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监考老师培训2010年11月监考培训目的考试工作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之一,考试是检查教师教学质量和考查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方式和手段。为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和规范考试工作,监考工作具有及其重要性和严肃性。监考中,在保证严肃性的同时,应更多地从育人角度出发,关爱学生,预防为主。因此,要求监考老师应熟悉考场规则和监考职责,并学习必要的技巧和方法,在监考工作中保持责任心,防患于未然。本监考培训依据为《四川大学监考人员职责》、《四川大学考场规则》和《四川大学本科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分规定》。本次培训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监考老师职责第二部分监考老师工作方法第三部分考场中应急事件处理第一部分监考老师职责一、监考资格:考试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安排落实监考老师。参加监考的人员须是经过培训的本学院教职工和研究生助教。二、基本要求:1、公共课开课学院:公共课开课学院在组织考试时,应在各大楼安排2-3名大楼负责人,负责本大楼考试时试卷、学生签到表、考场记录表的收发以及各考室试卷和监考人员的协调等工作。2、监考老师:监考老师在考试时间内应认真负责监考,不做看书报、聊天、吸烟等与监考无关的事。除非工作需要,监考老师原则上不得离开考场,如有特殊原因需离开,应确保考场内有另外的监考老师接替工作。监考老师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设置为无声或振动。除非工作需要,监考老师不得在监考过程中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监考老师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准时发(收)试题、试卷,不随意推迟或延长考试时间。核实参加考试人数,并作好记录。监考老师违纪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属教学责任事故,一经查实,按教学事故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学校将按有关校纪校规处理。第二部分监考老师工作方法监考工作流程及规范;监考技巧类;(含经典案例)一、监考工作流程及规范1、开考前20分钟准时到场,作好考前试题领取等准备工作,并处理好自己的手机等通讯工具;监考老师根据需要安排和调换学生考试座位(有准考证的考试按准考证号进行安排);未按指定就坐的考生要及时纠正,对拒不按指定就坐的考生,可令其退出考场。2、开考前10分钟,要求考生把有效证件(准考证、学生证或身份证)放在桌上备查;凡证件遗失者,须持由学生所在学院开具的书面证明,注明姓名和学号,并在粘贴近期照片上加盖公章有效。3、宣布严格考场纪律和宣读考场规则部分要点(尽到告知义务)。4、要求学生清理考试禁止物品以及桌上是否有与考试相关的信息(若桌面有相关书写信息,及时举手报告);同时要求学生关闭电子类产品(含手机等通讯工具),统一将资料和电子类产品装入书包,并将书包集中放置在教室指定位置。拒不执行者,可令其退出考场。闭卷考试中,只准考生携带必要的文具用品(个别考试根据要求可允许携带计算器);开卷考试中,考生只能携带必要文具和规定的教材或参考资料,考生不得共用或互借书籍资料。5、要求考生肃静,提醒学生考试开始后不能讲话,借文具等情况只能举手;如试题字迹不清楚或有印刷错误,可举手询问监考老师。监考老师只对试题字迹不清或印刷错误作说明,对考生的其它提问,不提示、不解释。6、检查全考场考生座位及周围无禁止物品后,发答题纸、草稿纸,最后在正式考试前5分钟可发放试题;提醒考生在所发题、纸上均书写自己的学号姓名。(学生不能使用自带草稿纸。)7、认真核查每一个考生的有效证件与本人是否相符,并要求考生在《学生考试签到表》上签字。8、考试进行3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进行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若有特殊要求,按监考记录通知为准。9、考试过程中,维持考场正常秩序,清点考生人数,作好记录。考试中不允许考生无特殊情况离开考场。考生考试途中如有特殊原因需离开考场,须经监考老师同意,并应有监考老师陪同;在考场上因患急病不能坚持考试者,监考老师同意后,可立即到校医院或校附属医院急诊就医;允许提前交卷的考场,考生提前交卷后,可离开考场。10、考试结束前10分钟,提醒考生掌握时间;11、考试终了时间到,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卷,监考老师分工负责控制教室秩序和收卷。在控制好考场秩序的情况下,请考生坐在位置上,确保收回试卷份数完整。清点试卷份数和考生人数无误后,考生才可离开考场;监考老师将试卷和签到表交任课教师或大楼负责老师处;认真填写好《考场记录》,交考场办公室或教务处;12、要求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在考试过程中若发现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考生及时处理,当场固定证据,控制作弊学生,上报教务处:首先,当众对该考生说其已违纪或作弊,取消其考试资格,令其停止考试;其二,当场收其试卷、证件和违纪作弊证据(夹带资料上须学生签字),并立即让该生写书面检讨;其三,及时填写好《考场记录表》,再让该生在记录表上签字。完成以上证据收集工作后,责令违纪作弊考生退出考场。相关材料及时报交考试办公室或教务处处理。二、监考技巧类学校是以教育为目的,师者应以传道、授业为已之责任。监考技巧应特别注意考试前、考试过程中、考试结束时三部分的工作重点。考试前:1、宣布严格考场纪律,提醒学生入场须持有效证件(准考证、学生证或身份证),同时宣布会逐一严查;2、提醒学生带手机等电子产品的须关机;3、让全部学生把与考试有关的书籍、复习资料、作业本和手机等电子产品放入书包,并统一放置在教室的指定地点。4、按需要调整考生座位是监考老师规范考场秩序、防范考试违纪作弊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技术手段。考试进行中:1、保持考场安静和良好的秩序,认真的监考是对学生最负责最公平的,发现问题后也能及时处理;2、考试开始后,监考老师分教室前后各一位(在考生心理中,欲违纪学生一般较怕后面的监考老师);3、不定时、间隔式在教室内巡查;若发现有欲违纪的苗头,则采取些调座位等技巧。考试结束时:考试终了时间到,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在控制好考场秩序的情况下收试卷,确保收回试卷份数完整;收完试卷清点好后,再让考生离开教室;监考老师将试卷和签到表交任课教师或大楼负责老师处。第三部分考场中应急处理在考场中,对已调换座位等暗示警告后,仍有学生实施了违纪作弊行为,则按以下流程作相关处理:1、当众告知当事学生:你已违纪(作弊),立即要求该生停止答题,取消其考试资格;2、立即收集证据:当事学生的试题、答题纸、违纪(作弊)材料、作弊工具(对手机、掌上电脑、电子记事本等贵重物品需开具收条);对于利用身体或桌面作弊的,应立即通知教务处拍照为证;对于代考学生,应暂扣其证件,并开具收条;当事学生当场写检讨书(姓名学号、日期、科目、违纪作弊经过、对事件的认识等)监考老师在《考场记录》上如实填写考生违纪作弊情况并签字,要求当事学生在《考场记录》上签字认可;若学生不在《考场记录》上签字,监考老师则请同考场其他学生(2人及以上)签字证明。在证件、证据、检讨书、考场记录等收齐完善后,请当事考生立即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后,立即将本场考试的《考场记录》和违纪作弊证据、学生检讨书等交到教务处运行科(或望江、江安、华西校区的教务处办公点)本次培训内容结束,敬请各位老师指正!欢迎各位老师分享监考工作中的经验感谢各位老师参加期末监考培训,并回学院培训其他监考老师。您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