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余姚中学关于2014年清华大学“新百年领军计划”选拔实施方案根据《2014年清华大学自主选拔“新百年领军计划”实施办法》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教基[2007]78号)的精神,遵循“学生自愿报名,程序信息公开,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余姚中学2014年清华大学“新百年领军计划”选拔实施方案。一、组织机构㈠余姚中学2014年清华大学“新百年领军计划”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胜战副组长:吴建平成员:王胜战吴建平骆柏林吕玮真徐志先汪亚萍王军晖㈡余姚中学2014年清华大学“新百年领军计划”推荐工作面试评委团成员吴建平骆柏林吕玮真徐志先汪亚萍李辉王军晖王爱娣李仁国金珍陈尊华二、推荐原则㈠⑴自愿报名,综合考察,择优推荐。㈡公平、公正、公开。㈢全面性、发展性、择优性、导向性。三、名额清华大学分配我校推荐名额1人。根据清华大学招生组的意见,今年应从理科学生中推选。四、推荐条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志向远大、追求卓越、品学兼优、素质全面,学业成绩排名在全年级前1%的本校2014届高中毕业生。成绩计算:1-4学期期末和高三第一次质量检测综合成绩按比例折算(高一各占15%,高二各占20%,高三占30%)五、遴选程序㈠公布方案:10月28日公布《2014年清华大学自主选拔“新百年领军计划”实施办法》和《余姚中学关于2014年清华大学“新百年领军计划”选拔实施方案》㈡个人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在11月4日前持500字以内自荐信(应包括自我评价与从业理想等相关信息)到教务处报名,同时上报获奖及荣誉称号、担任学生干部情况、综合社会实践及社团活动经历、个性特长和其他能体现本人学习能力与创新素养等标志性成果的各类证书与材料原件。㈢确定入围评议名单:校领导小组对自荐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入围评议学生名单。㈣清华大学招生教师来校对入围学生进行考查。㈤校面试评委团成员完成对入围学生面试考核,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推荐侯选人名单。㈥公示我校“新百年领军计划”候选人名单。六、公示时间对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在校园网和校务公示栏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各方监督。清华大学2014年“新百年领军计划”浙江省余姚中学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574-62720377七、其他说明㈠获推荐学生必须与学校签定诚信承诺书,承诺如获清华大学“领军计划”认定,必须参加2014年高考并选择清华大学为第一学校志愿,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自主招生认定,也不得选择境外高校就读。㈡此实施方案解释权在校长室。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