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假冒伪劣商品现状研究及对策摘要: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农民朋友们在用自己的血汗创造社会财富,构筑国民经济基础的同时,却承受着不能承受之痛――假冒伪劣商品的坑害。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意识、能力也在日益增强,国家在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力度在逐渐加大,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在农村,从生产资料到与衣食住行息息相关的生活必需用品,假冒伪劣产品依然是无孔不入。假冒伪劣商品仍旧泛滥,农民消费权益屡屡受损。一些消费者贪图小便宜,积极购买,加上政府治理力度不够,假冒伪劣产品更加泛滥。假冒伪劣产品已经普及到食品、药品、家用电器、农资等各种产品,不仅扰乱了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给人民的生活以及工农业带来了极大的损害。本文先从农村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入手,分析假冒伪劣产品的现状及出现原因,再针对原因做出一系列的治理措施,最后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与观点,希望农村消费者能够警醒,加入坚决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行列中来用实际行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键词:治理措施;假冒伪劣商品;成因年来我国农村市场的假冒伪劣商品层出不穷,农村全然成了假冒伪劣商品的倾销地,如天堂一般。假冒伪劣商品出现在农村的频率大大高于城市,有些制假贩假的行为甚至直接针对农村市场,这给广大农村消费者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同时也弱化了农村市场。农村市场日益成为假冒伪劣商品的聚集区,农民作为假冒伪劣商品的重要消费群体,由于受收入水平、消费习惯及维权等方面的限制,还未能自觉参与到抵制假冒伪劣的现象。假冒伪劣商品问题是多年来困扰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近几年已引起人们的重视,政府主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在城市市场打假方面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做了不少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农村市场,打假工作仍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尤其是农村工业品市场,假冒伪劣商品问题仍然比较严重,既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又影响了乡村的发展。一、农村假冒伪劣商品的现状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规定,假冒伪劣包括四种情形:一是掺杂、掺假;二是以假充真;三是以次充好;四是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假冒产品是指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从而使客户、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就是正版的产品。伪劣产品是指质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在国际上假冒伪劣产品被视为是仅次于贩毒的世界第二大公害。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一项调查显示,假冒伪劣商品在农村越来越猖獗,农村市场正在面临着各种假冒伪劣商品的侵蚀,主要是衣服、食品、药品、家电、烟、酒、化妆品等,包括了人们的衣食住行。当前,假冒伪劣产品泛滥成灾,不仅坑害了广大消费者,损害了国家利益,而且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严重地危害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假冒伪劣在我国呈现屡禁不止的态势,甚至在部分地区还相当猖獗。大量的假冒伪劣商品充斥着农村市场,对农村的经济环境和发展构成了特别大的伤害。长久以来,禁而不绝的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因为农村监管不严、人民法制意识不强导致农村成为假冒伪劣产品的倾销地。二、农村假冒伪劣商品的危害假冒伪劣产品盛行,扰乱社会秩序,已经影响名优企业的信誉和生产销售,对人民的生活消费造成困扰,阻碍国民经济的发展。各种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之范围广法、手段诡谲、后果严重已经达到了令人无法容忍的程度。(一)危害人民的身体健康,损害财产安全全国各地每年都会出现毒酒事件,都会有数以千计的消费者中毒致残致死;春节期间,每年都有大批量的假冒伪劣的烟花爆竹销往农村,危害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劣质电器、电线也是造成事故的元凶,造成火灾或是电到人;还有大量的变质变坏的小零食,一般都是农村的小孩子吃,不仅影响身体健康,还影响智力发育。(二)给农业生产造成破坏农村生产关系到所有老百姓的菜篮子和米袋子,如果农民在种子、化肥、农药等基础农资产品的消费上遭遇困难,而又因为维权困难而得不到彻底解决,长此以往下去只会让坑农害农行为越来越嚣张,最终威胁到的是农业生产安全。如在棉花羊毛中掺假,严重危机棉纺毛纺的发展,种子不发芽、农药不杀虫、化肥不促长造成农作物和粮食严重减产,甚至颗粒无收。农民甚至为此倾家荡产,有苦无处诉。(三)给名优企业造成极大的危害,使名优企业的名誉受损畅销的名优产品被假冒侵权是司空见惯的事实。市场上被假冒的产品都是一些质地优良,深受消费者喜欢的在国内外市场上都有较好信誉的品牌产品,名优企业产品的市场被挤占,企业辛苦创立的品牌形象受到损害。还有的地方出现打假主题错位现象,企业为了打假甚至出现频临倒闭的现象。例如曾获得巴拿马博览会金奖山西汾阳杏花村汾酒受到山西朔州假酒案的连累,销量下降了将近一般,多年来盈利的企业因此亏损。正由于假冒伪劣产品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更有的甚至更超过了真品的销量使企业荣誉受损,销售量下降、效益滑坡、生产力闲置、工人下岗、合法企业频临倒闭。曾风靡一时的太阳牌锅巴现在已经是西边的太阳风光不再。假冒产品破坏了名优企业产品的形象,让消费者难辨真伪,望而生畏已经使名优企业的损失惨重,又为由于假冒伪劣产品引起的事故索赔和为捍卫自身荣誉的所进行的调查、诉讼、打假所支付的各类费用,又使企业在经济和精神方面不堪重负。如玉溪卷烟厂与假冒红塔山香烟每年在打假维权方面都耗资逾亿。三、农村假冒伪劣商品泛滥的原因分析农民最受假冒伪劣商品的坑害,不仅仅是因为农民是市场上最大的消费群体,还存在着诸多原因:(一)农村消费者辨假能力差、消费水平低、维权意识不强相对于城市居民来说农民识假辩假能力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如轰动全国的毒奶粉事件,很多的农村的父母是在铺天盖地的公告下才知道领着孩子去医院检查,喝水的杯子也是没有任何标示的,还有一些没有通过药监局审核的不明药物每年都会大批量的运往农村。大多数农民不会联想到他们身体不健康是和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而是听天由命,承受痛苦。(二)农村的市场环境更适合假冒伪劣商品的生存农村是制假售假的重灾区,因为与城镇相比,农村市场更适合假冒伪劣商品的生存。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居民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打假的呼声越来越高。执法部门在城市也加大了打假的力度,使不法商家在城市经营假冒伪劣商品有越来越大的风险,往往是得不偿失。所以,很多不法商家就把在城市无立足之地假冒伪劣商品售像信息不灵的农村,以至于农村市场出现了品种繁多、数量庞大的假冒伪劣产品。(三)执法监管不完善1、市场法治不健全。目前在我国虽然制订了许多有关打假的相关法律法规,但有些法律法规制定的还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如在《商品质量法》中缺少详细的追究责任的办法;对于举报假冒伪劣商品生产窝点的举报人的奖励办法在有关法律法规中也没有涉及。[1]这些问题都给制假售假者有可乘之机。2、各种监管缺失。农村幅员广阔,点多线长,一些执法部门在农村根本没有设立。比如,监管机关只设在县级以上,基层监管缺乏,使得假冒伪劣产品认为天高皇帝远。更有些执法人员素质低下,为谋取个人利益,在工作中徇私舞弊,给制假售假者通风报信,互相勾结,纵容包庇的现象时有发生,更有甚者甚至会直接参与制假售假等也增加了打击制假售假者的难度。四、农村假冒伪劣商品的治理对策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既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行为,为市场经济有序、快速发展提供保障基础,也是体现我党执政为民的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它也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营造良好市场和投资环境的需要。[2]由于现行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制度落后,政出多门等是造成农村市场失管的主要原因。出现了市场混乱互相推诿、多头管理先利益的现状。想要解决好这一根本原因,应该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加强农民消费者的教育1、提高农村消费者的整体素质,使其对商品和服务具有一定的识别能力。2、引导消费者进行科学合理、文明健康、适度适量的消费。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念。3、帮助农村消费者掌握生产消费所必须知道的常识。4、加强消费者识假辩假和维权的能力。让农村消费者知道假冒伪劣商品为什么不能买,买了又该怎么办。不断提高他们的品质和维权意识。5、让消费者了解假冒伪劣商品给生产生活所带来的危害。(二)完善农村商贸体系1、建立健全农村市场长效的有效机制,实施农村市场监管机制。建议国家尽快完善农村市场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全面完善法律法规。依托已经建立各项打假的网络体系,发现查处违法行为,将假冒伪劣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产品安全社会监督,努力营造安全的社会氛围。2、积极推进农村商品示范店的建设,合理布局农村的超市,努力打通商品从厂家到农村商家的关节,让农民在购买商品时有更大选择余地;对农村市场经营主体准入严格把关,加强培训农村商品经营业主,增强他们辨别商品真伪的能力;建立和落实进货验收制度,严把关商品的进货、初核,确保合格产品走进农村市场。3、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规范农资经营行为,突出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肥料、农机具、农膜等违法经营行为,切实解决农牧民生产后顾之忧。[3]强化违法广告的查处,展开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为重点内容的整治活动。(三)加强法制法规的建设,加大处罚力度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制假售假的行为的处罚有如隔靴搔痒,对制假售假的企业的处罚与其所获得利润根本无法相提并论,根本起不到震慑的作用。正因为我国的法律法规对制假售假的纵容,假冒伪劣商品才会在我国屡禁不绝,才使得制假售假的企业层出不穷,甚至有的企业更是屡犯不改。因此我们必须加强法制法规的建设,加大对制假售假商品企业的惩罚力度。对于制假售假商品的企业,一旦发现,不但要没收其非法所得,还要处以高额罚款,罚款的数额应足以使其破产,同时还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另外,还可以设立终身追究,让企业对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承担终身责任。无论何时何地,企业一旦被发现涉及假冒伪劣都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只有如此才能使制假售假的企业得不偿失,不敢以身试法。(四)发挥舆论的监督,形成良好的打假风气加大执法宣传力度,树立典范,弘扬正气。通过宣传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的自律能力,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识假拒假,[4]进一步规范媒体行为,让其充分发挥群众眼睛的重要作用,通过广播、报刊、电视等各种形式对假冒伪劣商品进行曝光,警醒消费者不要购买,打击制假售假道德嚣张气焰,把制假售假者当做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在全社会形成打假治劣的良好风气。结束语其实,近年来,国家在农村消费市场的监管和维权方面已经做出了不少的努力,现阶段需要完善的是,让维权意识在农民群体中深入人心,并且主动提供消费行为的指导,让农民树立起正确消费观念,进而掌握维权的方法方式,打通农民维权的渠道,让农民维权不再困难。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公众认知度也越来越高,消费者主动维权的意识也在逐渐增强。然而,在农民这一最庞大的消费者群体中间,他们的维权意识还稍显陌生,维权还仍然是一个模糊的概念。近年来,农民收入明显增幅,但农民在消费中的弱势地位却没能得以改善。农民的权益不能被忽视,农村更不应成为被3・15遗忘的角落。参考文献:[1]曹涤环.假冒伪劣农资的新动向及其打假对策[J].农药研究与应用.2011(2)[2]肖陆军.中国食品安全的迷惑与思考[A].2011中国科协热点问题学术报告会论文集.2011年[3]刘磊.浅议农村假冒伪劣商品存在的原因及治理对策[J].农村经济与科技.2009(7)[4]丁志华,谢守祥.对我国假冒伪劣商品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J].内蒙古煤炭经济.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