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别给我在上游污染水源··我家的人还要用!!给我小心点!!那我就管不着咯·爱用不用呗···既然这样,我就不择手段!让你好看····不要啦····给点面子嘛··对于此案例中当事人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调整两人之间的人声关系之中的基于健康、生命等人格权的人格关系。况且两人属于我国的公民,无论根据民法效力的属人原则还是属地原则都使用于我国的民法。因此应该使用于我国民法中的有关条例。。相邻关系是指两个以上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因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行使权力的延伸或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上述案例涉及相邻用水关系。其中有规定,多方共邻一水时,各方都可以自由使用水源,但是不得因此影响邻地的用水。因此···上述案例受害人的利益是可以用我们的法律加以维护的。我国公民都享有基本权利: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批评·建议·申述·控告·检举和取得国家赔偿权,社会经济权,文化教育权,特定主体权利等等·········平等权:某公司招聘项目经理,经过严格的初试、笔试和面试,综合测试下来,林小姐得了第一、张先生第二,但是最终录取的却是张先生。林小姐找到公司负责人讨要说法,负责人则称此项目经理职位男性优先,林小姐不能接受此说法,认为该公司侵犯了其平等权。那么,该公司所称“男性优先”是否合法?法律解析:根据《宪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该公司所称的“男性优先”是不合法的。项目经理并不属于对性别的特殊要有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该公司以“男性优先”对公民以区别对待,明显是对女性的歧视,该公司的说法侵犯了林小姐的平等权。法条链接:《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人身自由权:村民吴某的摩托车被偷,他向村委会反映怀疑是同存柳某所为。村委会找到柳某问话。柳某坚决否认,村委会主任觉得其态度恶劣,于是便将柳某锁在村委会办公室内,并派人日夜看守,连续三昼夜对其询问。村委会有权限制村民的人身自由吗?法律解析:村委会无权限制村民的人身自由。人身自由是我国《宪法》确认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并非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自由,禁止非法首查公民的身体。本案中,村委会擅自拘禁柳某属于对公民人身自由权的侵犯,属于非法行为。法条链接:《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保护未成年人:夏某与前妻离异后,经朋友撮合,于2006年情人节带着9岁儿子小华,与离异女张某及其两岁儿子,一起组成了新家庭。9月11日下午,张某趁其他人外出之机,以小华不听话为由,将烧红的火钳烙在了小华的屁股上。张某还威胁痛得大叫的小华“越闹烫得越凶,不准给任何人讲”,小华只有一动不动地咬紧牙挺住,直到自己的生殖器都被烧红火钳烙遍了,张某才收手。事后案发,张某在逃窜一段时间后投案自首,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本案属于典型的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再婚家庭暴力事件。案例一和案例二分别是亲子关系中父母非法侵害子女生命、健康权行为,其侵权行为理应受到法律制裁。看来还是懂法好,不然啥时候被人侵权了都不知道!懂法是保护自己以及周边人的一种有效途径哇··好像撞死人了··赶紧逃去由于上述案件中肇事者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或者重伤,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当时人懂法,肇事后没有逃逸的,有可能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看出差别了吗?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投案。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同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5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二审维持一审死刑判决。2011年6月7日上午,药家鑫被执行死刑。药家鑫的惨案可以说是其个人的变态、扭曲的心理所造成的,但更多的是对法律的认识不够以致于出现这样的一出发人深思的一出悲剧。这件事无论对药家鑫的家庭,受害人的家庭乃至社会来说都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但是,重要的一点是,人们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如果药家鑫没有在撞人后逃逸甚至杀死受害人,完全有可能是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年后的他,正是年轻活力的时候,有的是机会和时间,也不用付上生命的代价。更伤害了父母的心。因而法律在赋予我们权利的同时也在规范着我们的行为规范。我们在一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我们的义务做到基本的遵守法律法规的行为规范。我们给个公民都依法享有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利,并受到法律的保护。因而,我们有依法履行义务的必要。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二者不可分割。权利的享有要公民依法履行义务的前提,义务的履行是公民享有权力的保障。以法律规范指导我们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