、祠堂、民居、驿道、渡口、石磨、古树、古井、古墓或古遗址。可见传统村落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古村落,也有别于按照新农村规划建设起来的村庄。2.传统村落与乡土建筑乡土建筑是对历史形成的村镇建筑聚落的泛称,越来越受到国内学术界和国际保护组织的关注。1999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在墨西哥通过了《乡土建筑遗产宪章》,成为乡土建筑保护的-6-国际性纲领文件。在我国,目前乡土建筑还没有作为独立的法定概念或行政概念与国际接轨,而是作为一种文化遗产的存续形态分别纳入文物保护单位或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加以保护。其特征是为满足乡村生产生活需要,村民因地制宜,自行建造的具有民族特色和地域风格的建筑,包括民居、寺庙、祠堂、书院、戏台、酒楼、商铺、作坊、牌坊、小桥等。乡土建筑保护的重点在建筑和建筑群落,虽然近些年来逐步从保护单纯的建筑形式、功能内涵,到保护聚落形态及其蕴涵的文化发生着转变,但是对其所在村镇的整体格局、传统风貌、历史文脉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涉及较少,和传统村落着眼于农耕文明和生产生活的整体保护发展有所不同。3.传统村落与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名村是一个法定概念,通过立法,赋予了特定的法律地位,适用国家强制力保护。传统村落则是行政概念,尚未纳入法制轨道。由于评价认定历史文化名村的法定条件是保护文物相当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因此历史文化名村无论是保存文物的数量和等级,还是历史文化价值,均比传统村落有着更高要求。尽管二者的申报评定在内容上相近,但是标准不尽相同。传统村落强调保护和发展农耕文化聚落载体的完整存续状态,在加强村落物质形态保护的同时,特别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不难理解,历史文化名村属于传统村落范畴,是以传统村落为基础,遴选出的精华和佼佼者。显然传-7-统村落是比历史文化名村更加宽泛的概念,确定这一概念的立足点,在于对古村落的文化遗产能保多保,尽可能多地留住我国农耕文明之根。二、解析传统村落的特质属性同世间所有事物一样,传统村落的形成、演变与发展也有属于自己的特殊轨迹和规律,这种轨迹和规律取决于传统村落的特质属性。研究传统村落的存续方式和文化内涵,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专门规划和相应公共政策,应当树立科学发展观,遵循客观规律,力求对于传统村落获得深刻认知,以科学的理论指导实践探索活动。(一)传统村落的空间结构与空间形态传统村落是在广大乡村地区形成的人口居住聚落。由于农耕劳作与起居生活依附于土地和山、水、林、牧等自然禀赋资源,因此生态环境对于生存发展至关重要。平原地区的村落通常选择在靠近河流、湖泊,或者地下水源丰沛的地址建造;丘陵山地的村落一般选择在靠山近水、地势高爽的向阳坡面营建。先民秉持着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哲学理念,尊重自然,敬畏自然,巧妙利用自然条件,使村落与沃土良田、山形水势有机融合,形成山、水、田园、阡陌、村落和谐共存的生态人文环境大格局,从而构成村落空间系统的基础。这与拥有相当人口规模和工商产业的城镇按照儒家礼制规范,集中紧凑规划成的空间格局极为不同。村民只选择在便于就近从事田间耕作的地点营建屋舍,于是-8-呈现出了分散的村落布局。如果说城镇是“大家闺秀”,那么村落就堪比“小家碧玉”,二者风采神韵迥然不同。因此保护传统村落不宜模仿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农村聚落星罗棋布地分散在广阔的乡村土地上,村落空间地域范围遵循着耕作半径的规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业生产完全依靠人的徒步出行来实现,携带农具早出晚归,必然受到时距的限制。对每个村落而言,最适宜农耕和起居的范围,莫过于以村落为中心,以徒步出行的耕作时距为半径,大体形成圆周,由圆周划定的空间地域。在农耕文明时代,耕作半径是村落选址的重要依据,成为衍生发展的客观规律。随着出行工具和出行方式的改进,耕作半径也相应加长加大,但是其规律不会改变。传统村落由特殊的空间系统构成,包括空间结构和空间形态。二者均受其所处社会阶段、社会秩序、生产方式、产品结构、经济水平、传统文化和民族、地域元素的深刻影响。概括来说,“聚族而居、血缘为纽、融于自然、自主衍生”是传统村落空间结构和空间形态最显著的存续特征。为了生存安全和生息繁衍的需要,我国传统村落大都聚族而居,虽有单姓村、主姓村、杂姓村之分,但是均以血缘关系为纽带,把众多家庭、家族、宗族连接为若干血缘族群,形成无形的社会内聚力和层级秩序。与此同时还融入了传统的伦理道德和建筑风水理念。由此产生的村落空间结构在用地功能分区上并不明显,甚至没有明确的功能布局界线,往往是通过不同血缘族群,-9-组成几个相对集中的组团式空间单元,安排居住建筑群和宗祠、厅堂等公共建筑,以及水井、池塘,晒场、磨房等生产生活设施,再以大街小巷联系沟通乡亲邻里。在族群聚落组团之间另辟开敞式公共活动空间和各种生产、文化设施。整个传统村落的空间结构有序展开,自大至小,有主有次,脉络清晰,层次分明。这也和按功能分区,以及礼制规范进行规划布局的城镇空间结构迥然有别。传统村落的空间形态绝不雷同,一村一貌,呈现出鲜明的地域乡土特色和建筑文化的多样性。这些村落不分大江南北,建房修路都与地形地貌紧密结合,因地制宜,顺应大自然,融于大自然。所有传统建筑,无论农舍民宅,还是庙宇祠堂;无论坡屋顶,还是平屋顶;无论开间大小,还是檐口高低,其单体建筑的基本形制多为一堂二室、中轴对称,在此基础上组合演变出各种群体建筑和院落类型。我国古代建筑历来为木构承重系统,受材料限制,传统村落的建筑体量普遍不大,街巷空间肌理弯曲变化,尺度舒适宜人。它们或沿水岸梯次递进向纵深延展,或沿山地等高线逐级抬升布点,使得建筑组群错落有致,空间收放自如,宛若珍珠一般撒落在自然山水和绿色植被之间,依偎在大地的怀抱。由于传统建筑材料离不开林木,同时又可就地取材,信手夯土,制砖,垒石,伐竹,编草,乃至石板铺路或覆顶,利用树皮籍以遮风避雨。于是按照传统工艺所进行的这种原生态建筑活动取法自然,造就了传统村落空间形态与自然环境亲和协调,形成了天-10-—地—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