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第一章总则2008-2020年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建设西部强省的重要时期。我省是全国矿产资源大省,是国家重要的能源生产基地之一。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在新的时期继续加强矿产资源工作尤为重要。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其配套法规、《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5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基期为2007年,规划期为2008~2015年,展望到2020年。《规划》是指导我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的重要依据。《规划》由国土资源部批准,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组织实施。第二章现状与形势一、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及矿业的地位和作用(一)经济社会发展概况陕西省位于东经105°29′~111°15′,北纬31°42′~39°35′之间,居黄河中游,与山西、河南、湖北、四川、重庆、甘肃、宁夏、2内蒙古等8个省(市)区接壤,土地总面积20.58万平方千米,占全国国土总面积的2.1%,人口3720万。所处位置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承东启西、联接南北的作用。2007年,全省实现生产总值5465.79亿元,比上年增长14.6%,一、二、三产业比重由2005年11.5∶51.6∶36.9调整为10.9∶54.2∶34.9。“十五”期间,我省基础设施建设迈上新的台阶,改革开放取得新突破,和谐社会建设迈出新步伐,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全省经济发展已进入快车道,为“十一五”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二)矿业的地位和作用矿业是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在全省工业中占有重要地位。2007年全省矿业及相关加工制造业总产值3471亿元,工业增加值1637亿元,利润总额580亿元,税金总额292亿元,分别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相应指标的61%、69%、84%和72%;矿产品进出口总值14.19亿美元,占全省进出口总值68.88亿美元的20.6%;全省矿山企业全年实现销售收入944.30亿元,实现利税557.41亿元。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了我省工业化进程,陕北已成为我国21世纪能源化工基地。矿业发展带动了我省电力、交通、建筑、冶金、建材、化工及第三产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对我省工业体系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调节作用。二、矿产资源概况我省自北向南依次为陕北黄土高原区、关中平原区、陕南秦巴山区,地跨华北地块、秦岭地块和扬子地块三个一级大地构造单元,地质构造复杂,地层发育齐全,岩浆活动强烈,具备良好的成矿地质条件,形成了丰富的矿产资源。矿产资源分布具明显区域特色,陕北地区以优质煤、石油、天然气、盐类、粘土类矿产为主;关中及相邻地区以煤、建材矿产、地热、矿泉水为主;陕南秦巴山区以有色金属、贵金属、黑色金属和各类非金属矿产为主。截至2007年底,全省已发现各类矿产138种(含3亚矿种),查明有资源储量的矿产93种,已列入陕西矿产资源储量表的矿产有87种,矿区726处(未含共伴生矿区、地热和矿泉水矿区),除未划定规模的14处矿区外,其余712处矿区中,大型131处,中型172处,小型409处,中小型矿区占整个矿区数的80.03%。我省保有资源储量列全国前十位的矿产达64种。其中天然气、盐矿、制碱用灰岩等列第一位;钒矿、电石用灰岩等列第二位;金红石、钼、汞、稀土、石棉、高岭土、水泥用灰岩、玻璃用石英岩、蛭石等列第三位;煤、岩金等列第四位。全省列入矿产资源储量表的保有资源储量潜在价值居全国第一位,约占全国矿产资源潜在价值总值的三分之一。天然气、煤、岩盐、水泥用灰岩、钼、钒、钛等资源储量丰富,确立了我省为全国矿产资源大省的地位,同时也使我省成为全国重要能源化工基地之一。我省矿产资源的主要特点是:矿产种类多,资源总量丰富,潜在价值巨大,能源矿产具突出优势;但一些矿种勘查程度低,可供开采的储量少,暂难开发利用的资源量多。盐矿、钼矿、钒矿、水泥用灰岩、煤、石油及天然气等矿产在全国矿产资源中占据重要位置;而关系国计民生的部分重要矿产如富铁、铬、铜、铝、富磷、钾盐等短缺。金属矿产中大矿少,小矿多,富矿少,贫矿多,单一矿床少,共伴生矿床多。煤与金属矿产中共伴生矿产丰富,多数可综合回收利用。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现状1、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建国以来,我省开展了大量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1∶50万重力测量及1∶20万航空磁测覆盖全省;1∶20万区域地质调查覆盖了全省基岩出露较好地区;陕北黄土覆盖区开展了1∶20万水文地质调查;完成1∶25万区域地质调查8幅,面积约4.94万平方千米,覆4盖陕南约50%地区;1∶5万区域地质调查213幅,面积约7.53万平方千米,覆盖了陕南大部分地区;1∶20万区域重力调查20幅,占全省总面积约38.2%;1∶20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31幅,面积约10.53万平方千米,覆盖陕南地区;1∶5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160幅,面积约4.85万平方千米,覆盖陕南约60%山区。开展了西安市1∶25万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编制了全省遥感影像图、遥感地质图等系列图件。根据全国成矿远景区划工作部署,开展了第一轮全省18个矿种的1∶50万成矿远景区划和第二轮秦巴地区主要成矿区(带)成矿预测区划。通过调查评价,基本查清了我省地质构造格架和主要矿产的总体分布特征,为经济建设和进一步矿产勘查提供了重要的基础资料。2、矿产资源勘查20世纪50年代以来,全省对煤炭、石油、天然气、地热等能源矿产和铁、锰、钛、钒、铜、铅、锌、钼、镍、汞、锑、金、银、磷、石膏、石棉、水泥用灰岩等非能源重要矿产开展了大量普查、详查及勘探,为我省乃至国家经济建设提供了重要的资源保障。我省矿产勘查总体程度为中等偏低。查明上表的87种矿产中,勘查程度较高(勘探储量占50%以上)的矿产有23种,占总数的26.4%;勘查程度中等(详查储量占50%以上)的矿产有46种,占52.9%;勘查程度较低(预查、普查资源量占50%以上)的矿产有18种,占20.7%。截至目前,全省未进行过专门性煤层气勘查工作。矿产勘查工作程度高和较高的地区主要分布在凤太、勉略宁、小秦岭东部、山柞旬、陕北北部、渭北东段等几个主要矿集区;北秦岭、大巴山、米仓山地区矿产勘查工作程度相对较低。金属矿床勘查深度一般为地表下500米以浅,非金属矿床勘查深度一般在200米以浅。近年来,在陕南南郑马元—白玉地区、旬阳北部地区、镇安—山阳—商南地区、镇安金龙山地区,铅锌、金、钒等矿产勘查工作相继取得了新的突破性进展,为我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提供了重要的接替区。5截至2007年底,全省正在实施的勘查项目共计812个,勘查面积共20127.34平方千米。其中有能源矿产72个,黑色金属矿产161个,有色金属矿产295个,贵金属矿产237个,非金属矿产42个,稀有稀土矿产5个。2007年矿产勘查投入资金232040.2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5144.27万元,占2.22%;地方财政拨款1452.41万元,占0.63%;国内企事业投入225263.54万元,占97.08%;其他投入180.00万元,占0.08%。国内企业自筹资金进行商业性地质勘查占地勘投资的主导地位。(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随着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我省矿业经济总体保持稳定增长态势。2007年,全省共有各类矿山4494个,其中能源矿山861个,黑色金属矿山121个,有色金属矿山159个,贵金属矿山104个,冶金辅助原料矿山52个,化工原料矿山124个,建材及其他非金属矿山3057个,水气矿产16个。按生产规模统计:大、中型91个,占2.02%;小型4403个,占97.98%。全省矿业从业人数为235114人,设计生产能力达2.8亿吨/年(不含石油天然气),选矿能力5614.45万吨/年,年产矿石量2.63亿吨。在各类矿山企业中,国有(含国有控股)矿山企业214家,占矿山总数的4.76%;集体企业840家,占18.69%;私营企业2645家,占58.86%;股份制现代企业制度矿山574家,占12.77%;其他矿山221个,占4.92%。开发利用矿产达100种,其中煤、石油、天然气、地热、铁、锰、钒、铅、锌、钼、汞、锑、金、银、萤石、重晶石、磷、石英岩、石灰岩、花岗岩、大理石、瓦板岩、石膏、建筑用砂及砖瓦粘土等为主要开发利用矿产。2007年实现矿业总产值超亿元的矿种依次为:石油、煤、钼矿、天然气、水泥用灰岩、金矿、砖瓦用粘土、锌矿、铁矿、钒矿、银矿、建筑石料用灰岩。2007年矿产品出口总值9.18亿美元,占全省出口总值的19.65%。6出口矿产品主要为已焙烧的钼矿砂及其精矿,另有硅、镁、钼铁、钼粉、硅锰铁、硅铁、钛、五氧化二钒、焦炭等。矿产品进口总值5.01亿美元,占全省进口总值的22.61%。进口矿产品主要为铁矿砂、铜材、铜矿砂、锌矿砂、铅矿砂、锰矿砂、镍矿砂、铬矿砂等。2、矿产资源保护首轮规划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加强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的监督管理,引导和促进矿山企业在采矿、选矿、冶炼等重要环节上采用先进的技术方法和设备,使我省矿山企业“三率”指标较低的状况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据各市2007年度矿山基础报表抽样统计,煤炭:247个矿山,采区开采回采率平均66.8%;选矿回收率平均91.73%,较2000年有明显提高。金矿:67个矿山,开采回采率平均87.45%,较2000年提高约5%;选矿回收率平均87.09%,较2000年(89.3%)略有下降。铅锌矿:20个矿山,开采回采率铅平均83.77%,锌平均85.83%,选矿回收率铅平均89.27%,锌平均91.55%,总体有所提高。钼矿:11个矿山,开采回采率70~99%,选矿回收率一般为71.4~87%。其中金堆城钼矿,开采回采率达99.1%,选矿回收率86.8%。钒矿:12个矿山,开采回采率平均为82.08%;选矿回收率平均为67.67%,总体有所提高。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有所进展。部分高瓦斯矿山企业开展了煤层气综合利用的试验工作,我省第一个利用煤层气发电项目在铜川矿务局下石节煤矿建成。国有重点金矿山主要共伴生矿产多已回收利用,主要综合回收铅、锌、银、铜、硫,约占应回收共伴生矿种的40%。金堆城钼矿目前综合回收硫、铜、铁、铼等共伴生矿产,经济效益十分显著,其中硫、铜、铁综合回收率分别为60%、80%、65%。按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部署安排,2004~2006年,完成了省内神府新民、榆神、榆横、渭北、彬长等5个煤炭国家规划矿区和榆林、延安、铜川、宝鸡、咸阳、汉中、商洛、安康等8市非国家规划矿区煤资源矿权设置方案的编制。有效促进了我省煤资源勘查、开发的合理布局,加强了对煤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有序管理。7为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调整矿山布局,优化资源配置,2007年省政府批复同意了各市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全省共有499个煤矿、522个非煤矿山参与整合,整合后矿山减少817个。通过矿产资源整合方案的实施,将改变小矿过多的局面,形成大、中、小矿协调发展。(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现状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重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得到加强,并取得初步成效。已完成全省1∶50万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估和全省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根据矿山地质环境综合评估,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