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XX公司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1关于印发《XX公司采煤工作面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44XX公司采掘专业隐患排查管理制度...................................................77矿井采掘专业达标规划........................................................................79图纸审批管理制度................................................................................90顶板管理制度........................................................................................92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951XX公司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XX公司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实施,充分发挥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对矿井安全生产的指导作用,促进技术管理的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保障安全生产,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在XX公司的所有采掘工作面。临时性局部工程可编制针对性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第三条以下工程施工或作业必须编制作业规程:1、采煤工作面回采作业;2、井巷掘进(长度大于100m);3、大型硐室的施工、大型设备安装;4、独立的防治水单位工程。5、井巷修理(长度大于50m)。第四条以下工程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局部巷道掘进(长度小于100m);2、简易车场施工;3、小型硐室施工;4、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扩巷、过断层、破碎带、过老巷、托煤、处理冒顶、片帮;5、采煤工作面变更上、下端头支护形式、串联通风;6、巷道贯通、过断层、通过复杂地质带、穿越老巷、挑顶、扩帮、拉底、铺设轨道、施工临时水仓、绞车窝、巷修;7、井下使用易燃、易爆物质及能够产生引发易燃、易爆物品燃烧、爆炸热能的设备;8、井下进行电焊、气焊、喷灯焊及使用射钉枪、电锤作业;29、进行探放水、地质探查工程施工及作业;10、通风系统调整、串联通风;11、井下有计划大面积停电后恢复供电;12、井下供电、排水、提升、运输、压风系统的大型检修;13、井下抢险救灾演习;14、试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15、井下其它需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或作业。第五条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原则: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2、编制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经济效益。3、在开工前,按照程序和时间要求,必须严格按照“一面一规程”的原则进行编制,不得沿用、套用作业规程,严禁无规程、无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生产。4、每个工作面都应根据本煤层和邻近采区的水文地质和瓦斯、矿压观测等资料,确定编制工作面作业规程的依据和内容。第六条各区队及科室要做好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学习贯彻及考试、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作业规程及施工措施的贯彻记录必须包括组织人、贯彻人、贯彻时间、贯彻地点等相关内容。第七条由区队的技术员负责编制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做3到:内容、图纸齐全,语言简明、准确、规范;图表满足生产需要,采用规范图例,内容和标注齐全,比例恰当、图面清晰,按章节顺序编号,采用计算机编制打印。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版面统一采用A4纸,章标题采用加黑小二号宋体字,章内节标题采用加黑小三号宋体字,正文为四号宋体字,正文表格内文字采用五号宋体字,行间距为28磅。文字和表格页面设置上下各为2.8cm,左右各2.5cm,页码设置在页面下端中间位置。页码设置“第×页,总×页”。第八条编制作业规程,必须具备下列文件、资料:1、经批准的有关设计文件等资料。2、地质测量部门提供的经过批准的水文、地质说明书。3、临近工作面的矿压观测,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水害等资料。4、由防突科提供的经过批准的通风瓦斯资料。5、由机运科提供的经过批准的供电、供水、生产系统图、设备选型计算及布置和设计安装图。6、《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煤矿井巷质量验收标准》、《工种岗位责任制》等。7、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第九条作业规程的编制程序1、采掘工程开工前30天,技术科负责牵头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照巷道设计图纸共同研究采掘各系统布置及安全技术要求,形成统一意见,经分管领导审阅后,复印下发给相关业务科室进行资料准备。42、技术科于采掘工程开工前20天下达工程委托书。各业务科室在开工前20天之前向施工区队提供相关技术文件、资料和设计。3、采掘区队接到工程委托书后,由总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生产、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有经验的工人代表,对工作面煤层情况、地质构造情况、工作面相邻情况进行现场勘查,检查现场的生产条件、预测生产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讨论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明确生产的程序和任务,为作业规程的编制做好准备工作,技术员必须作好“现场勘查讨论报告”并记录备查。4、作业规程编写人员在编写前应做到以下几点:(1)明确施工任务和计划采用的主要工艺;(2)熟悉现场情况,进行相关的分析研究;(3)熟悉有关部门提供的技术资料。5、采掘区队技术员根据开工前现场勘查讨论报告,在开工前15天写出作业规程的初稿,初稿编制时,必须按照附件1的《采掘作业规程编制内容规定》进行编制。技术员完成作业规程编制之后,应征求区队负责人的意见,获得同意并签字后,上报审批。6、作业规程编制内容应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对工程质量的要求符合《河南省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中的规定。7、所有作业规程必须按照“正规循环作业”要求编制规程,采掘工作面遇有特殊情况(如地质构造、煤岩及瓦斯突出、水、瓦斯、火、过老空、开口、贯通等)的非正规作业时,必须制定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8、作业规程应分为技术、组织、安全三大部分。9、规程的编制要突出瓦斯预防、治理,要体现瓦斯治理优先的原则,要5有具体、齐全的瓦斯防治及管理措施,规程中对瓦斯监测、监控要详细进行描述。10、规程编制中要根据地质说明书,详细写明防治水要求和安全措施。11、保证煤质的各项措施要详细说明。12、在掘进作业规程中必须有锚杆拉拔力检测措施。13、采掘工作面中“三条生命线”管理(压风、供水、通讯)要明确。14、支护材料的防丢失、防损坏应明确。第十条作业规程的修改、补充作业规程在执行过程中,因地质条件发生变化、主要机电设施使用情况发生变化,施工单位要及时对作业规程进行修改或者补充。第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须重新编制作业规程1、地质条件和围岩有较大变化;2、改变了原巷道规格和支护形式;3、改变了原施工工艺和主要工序安排;4、原作业规程与现场情况不符合失去可操作性。第十二条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要求1、除正规采掘工程按要求编制作业规程外,其它单项零星工程以及上级有关文件和安全规程明文规定编制专项措施的工艺等,必须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2、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根据施工现场生产条件发生变化的实际情况编写。3、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预见性、针对性、可行性。编制前,编制人员必须先到现场勘察工作面的实际情况,掌握现场施工条件,要使专项施工措施符合施工安全的要求。6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及时编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施工过程中遇到影响施工的断层、褶曲、老空等;(2)遇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冒顶区、应力集中区;(3)施工过程中遇松软的煤、岩层或流沙性地层;(4)在火区附近、注浆采区下分层威胁施工安全;(5)施工现场地质条件、施工方法、支护方式发生变化,与作业规程不符;(6)作业规程有关规定不具体或未包括的内容;(7)巷道开口、搁抬棚、两巷道贯通时;(8)工作面施工结束进行设备回收时;(9)其他可能受到危害或威胁的施工现场。5、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内容。(1)施工方法、工艺、工序安排等;(2)支护方式和支护材料;(3)生产系统与原规程不同的,在措施中说明;(4)工程的规格尺寸等,要有附图;(5)其他措施有关内容。第十三条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业务科室根据工程需要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进行准备,同时提供有关图纸资料,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和资料后,要深入现场调查研究,确定施工方案、安全事项,再由施工单位技术员编制措施。2、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分为技术、组织、安全三部分。3、编制好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现场情况,内容齐全,叙述准确,图文清晰,具有合法性、全面性、针对性、先进性,要突出瓦斯预防、治理,7要体现瓦斯管理优先的原则,要有具体的瓦斯防治及管理措施。第十四条作业规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格式及封面的要求见附件2。第十五条作业规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中图纸绘制的规定见附件3。第十六条审批的组织管理、职责划分1、作业规程的审批,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相关专业主管科室负责安排会审的时间、地点,通知生产矿长、安全矿长、生产技术、安监、通防、地测、机电运输、企管、调度、供应、劳资等相关部门人员和施工区队负责人、技术主管进行集体会审。2、采掘工程类作业规程的会审由技术科负责组织安排,机电类由机运科负责组织安排,防治水类由地测科负责组织安排。审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由主管业务科室提前1天通知到相关单位。会审人员必须按所通知时间、地点准时参加会审,不得迟到、早退;且每项作业规程会审时间必须充足,一般不得少于2小时,保证会审质量。2、特殊紧急措施由技术科临时通知,各业务科室人员参加会审。3、技术科负责审批工程概况、施工工艺、施工方法等内容;地测科负责审批地质、水文、防治水、测量方面的内容;机电科负责审批与机电运输有关的部分,主要是供排水系统,安装、拆除方式方法,设备选型计算,供电容量和供电安全等内容;安监科负责审批安全管理内容是否符合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及矿的相关安全要求,是否满足工程施工安全等;调度室负责审批施工安排及协调,施工方法等内容;通风区负责审批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构筑及风量计算等是否符合要求,风机选型,消防洒水系统、瓦斯管理、监测监控、煤尘管理、防灭火、爆破等内容;防突科负责审批防突有关内容。煤质科负责审批影响煤质的淋水、积水、捡矸等内容;劳资科负责审批劳动组织、定额等内容;供应科负责审批材料等内容。8第十七条审批程序1、主管业务科室技术人员接到经施工单位队长初审签章后的初稿,在2日内预审完毕。2、规程预审合格后,主管业务科室要及时报请总工程师会审规程。经总工程师同意后,主管业务科室通知生产矿长、安全矿长、分管副总、机运科、防突科、地测科、调度室、安监科、劳资科、供应科以及施工区队等单位参加会审,会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进行,区队主管技术员作好会审记录。如矿总工程师出差不在矿时,向分管副总报请会审规程,同意后组织会审。3、规程会审必须首先由施工区队技术员亲自汇报,就采掘工艺、系统布置、瓦斯、顶板管理、主要施工措施以及其他必要事项进行详细说明;随后所有参加会审单位人员提出相应的补充及修改意见,审批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落实,即各个生产系统分别有分管人员进行把关,并在相关页码的最下方签名,谁签名谁负责,不得他人代签,最后由总工程师签字批准后生效。总工程师出差期间可由分管副总代签,总工程师返回岗位后2天内补签。4、对于会审合格的作业规程,施工区队技术员要把规程初稿、初审意见、会审签名统一装订在一起,妥善保管,并根据补充和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