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单独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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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单独招生方案(试行)通知公告加入时间:2014-3-269:43:39点击:16002平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单独招生方案(试行)为适应高职高专院校深化人才培养改革需要,探索高职高专院校适合学生专业发展的选才模式,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精神和《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基本原则(一)坚持“学校自主招录,招办审核备案”的原则。(二)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公示结果”的原则。(三)坚持“以就业为导向,面向出口畅通专业招生”的原则。(四)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二、招生范围及对象(一)甘肃省范围内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社会考生、医学类三校毕业生(应届)。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会考成绩均达到“C”及以上(含“C”);三校生需取得在校实践技能测试成绩。(二)上述考生必须已经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三)考生必须凭高考报名考生号报考。(四)考生身体健康并在原报名地参加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并达到相关的规定和要求。三、招生专业及分县区招生计划表1:平凉医专2014年单独招生总计划表序号专业名称学制计划人数科类合计普高三校生1临床医学三年50500理科2护理三年1005050普高:文、理三校生:应届医学类合计15010050表2:平凉医专2014年单独招生分县区计划表序号县区名称计划数序号县区名称计划数兰州市930西和县21永登县431礼县22皋兰县3天水市203榆中县232麦积区3定西市2833秦安县64安定区534甘谷县55漳县135张家川16岷县236武山县37通渭县637清水县28陇西县6临夏州119渭源县338临夏市210临洮县539临夏县2平凉市1740康乐县111崆峒区241永靖县212泾川县242,广河县113灵台县243和政县114庄浪县544东乡县115静宁县645积石县1庆阳市18甘南州816正宁县246临潭县117环县447卓尼县118宁县448舟曲县119华池县149迭部县120镇原县450玛曲县121合水县151碌曲县122庆城县252夏河县1陇南市1553合作市123武都区5武威市624宕昌县154古浪县425成县155天祝县226徽县1白银市1827康县156会宁县928文县157靖远县629两当县158景泰县3合计150四、收费标准按照甘肃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普通高考生学费为4500元/生/年,三校生学费为4500元/生/年,住宿费为700元/生/年,其它费用以我校2014年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报名时一并交齐。五、报名(一)报名时间:2014年3月26日~4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二)报名方式1.符合单独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上网登陆平凉医专单独招生网(),实名注册后,如实、清晰、完整地填写单独招生报名信息,并按网上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2吋(34×45mm)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0k以下)。2.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与考试报名同时进行,每个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填报1个第一志愿专业(普高文科生和三校生)和1个第二志愿专业(普高理科生),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3.没有条件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携带身份证原件来我校报名点(办公楼302室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三)资格审核我校在整理考生报名信息后,与甘肃省招办2014年高考报名考生信息库进行比对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名单将在4月10日前在学校单独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上网()或电话查询。六、缴纳报名考试费用、交报名材料及领取准考证(一)缴纳报名考试费用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于4月18日下午18时之前在我校招生就业处办公室缴纳100元考试报名费。在指定日期内未缴纳报名费者,视为自愿放弃;由于个人原因未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二)领取准考证考生在缴纳报名费后凭缴费票据和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领取准考证。(三)交报名材料1.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上交毕业学校(或考生所在县区招办)签章的《平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考生报名表》1份(A4纸打印)。2.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须上交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查验身份证、户口薄原件),普通高中毕业生交由所在市(州)或县(区)会考中心提供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会考考试等级证明,三校生交由考生所在学校提供的实践技能测试成绩证明和国家及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或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各种获奖证书(获奖证书为市级或市级以上,市级以下不需提供,无市级以上证书的考生无需办理此项)等材料。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时所采集的信息。我校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体检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八、考核办法我校单独招生成绩由基础知识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加分项三部分组成,总分为700分。(一)基础知识成绩(满分300分)1.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同等能力的社会考生)基础知识成绩由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应届毕业生)和会考成绩(往届毕业生)构成。以各市(州)或县(区)会考中心提供的为准。折算计分原则:A级计100分,B级计80分,C级计60分。2.“三校生”基础知识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由我校组织考生进行医学基础知识(人体解剖学、生理学、微生物与免疫学、基础护理学四科)综合测试,每科50分,总分200分,测试时间为120分钟;第二部分由考生在校期间实践技能测试成绩构成,实践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以所在学校提供的为准按比例核算。(二)文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300分)测试内容为高中毕业生和“三校生”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包括道德修养与法律常识(含法律基础、道德修养、时事政治)、基本科学素质(含数学知识运用、信息科技知识、自然科学常识)、人文艺术修养(含人际沟通与礼仪、语言表达、史地常识、艺术修养)、健康与安全(含身体健康与心理健康、安全常识)四个方面,测试方式为笔试,测试时间为120分钟。(三)加分项(满分100分)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单独招生考生,将获得加分,加分项目共4类。按照重视基本技能、专业对口、同类按最高级别对待和最高封顶的原则加分。考生各类计分在10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加分项总分,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1.表彰奖励加分(1)2011年7月以来获得地市级(包括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加20分。(2)同时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只计算一项。2.基本技能特长加分(1)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加5分。(2)参加演讲、舞蹈、歌咏、美术、体育、音乐、表演等比赛,获得三等以上奖励,按照国家级、省级一二三等奖励分别加20、15、10、8分,获得地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5分;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加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不予加分。(3)参加艺术类专业高考取得合格证书加15分。(4)获相关技能等级证书者(地市级以上)参照国家有关标准加分。3.职业技能证书加分(1)职业技能证书加分。2011年7月以后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技能知识并提供原件的,初级一项加10分,两项及两项以上加15分,中级一项加15分,两项及两项以上加20分。本类最高加分限20分。(2)参加专业技能竞赛,获得的奖励与报考的第一志愿相一致,按照国家级、省级一二三等奖励分别加25、20、15、10分,获得地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8分。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加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不予加分。4.教育部规定及甘肃省地方性照顾政策加分项目:(1)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考生所在乡镇开具的证明为准),录取时加10分。(2)长期居住在民族自治县的汉族考生(以考生所在乡镇开具的证明为准),录取时加10分。(注:加分项须由我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方可加分。)(四)考试时间基础知识测试:2014年4月19日上午8:30~10:30综合素质测试:2014年4月19日下午1:00~3:00(五)考试地点本次单独招生所有测试点均设在平凉医专校内,具体以准考证安排为准。九、考试组织、评卷及违规处理(一)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成立专门机构及时处理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突发性事件。(二)学校组织评卷小组,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三)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单独招生报名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录取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十、录取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招办的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一)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将按照考生成绩,按“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预录考生的名单将在我校校园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将及时核查并做出处理意见。(二)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不再参加甘肃省2014年普通高考,不能再被其它高校录取,也不得转入其他学校。(三)我校将预录取并经公示后无疑议的考生名单报甘肃省招办审核批准,并由甘肃省招办在录取名册上盖章。(四)我校根据甘肃省招办的审批结果,邮寄录取通知书。(五)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得转换专业。(六)录取数据由甘肃省招办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七)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招生办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十一、新生待遇单独招生计划纳入我校今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通过单独招生进入我校的考生,在培养费、住宿费、奖(助)学政策、毕业文凭和就业派遣手续等方面与参与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录取新生户口的迁转依据自愿原则。十二、新生录取资格的复查(一)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的政治、文化、健康及身份等方面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二)对在报名、面试与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平凉医专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十三、单独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程序时间工作内容网上宣传3月15日~3月25日考生登录我校网站,查询我校2014年单独招生信息。考生报名3月26日~4月5日考生登录我校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或到学校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资格审查4月5日~4月10日与甘肃省招办2014年高考报名考生信息库进行比对审核。在我校网站上公布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名单。信息确认4月10日~4月14日考生登录我校网站进行信息确认。缴费领证4月18日考生到我校招生就业处交报名费、报名材料、领取准考证。医学基础知识测试4月19日上午8:30~10:30考生在我校参加基础知识测试。文化综合素质测试4月19日下午1:00~3:00考生在我校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公布成绩4月24日在我校网站上公布单独招生成绩。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4月25日~4月29日在我校网站公示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省招办审核4月30日预录取考生名单报甘肃省招办备案,办理正式招生录取手续,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十四、组织保障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组长:朱建国副组长:崔安平成员:万智学、雷学锋、张士东、董金玉、陈佑泉下设招生录取组、测试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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