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讲义第一部分概述一、规程修订的必要性GB16423-1996《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和GB16424-1996《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原规程已难以适应现代矿山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的需要,主要表现在:生产工艺技术的发展对规程提出了新的要求:一、规程修订的必要性高台阶陡帮开采问题;采掘设备大型化导致采矿参数变化而带来的安全问题;高分段的溜井堵塞及跑矿问题;高寒地区和深部开采的通风问题;高温矿井开采的安全问题;深凹露天矿挂帮矿开采的安全问题;深井开采的地质灾害和热害问题;一、规程修订的必要性提升运输微机自动控制带来的安全问题;溶浸采矿的安全问题等。矿山安全管理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安全监管体制和执法主体发生了变化;安全管理机制发生了变化,企业成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一、规程修订的必要性多种经济成份、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的出现,对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安全生产立法加快,很多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原规程中未到体现,甚至相互冲突。随着我国加入WTO,安全规程存在着与国际接轨的问题。二、规程修订的主要依据本次修订将GB16423、GB16424合二为一,改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其修订的主要依据为: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新的、成熟的技术成果。三、修订的原则内容要全面,系统性要强。安全标准化方面生产过程控制方面强调企业自主管理,减少审批环节,发挥企业积极性和主动性。遵照国际惯例,充分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经验,解决好与国际接轨的问题。三、修订的原则尽量保留原规程的合理内容。充分考虑现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量化参数取值有充分的依据,要坚持积极而慎重的原则。语言简洁、明了,规定具体可行。四、适用范围空间上: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包括领土、12海里的领海和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矿种上:煤矿、煤系硫铁矿及其他与煤共生的矿藏的开采不适用;石油、天然气、矿泉水等液态或气态矿藏的开采也不适用。四、适用范围机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矿山企业和施工单位,包括全民、乡镇集体、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私营和个体;有关科研、设计、评价、培训、检测检验等技术服务机构;政府主管部门。人员:一切从事设计、施工、生产、技术服务、监督和管理的人员。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讲义第二部分安全管理一、关于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对等权利:企业依法从事矿山生产和建设活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义务: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保障安全生产。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再干预企业的经营,但始终要干预企业的安全生产。一、关于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一)安全生产一般法《安全生产法》(二)安全生产特别法《矿山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等(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建筑法》、《铁路法》、《电力法》、《民用航空法》、《工会法》、《矿产资源法》、《煤炭法》等(四)与安全生产工作密切相关的行政法律《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等一、关于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五)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刑事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六)安全生产行政法规《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劳动部4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397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466号)《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34号)一、关于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75号)《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313号)《使用有毒作业物品场所劳动保护条例》(352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7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93号)《矿山安全监察条例》(1982年02月13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一、关于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七)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已出台的——广东、河南、北京、天津、江苏、内蒙古、甘肃等制定出台了安全生产条例。另外,全国有26个省(区、市)出台了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还有很多省出台了有关劳动安全监察条例等。(八)安全生产部门规章国务院部门及直属机构制定出台的有关部门规章。1、家经贸委部门规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13号)、《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督与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经贸委令第17号)、《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暂行办法》(原国家经贸委49号)。一、关于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2、国家局部门规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原国家局1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局9号)、《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原国家局13号)、《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原国家局14号)、《安全生产监督罚款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局15号)、《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原国家局18号)、《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原国家局19号)一、关于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3、国家总局部门规章。《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总局1号)、《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总局2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总局3号)、《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4号)、《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总局6号)、《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第9号)、《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总局11号)、《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总局11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总局12号令)一、关于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九)安全生产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根据302号令出台的规定——单项规章,如:《山西省安全生产规定》一、关于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十)安全生产标准国家标准:GB,GBJ行业标准:原有的行业标准,LD、YJ、SY等安全生产标准代码:AQ《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2-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8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AQ2005-2005);《地质勘探安全规程》(AQ2004-2005);《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炼钢安全规程》(AQ2001-2004)、《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04)、《轧钢安全规程》(AQ2003-2004);一、关于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AQ2012-2007);《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AQ1043-2007);《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则》(AQ2007.1-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大纲》(AQ2008-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标准》(AQ2009-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AQ2010-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标准》(AQ2011-200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技术规范:设计、施工技术规范、指南等。一、关于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十一)国际劳工组织公约1919年成立共通过185个国际公约我国已批准25个,其中《1981年职业安全和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第155号公约)是最新批准的国际公约在我国的适用—优先采用原则一、关于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企业的要求及时跟踪、识别和获取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并将其融入到企业所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中。根据需要对有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方面的培训。一、关于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2)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所有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原则:“谁主管,谁负责”要求:覆盖所有岗位;责任描述具体、简明、清晰、能考核;自上而下进行详细说明和交流;定期评审,并根据需要予以更新。一、关于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依据风险和作业性质,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评审安全规章制度,必要时予以修订或废除;任何人员需要时,能随时获取;一、关于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基本规章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安全考评奖惩制度危险物品、场所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一、关于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1)安全检查制度目的: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要求:检查范围——所有作业场所、活动、设备、设施、人员和管理;检查人员——培训,掌握检查方法和技巧;检查效果——评审,及时更新检查内容和方法;检查结果——记录存档,并可获取。一、关于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信息渠道——收集、传递、处理和反馈;反馈要求——反馈速度要快,信息量无增损;信息通道衔接紧密无中断。一、关于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培训需求识别:针对所有员工和所有作业过程。充分考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员工和管理层的意见和建议;技术发展的需要;变化过程管理要求;风险评价结果;相关方的要求。一、关于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培训计划:培训对象、时间、地点和方式;授课教师;培训大纲、培训教材和培训要求;考核方式;培训经费预算;计划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培训评审:建立培训适宜性评估机制,对培训数量与培训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估。评估途径为:一、关于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学员反馈;绩效改善;管理层反馈;测试结果的分析;现场应用能力的跟踪。培训档案:姓名、培训内容、时间、考核方式、考核结果、证书编号、培训负责人等。一、关于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要求:①“三级”安全教育定义:矿级、车间、班组三级教育。问题:三级安全教育的对象?新入矿人员一、关于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②重新培训定义:调换岗位,脱岗3个月以上。③“四新”培训定义: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一、关于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④特种作业培训机构、大纲、教材、考核。复审期:两年。复审内容:健康检查;违章作业记录;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本工种安全知识考试。⑤日常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以班组安全教育为主。一、关于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主要形式包括:班前安全活动、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每年一次的“安全生产周”或“安全活动月”以及安全检查、事故分析会等。⑥班组长和安全员培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事故案例教育;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基础知识教育培训:——会正确推进班组安全标准化建设;——有正确识别与控制危险的能力;——有组织开展危险预知活动的能力。一、关于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⑦外委工程施工人员培训企业应建立合格承包商评审制度,并保存合格承包商批准过程的相关记录。企业应对承包商的服务过程实施检查,以识别及纠正承包商造成的风险。一、关于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⑧主要负责人资格培训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组织和管理技能;事故分析、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安全生产业绩。一、关于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⑨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现代安全管理的技术和方法;制定安全计划、管理方案和进行安全检查的技能;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事故调查、分析、预防和应急处理技术。一、关于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⑩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矿山安全技术的现状和发展方向;矿山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和方法;矿山安全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