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内容提要•采矿权竞争有偿出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采矿权竞争有偿出让的方式•采矿权竞争有偿出让的适用情形•采矿权竞争有偿出让的不适用情形•采矿权竞争有偿出让的原则•采矿权竞争有偿出让的管理权限•登记机关直接进行采矿权竞争有偿出让的程序•登记机关委托进行采矿权竞争有偿出让的程序3采矿权竞争有偿出让的依据•一、法律法规依据•1、矿产资源法(第五条);•2、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二、政策依据•1、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4采矿权竞争有偿出让的依据•2、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的意见(黔国土资发[2004]002号);3、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州(地、市)、县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报请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审批的若干规定(黔国土资发[2004]025号)。5采矿权竞争有偿出让的方式•1、招标:是指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采矿权中标人的活动。•2、拍卖:是指主管部门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采矿权竞得人的活动。6采矿权竞争有偿出让的方式•3、挂牌:是指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和场所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采矿权竞得人的活动。7采矿权竞争有偿出让的原则•1、公开:采矿权出让的有关信息通过公众媒体向社会公布;•2、公平: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享有平等竞买权;•3、公正:整个出让过程须接受政府监察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及社会的监督;•4、诚实信用:采矿权出让方与竞买方、受让方均应依法履行出让文件约定的相关责任。8适用竞争有偿出让的情形•1、国家出资勘查并已探明可供开采的矿产地;•2、采矿权灭失的矿产地;•3、探矿权灭失的可供开采的矿产地;•4、主管部门规定无需勘查即可直接开采的矿产;•5、国土资源部、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9适用竞争有偿出让的情形其中,适用以招标方式出让的情形是:(1)矿产资源储量规模为大型的能源、金属矿产地;(2)共伴生组分多、综合利用技术水平要求高的矿产地;(3)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4)根据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可以新设探矿权采矿权的环境敏感地区和未达到国家规定的环境质量标准的地区。10不适用竞争有偿出让的情形一、适用行政审批方式的情形1、探矿权人依法申请其勘查区块范围内的采矿权;2、符合矿产资源规划或者矿区总体规划的矿山企业的接续矿区、已设采矿权的矿区范围上下部需要统一开采的区域;3、为国家、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建筑用矿产;11不适用竞争有偿出让的情形•4、为实施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需整体规划,部署开发建设,经省人民政府正式行文明确指定特定业主进行矿产资源开采的矿产地;•5、为满足一定时期贵州经济发展、结构调整和资源配置宏观统筹的需要,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对一定专项或重点规划的区域、矿产地或矿种,进行开发的;12不适用竞争有偿出让的情形•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主管部门规定因特殊情形适用行政审批方式的。13不适用竞争有偿出让的情形•二、适用协议出让方式的情形1、2003年8月1日前,各级矿权登记管理机关在权限内已受理采矿权登记发证申请的,以及已受理申请人为办理采矿权登记发证而提交划定矿区范围、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与占用储量登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采矿权价款评估结果的确认与备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等申请的;14不适用竞争有偿出让的情形•2、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采矿权人依法申请国家出资形成,且未缴纳过采矿权价款的矿产地采矿权延续的;•3、采矿权转让中,受让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产地,且原采矿权人未缴纳过采矿权价款的区域的采矿权;•4、采矿权人申请扩大矿区范围变更登记中,扩大部分的采矿权;15不适用竞争有偿出让的情形•5、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因特殊情形,应当采取协议授予采矿权的。16采矿权竞争有偿出让的管理权限•1、权限法定:有偿出让管理权限与采矿权申请的审批管理权限一致。采矿权有偿出让工作原则上由具有审批登记发证权的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已经批准的矿产资源规划组织实施。•2、依法委托:上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将其审批登记发证权限内的矿权招拍挂工作委托给下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17采矿权竞争有偿出让的管理权限•但受委托的下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再行委托。采矿许可证由委托机关审核颁发。18登记机关直接进行采矿权竞争有偿出让的程序•A、分级编制区域性的采矿权竞争有偿出让年度计划。一般在上年底编制下年度的采矿权出让计划,包括拟出让矿权所在矿产地的名称、拟建设的矿山规模、拟出让的方式、出让的时间安排等。采矿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年度计划的编制应当事先征求有关综合经济部门或相关行业部门的意见,煤炭等相关行业部门可以根据本行业的产业发展规划,提出19登记机关直接进行采矿权竞争有偿出让的程序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的相关建议计划,作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编制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年度计划的依据之一。•B、编制并报批各采矿权的有偿出让方案。有偿出让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1、出让的依据。2、出让的方式及遵循的原则。3、出让矿权所在矿区的基本情况。包括行政区域、交通位置、地质工作程20登记机关直接进行采矿权竞争有偿出让的程序度、探明资源量、保有资源量、矿区范围等。•4、采矿权出让的年限、矿山开采方式、矿山建设规模等。•5、出让工作的领导机构和组成成员。•6、竞买(标)申请人应该具备的资质条件。•7、办理竞买(标)手续时应提交的资料及费用、保证金。21登记机关直接进行采矿权竞争有偿出让的程序•8、出让底价(起始价)或标底,竞买应价方式。•9、公告时间、报名起始时间、报名地点等。•10、出让工作程序。•11、出让工作经费预算、资金来源、出让收入分配方案。•12、其它特别事项。22登记机关直接进行采矿权竞争有偿出让的程序•C、编制采矿权出让的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公告、标书、竞买申请书、报价单、矿产地的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等。•D、评估采矿权价款,确定采矿权出让的标底或底价(起始价)。招标标底、拍卖挂牌底价,由采矿权出让管理机关23登记机关直接进行采矿权竞争有偿出让的程序依据规定委托有采矿权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或者采取询价、类比等方式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和国家产业政策等综合因素集体决定。•在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之前,招标标底、拍卖挂牌底价须保密,且不得变更。•E、发布采矿权出让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24登记机关直接进行采矿权竞争有偿出让的程序•1、主管部门的名称和地址;•2、拟招标拍卖挂牌的开采矿区的简要情况;•3、申请采矿权的资质条件以及取得投标人、竞买人资格的要求;•4、获取招标拍卖挂牌文件的办法;•5、招标拍卖挂牌的时间、地点;•6、投标或者竞价方式;25登记机关直接进行采矿权竞争有偿出让的程序•7、确定中标人或者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8、投标、竞买保证金及其缴纳方式和处置方式;•9、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F、受理竞买(标)人咨询、报名,对申请竞买(标)人进行资格审查。•1、接受竞买申请人的询问,解答申请人关心的问题,向申请人出示拟出让26登记机关直接进行采矿权竞争有偿出让的程序•采矿权的有关资料;•2、检验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文件;•3、检验申请人提交的资金证明文件。•G、确认竞买(标)人资格,办理报名手续。对经检验符合规定资格要求的申请人,签发《采矿权竞买人资格确认书》,载明投标人、竞买人参加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的时间和地点,收取报名资27登记机关直接进行采矿权竞争有偿出让的程序•料费和履约保证金。投标人、竞买人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缴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H、实施招、拍、挂工作。招、拍、挂尤其是拍卖工作,一般由采矿权出让管理机关直接组织进行,也可以委托给专门从事拍卖工作、具备拍卖行业营业执照的拍卖行或拍卖公司进行。招、拍、28登记机关直接进行采矿权竞争有偿出让的程序•挂工作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按照公告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其中:1、以招标方式出让采矿权的,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最短不得少于30日,而且投标人不得少于三人。投标人少于三人,出让机关应当重新组织招标。投标人在三人(包括三人)以上的,符合招标条件,投标、开标依照下列程序进行:29登记机关直接进行采矿权竞争有偿出让的程序(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送达指定地点,并附具对投标文件承担责任的书面承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但不得撤回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0登记机关直接进行采矿权竞争有偿出让的程序•(2)出让机关签收投标文件后,在开标之前不得开启;对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后送达的,不予受理。•(3)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由出让机关主持,邀请全部投标人参加。•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31登记机关直接进行采矿权竞争有偿出让的程序的主要内容。(4)评标由出让机关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该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提出书32登记机关直接进行采矿权竞争有偿出让的程序•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报出让机关确定中标人;出让机关也可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的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的投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由出让机关根据拟招标的采矿权确定,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33登记机关直接进行采矿权竞争有偿出让的程序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在中标结果公布前,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须保密。•确定的中标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高,但投34登记机关直接进行采矿权竞争有偿出让的程序•标价格低于标底的除外。•2、以拍卖方式出让采矿权的,竞买人不得少于三人。少于三人的,主管部门应当停止拍卖,可改为挂牌方式出让。拍卖的程序主要是:•(1)拍卖主持人点算竞买人;•(2)拍卖主持人介绍探矿权采矿权的简要情况;35登记机关直接进行采矿权竞争有偿出让的程序•(3)宣布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4)主持人报出起叫价;•(5)竞买人应价;•(6)主持人落槌确认最高应价并宣布竞得人。•在采矿权拍卖中,属无底价拍卖的,经竞买人竞相应价,超过规定时限再无新的应价的,拍卖主持人落槌确定最后36登记机关直接进行采矿权竞争有偿出让的程序•应价为最高应价,拍卖主持人宣布该最高应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属有底价拍卖的,最高应价高于拍卖底价的,拍卖成交,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最高应价低于拍卖底价的,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主持人应当停止拍卖,本次拍卖流拍,由采矿权出让机关另行组织出让。•3、以挂牌方式出让采矿权的,不受竞买人必须在三个以上的限制,但挂牌37登记机关直接进行采矿权竞争有偿出让的程序•竞价应出让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后进行,且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出让机关应当在挂牌起始日,将起始价、增价规则、增价幅度、挂牌时间等,在挂牌公告指定的场所公布。竞买申请人只有在挂牌期限截止前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填写报价单报价。主管部门受理其报价并签署报价确认回执后,更新挂牌应价。挂牌期间,出让机关可以根据竞买人的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38登记机关直接进行采矿权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