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沿卫发〔2006〕37号自贡市沿滩区卫生局关于印发《自贡市沿滩区夏秋季传染病及重大疾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区级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现将我区制定的《自贡市沿滩区夏秋季传染病及重大疾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二OO六年五月六日主题词:印发夏秋季传染病重大疾病防控方案通知自贡市沿滩区卫生局文件—2—抄送:市卫生局,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动物疫情防治指挥部李雍麟副书记,张利权副区长自贡市沿滩区卫生局办公室2006年5月23日印发自贡市沿滩区夏秋季传染病及重大疾病防控工作方案夏秋季是传染病、各种重大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高发季节。夏秋季传染病和重大疾病主要有:一是呼吸道传染病,如流感、人禽流感、麻疹、腮腺炎、乙脑等;二是消化道传染病,如霍乱、痢疾、甲肝、乙肝等;三是其它重大疾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人感染猪链球菌病、钩体病、狂犬病等。另外,还有艾滋病、结核病、碘缺乏病等。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方针,切实做好我区夏秋季传染病及重大疾病防控工作。一、组织领导根据我区重大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区病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夏秋季传染病及重大疾病防控工作的—3—组织指挥、协调、督查等工作。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组织、协调、督查等工作。区病害防治专家组和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组分别负责全区夏秋季传染病、重大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指导、会诊、参与医疗救治等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组建夏秋季传染病、重大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传染病、重大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指挥、协调、保障等工作,医疗卫生单位行政负责为第一责任人。二、全员培训夏秋季传染病、重大疾病防控知识实行全员培训制度。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区卫生局印发的《关于开展“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疗质量管理年活动的通知》(自沿卫发[2006]31号文件)要求开展培训工作。全员培训工作由区卫生局牵头,区疾控中心具体承办,区卫生执法大队、区级医疗机构协办,对全区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业务技术骨干、公共卫生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工作在5月上旬完成。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所有医务人员开展全员再培训,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负责对乡村医生进行全员再培训。全员培训工作在5月上中旬全面完成。每位医务人员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10个学时。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培训计划,安排好培训工作,做好培训记录和培训效果评价工作。—4—培训主要内容为:《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夏秋季传染病及重大疾病防控知识、疫情网络直报等。重点疾病是:人禽流感疾病、人感染猪链球菌病、霍乱、钩体、狂犬病、甲肝、艾滋病等。三、监测报告全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必须按规定规范设立感染科,对发热病人、不明原因肺炎病人、腹泻病人等实行预检分诊制度。各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设立发热门诊、腹泻门诊室,落实预检分诊措施,设立独立的隔离病室。其它医疗机构设立相对独立的夏秋季传染病及重大疾病就诊处。全区所有医疗机构执行门诊就诊登记制度。对所有夏秋季门诊就诊病员监测体温,询问流行病学史,做好门诊登记工作。对发热病人、不明原因肺炎病人、腹泻病人要认真进行筛查。对已确诊或疑似诊断为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病例,要按规定的规范报告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告疫情。全区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报告管理规范由区疾控中心起草,报卫生局审定后印发。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及人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人员、各医疗卫生机构及从业人员为法定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责任单位和人员。四、应急反应对一般性传染病或尚不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大疾病—5—按常规处置。对甲类传染病或参照甲类传染病管理疾病、新发重大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按重大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处置,要重点做好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疫区封锁隔离、流调消杀、患者的隔离救治、会诊转诊等重点环节工作。五、医疗救治对夏秋季传染病、重大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员的医疗救治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对一般传染病、重大疾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员可以留在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做好救治环节各项工作。对需要转定点医疗机构或有救治资质医疗机构救治的病员应当及时转诊。其中对首发人禽流感、艾滋病、霍乱等病例需经省级有资质医疗机构才能确诊。人禽流感、人感染猪链球菌病原则上转市一、四医院救治,艾滋病、结核病转有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六、物资储备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在5月底前做好夏秋季传染病、重大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储备。物资储备应当由专兼职人员专柜储存保管,分类登记造册,及时清理更换过期物资,及时补齐补足防控物资。物资储备的重点是消杀物资、隔离防护物资、急救、救治物品药品等。七、部门协作夏秋季传染病、重大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防—6—控信息应当及时同相关部门沟通交流。要加强与区畜牧部门、公安部门、工商部门、计生部门、教育部门、宣传部门等的沟通。全区疫情信息、防控信息由区卫生应急办负责向相关部门通报或由应急办根据需要指定有关单位向相关部门通报。需要部门间相互配合协作的应当积极配合协作。八、健康教育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把健康宣传教育与促进工作作为防控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医疗卫生机构显著位置设立健康宣传教育阵地。夏秋季每月至少出1—2期相关疾病防控宣传知识,必要时要随时更换健康宣传教育内容。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利用农村赶集、节假日、卫生三下乡、科普下乡活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医疗人员广泛开展健康宣传与健康促进活动。也可利用宣传标语、宣传单、广播电视等形式广泛开展健康宣传。同时,所有医务人员应当积极向就诊病员及家属宣传健康防病知识。九、督促检查区卫生局负责对全区医疗机构督促检查工作。督促检查定期与不定期方式进行。督促检查结果作为公共卫生年度目标考核的依据之一。区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具体负责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工作,区疾控中心具体负责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与督促。上级医疗机构具体负责下级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与技术支持。十、责任追究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7—卫生行业规范行为的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和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