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录工作制度健康档案管理制度…………………………………………3信息资料管理制度…………………………………………4健康教育工作制度…………………………………………5传染病管理工作制度………………………………………5传染病报告制度……………………………………………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7计划免疫工作管理制度……………………………………9慢性病管理工作制度………………………………………10首诊测血压制度……………………………………………10儿童保健工作制度…………………………………………11妇女保健工作制度…………………………………………12孕产妇保健工作制度………………………………………13妇幼卫生统计工作制度……………………………………13高危妊娠管理制度…………………………………………14高危孕产妇接诊、转诊制度………………………………14高危孕产妇急救工作制度…………………………………15精神卫生管理制度…………………………………………16老年保健工作制度…………………………………………172岗位职责全科医师岗位职责…………………………………………18妇女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19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20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岗位职责………………………………20计划免疫工作人员岗位职责………………………………22传染病管理人员岗位职责…………………………………23慢性病管理人员岗位职责…………………………………23精神卫生管理人员岗位职责………………………………24信息资料管理人员岗位职责………………………………253健康档案管理工作制度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分文本类、电子类。健康档案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其它卫生服务记录,并发放居民健康信息卡。2.健康档案要记录真实、准确,档案中各类项目应有较高的利用率,须保持动态连续性,实行动态管理。3.居民健康档案统一采用16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苏木乡镇(街道)为范围,嘎查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4.转、会诊病人时,一般要书写转、会诊单。可以把病人原始档案里的资料借给转诊的医生,应办理借阅登记手续,用完后及时归还。5.临床病情应及时在健康档案中体现,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统一存放,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电子健康档案。6.健康档案一般供主管的辖区全科医生阅览或借用,不得涂改、转借和丢失。其它机构或个人需要使用健康档案时,必须向健康档案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管理机构批准并经居民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使用。7.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档案,要为居民终身保存4健康档案,要遵守档案安全制度,不得造成健康档案的损毁、丢失,不得擅自泄露健康档案中的居民个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健康的隐私信息。8.坚持以防为主,切实做好档案“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9.健康档案管理应责任到人、制度到位、硬件落实、管理达标,逐步纳入计算机系统管理。5信息资料管理制度1.及时准确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管理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及培训信息。2.建立健全各种登记、统计制度,健全统计台账,做好统计汇编,遵守各种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3.按要求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各种统计数据和信息,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或篡改。4.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5.逐步健全网络信息系统,做好数据录入及整理工作。6.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范,定期对计算机进行保养、维护及数据备份。7.定期与居委会、妇联、计划生育等部门进行信息沟通、交流。6健康教育工作制度1.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2.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板报、橱窗,定期推出新的有关各种疾病的科普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3.开通健康服务咨询热线,提供健康心理和医疗咨询等服务。4.针对不同人群的常见病、多发病开展健康知识讲座,解答居民最关心的健康问题。5.发放各种健康教育手册、书籍,宣传普及防病知识。6.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7、妇幼保健、医疗、预防技术人员分工协作负责相应职责范围的健康教育工作。7传染病管理工作制度1.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在法定报告时限内,以最快速度向本辖区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简称疾控中心,下同)报告。2.实行传染病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转入传染病定点收治医疗机构。3.建立传染病登记卡,按照卡片登记项目填写齐全,不得漏项。掌握其动态情况,做好追踪随访。4.做好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应急救治、转院治疗等。必要时对病人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对病人接触者,实行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预防性用药。5.协助疾控中心开展传染病症候群(如发热、腹泻、因病缺勤、缺课等)监测工作。建立监测资料档案,开展监测分析。6.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7.建立健全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度,开展防治知识宣传,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咨询、检测、转诊服务;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医学随访、医疗救助;妥善保管工作档案,严格遵守保密制度。88.对传染病预防、治疗管理中,发生传染病疫情缓报、漏报、谎报、隐瞒不报,造成疫情扩大或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部门和责任人,应严格追究责任。9传染病报告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凡执行医疗卫生保健技术服务的中心医护人员均为法定报告人,并设专人负责。2.法定报告人必须熟悉国家规定的法定传染病种和报告办法。3.发现法定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时,要立即按规定的程序报告,不迟报,不漏报,不错报,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4.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时,要提高填卡质量,要做到字迹清楚,项目要填全。5.传染病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科室督促检查疫情报告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6.在填写门诊工作日志时,凡发现确诊为传染病时,要在门诊工作日志表上登记患者的家庭地址和病名。7.对不执行本制度或因违反规定造成危害的,要按《传染病防治法》严肃处理。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1.传染病暴发流行;2.食物中毒;3.职业中毒;4.农药中毒;5.其他化学中毒;6.环境卫生事件;7.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8.免疫接种事件;9.医院内感染;10.放射性卫生事件;11.其他公共卫生事件。三、突发事件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工作日志制度,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后,应立即向单位主管领导报告,单位应在2小时以内以电话或传真、网络等方式向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做出事件进程和结案网络报告,突发事件结束后,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四、医务人员发现突发事件必须报告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就诊人数、发病人数、死亡人数、新增人数、病人主要症状体征、初步诊断、诊疗措施、事件发生原因、致病因素、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五、各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样与处理。11六、任何科室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事件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七、未经批准和授权不得泄露和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关键信息,以及事件受累者的个人信息。12计划免疫工作管理制度1.对适龄儿童根据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疫苗接种,并宣传免疫预防知识。2.建立儿童预防接种电子档案、及时做好信息登记和更新,上传至国家信息管理平台。档案应长期妥善保管。3.疫苗专人管理,制定需求计划,从规定渠道购入。购入时须验收疫苗相关合格证件。做好领发登记,及时掌握使用量及耗损量。过期疫苗登记后上交。4.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符合冷链管理要求。建立冷链设备档案,账物相符、专物专用。5.合理安排疫苗接种门诊周期,设成人接种日。接种场所、接种人员、消毒、体检及接种均应符合相关要求。6.及时建立接种卡.接种簿与接种证,按时预约接种。做好常规查漏补种和强化免疫工作。7.做好接种率监测与常规接种月报表统计,定期评价疫苗接种情况。8.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做好登记、调查,并及时处理、上报。13慢性病管理工作制度1.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社区慢性病防治网络,制定工作计划。2.对社区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定期筛查,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掌握慢性病的患病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库。3.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4.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因素干预活动,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5.建立相对稳定的医患关系和责任,以保证对慢性病患者的连续性服务。14首诊测血压工作制度1、院内各科室要为35岁以上首诊病人测量血压,提高高血压检出率。2、全院内科、外科、中医科、妇产科等门诊科室,把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量血压做为常规检查内容,并在门诊日志和病历中记录血压值。3、发现新患高血压病人,门诊医生应转给该辖区责任医生,并向患者进行面对面的健康指导,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指导正规治疗,宣传高血压防治知识。4、责任医生掌握的高血压病人应该按照高血压管理的要求,纳入慢性病管理。5、医院定期对各科室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量血压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列入责任奖惩范围。15儿童保健工作制度1.设专人负责辖区内新生儿、婴幼儿保健管理工作。2.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免费向辖区0~36个月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规范儿童保健服务,逐步提高儿童健康水平,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做好0~36个月儿童访视工作,对其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4.在儿童健康体检中发现的体弱儿,按照管理常规进行登记和管理。对低体重,消瘦,发育迟缓,中、重度贫血等发育异常儿童分析原因,及时转诊。5.负责辖区内5岁以下儿童生命监测工作,掌握辖区内出生活产数、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及死亡原因。6.在社区内积极开展儿童保健的健康教育,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8.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收集、报告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完成儿童保健信息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9.积极参与市、旗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职业技术水平。16妇女保健工作制度1.设专人负责辖区内妇女保健相关信息收集与管理.孕前与孕产期保健管理与指导、妇女多发病防治与管理、避孕节育咨询与指导等妇女保健工作。2.掌握辖区内人口、已婚妇女、育龄妇女、孕产妇、人口出生、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等基本情况,定期与相关部门进行核实。3.负责辖区内妇女常见疾病的筛查工作,对筛查情况进行登记,对筛查出的高危妇女进行随访治疗或转诊。4.开展预防常见妇科肿瘤和生殖道感染性疾病的健康教育。5.负责为辖区内妇女提供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开展妇女病防治工作。17孕产妇保健工作制度1.为辖区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中的妊娠妇女建立“母子健康档案”(母子保健手册),并进行早孕检查与指导。2.对孕产妇进行访视,做好孕产妇生命监测与管理工作。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3.对建册的孕妇进行高危筛查,筛查出的高危孕妇按要求进行登记、追访与管理。4.入户调查、核实本辖区内的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含外地户口及外区户口)情况,填写死亡报告卡,及时上报。5.从事孕产妇系统管理的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的妇幼专业人员。负责对孕产妇进行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