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0页成都万科金色海蓉项目一期人防设备制作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成都一航万科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四川南方开创实业有限公司第2页共20页成都万科金色海蓉项目一期人防设备制作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甲方:成都一航万科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四川南方开创实业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总则1、工程名称:成都万科金色海蓉项目一期人防设备制作安装工程。2、工程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高攀路万科金色海蓉项目3、工程范围:成都万科金色海蓉一期项目人防地下室平时人防工程相关人防设备、材料供应、工程安装及调试(详见人防施工图纸)。4、承包方式:按施工图和招标工程的全部内容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5、工程质量等级:合格。二、货品及安装1、进场日期:门框、封堵框安装:门扇等安装、验收完毕:其它配件供货时间以甲方项目经理部书面通知为准。(如有调整以甲方项目经理部书面通知为准)。预埋件及门框安装在具备施工条件情况下,乙方必须在进场后48小时内完成。2、交货安装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高攀路万科金色海蓉项目施工现场。三、合约条款1.1工程造价:本合同总金额为:元,(小写:¥元)。1.2合同价格包含内容:价格按综合包干价格计算,为完工验收交付使用价格,已包括材料设备、包装、运输、安装、安装材料、预埋件的施工、技术措施费、合理损耗、利润、机械费、管理费及税金等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水电费用已包含在乙方投标报价中,由乙方直接向总包单位支付。第3页共20页2、付款:2.1本工程无预付款。2.2合同签订,完成预埋件施工,凭乙方发票、预埋件验收记录(政府规定部门)、总包、监理、甲方工地代表出具的形象进度证明付至合同总额的40%。2.3门框、封堵框到现场验收无误、安装完毕,凭乙方发票付至合同造价的70%。2.4门扇等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成后,凭乙方发票、验收合格记录(政府规定部门)、总包、监理、甲方工地代表出具的形象进度证明付至结算总价的95%。2.5余款在保修两年期满后凭乙方发票及甲方或甲方委托使用人出具的合格证明办理余款支付手续。2.6以上付款均需满足甲方月集中付款要求,甲方向乙方付款的固定时间为每月22日,乙方进度款报告必须于上述固定付款时间的前20天报至监理工程师处,监理4天内审核完毕后报送甲方现场工程师,甲方在收到付款申请后16天内审核完毕并支付工程款。3、质量:3.1乙方应保证送到工地之所有产品符合本合约内容,安装工艺、技术参数必须达到合同签订时双方确定的样板质量及正常使用要求,满足设计要求及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的有关法规及规范规定;3.2甲方委托:四川康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驻工地总代表为。监理公司按甲方授权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监督。乙方应无条件接收监理监督。3.3甲方及甲方委托人有权在通知或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对乙方的生产过程、质量及备料情况进行抽查;3.4若货品质量不满足要求而乙方又未在3日内改善,甲方有权就因此造成的损失费用提出索赔并通告政府主管部门。4、验收:4.1根据材料设备清单及设计、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政府有关技术及主管部门的规定验收,每种材料、设备进场、退场时,应知会监理进行核实后方可进行;4.2验收品质证明文件如: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证明、产品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相关技术文件;4.3材料设备应确保安装稳固、完好无损、启闭灵活、强度满足人防要求;第4页共20页4.4在钢筋绑扎完成、总包通知的混凝土浇注时间之前,乙方须保证预埋部分及其它与人防验收有关的部位通过政府人防部门隐蔽验收;4.5在地下室施工完成,总包方通知的地下室主体核验时间之前,乙方须确保人防工程通过政府人防部门验收;4.6确认合格后,各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5、安全:5.1乙方进入工地现场后应遵守总包方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章制度,及政府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对现场交通、噪音、卫生、场外污染之管理规定;5.2乙方自行负责因未遵守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后果及经济损失。6、甲方责任:6.1甲方驻工地代表为:张建明,甲方的指令经甲方工地代表签署后生效;6.2负责在工期不变的情况下,根据现场进度安排乙方作业点;6.3负责总包配合费用;6.4负责按照合同付款方式支付款项;6.5有权委托监理公司及使用、保养单位参与材料品质及数量验收;6.6有权委托物业公司履行保修条款。7、乙方责任:7.1负责如期保质交货及安装;7.2负责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图纸会审、合同备案、验收等手续办理;7.3负责安装过程中的进度掌握、工程质量自检并作为资料在完工后移交甲方;7.4负责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甲方通过,维持现场整洁,垃圾随时清运;7.5负责货品或组成货品的零配件供应;7.6负责安装现场其他及本工程半成品、成品的保护,若损坏,则承担费用;7.7负责无偿向甲方指定人员进行货品的使用及保养技术交底;7.8负责接受总包方、监理的管理,在接到浇注时间、主体验收时间通知后及时参与本工程验收,并保证乙方供货及施工人防工程验收合格;7.9如人防主管部门有新的规定及要求,负责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总包方,以便及时处理。7.10乙方本工程负责人为,负责人应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第5页共20页7.11本工程乙方项目负责人在进场前两周开始参加甲方项目部周例会,每周两次到现场了解现场施工进度,并就备料、生产情况及现场施工条件与监理单位、总包单位、甲方进行沟通。7.12乙方人防设备安装工期不计入总包单位总控进度计划,乙方应以总包单位施工进度为准,全力配合总包单位保证工程主体施工进度。乙方应接受总包单位的现场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根据人防设备安装需要24小时内随时到场安装。7.13乙方进场前须根据总包单位总控进度计划编制安装计划,向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甲方提交审批。7.14投标单位在安装过程中应保证人防设备吊装及时,总包单位满堂脚手架搭设之前所有需预埋的人防设备应吊装到位。7.15安装过程中如需支架等辅助材料,乙方应向总包单位提交借用物品清单,经总包单位同意后方可使用。8、处罚条例:8.1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在施工条件具备情况下,若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进场、交货、安装、参与验收、影响验收,则每拖延一天,罚款人民币5000元;验收取证时间延迟一天罚款壹万元;若延迟时间超过5日,甲方有权终止合约并向乙方索赔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并通告政府主管部门;非乙方原因影响不受此条款限制。8.2人防设备预埋阶段,乙方应保证全天24小时随时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到场进行设备预埋工作。乙方必须保证总包方的混凝土浇筑时间,若因预埋耽误总包工期或返工、人防验收不合格而耽误现场的施工进度,每耽误一天,罚工程款总额的1.5%,非乙方原因影响不受此条款限制。8.3乙方必须保证所承包人防设备制作安装工程一次性验收通过,否则造成的返工、总承包工程工期延误等损失,均无条件由乙方承担。9、保修:9.1本次货品及安装的保修期:自调试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两年;9.2保修期间,乙方对货品及安装质量负全部责任,因产品或安装质量原因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9.3甲方或甲方委托人按合同内保修负责人的通信地址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进行保修;9.4乙方应保证保修的时间性,在收到甲方或甲方委托人通知后,不论保修工程量第6页共20页大小及项目多少,均应及时赶到现场,具体时间如下:9.5本系统出现故障,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6小时内完成维修;9.6其他情况下,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二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维修项目。否则,视为认可甲方处理;9.7当乙方未按9.5、9.6款规定时间到场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委派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业主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在经由乙方确认,因此保修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保修款中扣除;9.8当乙方保修款不能满足9.7需要的情况下,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按有关法律程序向乙方追回;9.9乙方保修负责人:通讯地址:电话:传真:9.10第9.9款若有变动需及时知会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否则无法联系时,视为同意甲方传达之信息;9.11乙方保修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的规章制度,若在户内则应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礼貌、完工清场;9.12乙方应保证在进行保修处理后半年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否则即使保修期满,也应继续保修。10、合同附件:10.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0.2合同附件与合同内容具同等效力;10.3所有投标承诺均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有出入之处以本合同为准;10.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每份均需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10.5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本合约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未尽事宜,协商解决。第7页共20页甲方:成都一航万科滨江房地产开发乙方:《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代表:代表:日期:日期:开户行:开户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第8页共20页附件1廉洁合作协议书甲方:成都一航万科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四川南方开创实业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签署了《成都万科金色海蓉项目一期人防设备制作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为加强项目进行期间的廉洁合作,确保项目高效优质完成,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洁合作行为准则。1.甲方责任1.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1.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洁合作教育。1.3.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的宴请,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接受包括但不限于实物、现金或礼券等经济利益。1.4.甲方在项目实施期间发现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受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乙方单位领导(乙方举报电话附后)。1.5.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洁合作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甲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1.6.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甲方举报电话附后)违反廉洁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2.乙方责任2.1.乙方应保证乙方有关人员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2.2.乙方不得宴请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赠送甲方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实物、现金或礼券等经济利益。2.3.乙方单位在项目实施期间发现乙方人员任何向甲方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单位领导(甲方举报电话附后)。2.4.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项目实施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2.5.乙方单位人员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单位领导举报(甲方举报电话附后);如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第9页共20页方承诺在总价的基础上再让利10%,并对本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2.6.如因乙方单位及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国家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终止《成都万科金色海蓉项目一期人防设备制作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举报电话:先生或女士传真:e-mail:甲方举报电话:028-84781999转201巩先生传真:028-84781888巩先生收e-mail:gongl@vanke.com[以下无正文]甲方:成都一航万科滨江房地产开发乙方:四川南方开创实业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签约日期:签约日期:第10页共20页附件乙方关于遵守《成都万科“一站式总包”管理规定》的承诺对于本工程,乙方承诺按本施工合同约定及《成都万科“一站式总包”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服从所在项目各总承包单位对自身承建工程的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