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柴达木察尔汗钾镁盐矿别勒滩矿区采矿权评估报告书陕西同盛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1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柴达木察尔汗钾镁盐矿别勒滩矿区采矿权评估报告书陕同评报字[2008]第002号摘要评估机构:陕西同盛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委托人: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评估对象: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柴达木察尔汗钾镁盐矿别勒滩矿区。评估目的:青海盐湖发展有限公司使用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柴达木察尔汗钾镁盐矿别勒滩矿区采矿权范围内的矿产资源生产氯化钾产品,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收取青海盐湖发展有限公司采矿权使用费需要了解该采矿权于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本公司对柴达木察尔汗钾镁盐矿别勒滩矿区采矿权价值进行评估,为收取采矿权使用费提供参考依据。评估基准日:2007年12月31日。评估日期:2008年4月8日至2008年4月18日。评估方法:现金流量法(DCF法)。评估结果:经评估人员对该采矿权现场和矿产品市场的调查分析,按照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计算,确定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柴达木察尔汗钾镁盐矿别勒滩矿区采矿权评估价值613,485.09万元,大写人民币陆拾壹亿叁仟肆佰捌拾伍万零玖佰元整。评估计算服务年限为29.8年。评估报告提交日期:2008年4月18日。评估有关事项声明:1.现行法规规定,本评估结果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如果使用本评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柴达木察尔汗钾镁盐矿别勒滩矿区采矿权评估报告书陕西同盛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估结果的时间与评估基准日相差一年以上,此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2.本评估结果系为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提供采矿权价值咨询意见而作。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重要提示:以上内容摘自《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柴达木察尔汗钾镁盐矿别勒滩矿区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全文,关注特别事项说明。评估机构陕西同盛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矿业权评估师:陕西同盛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二○○八年四月十八日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柴达木察尔汗钾镁盐矿别勒滩矿区采矿权评估报告书陕西同盛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3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柴达木察尔汗钾镁盐矿别勒滩矿区采矿权评估报告书陕同评报字[2008]第002号陕西同盛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国家有关采矿权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采矿权评估方法,对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柴达木察尔汗钾镁盐矿别勒滩矿区采矿权进行了评估。我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进行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评估的别勒滩矿区采矿权在2007年12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该采矿权的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1.评估机构机构名称:陕西同盛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机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开发区高新路52号高科大厦12F法定代表人:邱常敏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6100001010690矿业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1]001号2评估委托人与采矿权人本项目评估委托人和采矿权人均为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格尔木市黄河路1号,法定代表人安平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贰拾贰亿肆仟肆佰玖拾壹万柒仟元整,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氯化钾、氯化镁、碳酸钾、氢氧化钾、PVC、尿素、硫酸钾制造、销售;钾镁盐矿开采;建设监理、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出口自产的化学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评估作业期正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柴达木察尔汗钾镁盐矿别勒滩矿区采矿权评估报告书陕西同盛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43.评估对象和范围本次的评估对象为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柴达木察尔汗钾镁盐矿别勒滩矿区采矿权(以下简称别勒滩矿区)。本次评估范围即为国土资源部2007年10月8日颁发的“1000000710105”号采矿许可证圈定的矿区范围。根据“1000000710105”号采矿许可证:别勒滩矿区采矿权人为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开采矿种为钾盐;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70万吨/年;矿区面积为2259.9778平方公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07年10月8日至2037年10月8日,矿区范围共由12个拐点圈定,拐点坐标如下:点号X坐标Y坐标1.4128540.0016646820.002.4123000.0016640200.003.4126000.0016627800.004.4125770.0016616520.005.4127928.0016601486.006.4119000.0016594470.007.4098845.0016593754.008.4084718.0016595977.009.4081434.0016600335.0010.4077740.0016616158.0011.4082916.0016633300.0012.4097000.0016648176.00开采深度:+2609―+2679m。4.评估目的青海盐湖发展有限公司使用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别勒滩矿区采矿权范围内的矿产资源生产氯化钾产品,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收取青海盐湖发展有限公司采矿权使用费需要了解该采矿权于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本公司对柴达木察尔汗钾镁盐矿别勒滩矿区采矿权价值进行评估,为委托方提供该采矿权价值参考依据。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柴达木察尔汗钾镁盐矿别勒滩矿区采矿权评估报告书陕西同盛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55.评估基准日本次采矿权评估的基准日确定为2007年12月31日。评估报告中计量和计价标准,均为该基准日客观有效标准。6.评估原则(1)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和科学性、可行性的原则;(2)遵循持续经营原则、公开市场原则和谨慎性原则;(3)遵循贡献性、替代性、预期性原则;(4)遵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最有效利用的原则;(5)遵守地质规律和资源经济规律、遵守地质勘察规范的原则;(6)遵循采矿权价值与矿产资源相依托的原则;(7)遵循供求、变动、竞争、协调和均衡原则。7.评估依据7.1经济行为文件(1)与委托方签定的评估业务约定书;(2)评估项目委托书。7.2主要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3)《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4)《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6)《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7)关于修改《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的决定;(8)《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钾肥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1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11)国土资源部关于《采矿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12)《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13)《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7766—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柴达木察尔汗钾镁盐矿别勒滩矿区采矿权评估报告书陕西同盛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61999);(14)《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2006年)。7.3产权证明文件采矿权许可证。7.4其他依据(1)《察尔汗盐湖钾镁矿床别勒滩储量勘探报告》(1967年);(2)《达布逊湖湖水及北岸新生光卤石矿床储量报告》(1966年12月,青海省地质局第一地质院);(3)青海省革命委员会计划委员会文件“青革计计〔1973〕304号”《关于察尔汗盐湖钾镁矿床霍布逊至达布逊储量勘探报告和察尔汗盐湖钾镁矿床别勒滩储量勘探报告的审查意见》(一九七三年十月九日)(4)《察尔汗盐湖钾镁矿床别勒滩矿区矿产资源储量套改结果说明书》(2006年6月19日,国土资源部监制);(5)《青海盐湖工业集团年产七十万吨氯化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999年12月,化工部连云港设计研究院);(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7)评估人员现场核实收集和调查的其他资料。8.评估过程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评估的政策和法规规定,按照委托人的要求,陕西同盛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组织评估人员,于2008年4月8日至2008年4月18日,在委托方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人员的配合下,对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别勒滩矿区进行了采矿权评估工作,评估过程简述如下:(1)接受委托阶段:2008年4月8日与委托方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接洽,了解此次评估的目的、对象和范围,确定评估基准日,接受项目评估委托,签定业务约定书,拟定评估计划。(2)根据评估的有关原则和规定,我公司评估人员于2008年4月8日至2008年4月10日,对待评估的采矿权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产权核查。评估人员查阅有关资料,征询、了解、核实矿床地质勘查、矿区建设等基本情况,收集、核实与评估有关的地质资料、设计资料、企业财务资料、销售资料等。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柴达木察尔汗钾镁盐矿别勒滩矿区采矿权评估报告书陕西同盛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7(3)评定估算阶段:于2008年4月11日至2008年4月15日依据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归纳整理,确定评估方法,完成评定估算,具体步骤如下: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归纳、整理,查阅有关法律、法规,调查矿产品销售市场,分析待评估采矿权的特点,确定评估方法,选取合理的评估参数,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价值进行评定估算,完成评估报告初稿,复核评估结果,并对评估结果进行修改和完善。(4)提交报告阶段:于2008年4月16日至2008年4月17日撰写评估报告书初稿,向委托方提交报告书初稿并与委托方座谈、交换意见。认真对待委托方意见,在遵守评估规范、指南和职业道德原则下,进一步完善评估结果,2008年4月18日向委托方提交正式的评估报告书。9.采矿权概况9.1矿区交通位置察尔汗盐湖位于柴达木盆地的中部,行政区划隶属于格尔木市,矿区南距格尔木65千米,东至西宁860千米,青藏铁路和青格公路南北纵贯矿区,交通方便,是我国典型的现代盐湖钾镁盐矿床,盐湖东西长168千米,南北宽20-40千米,面积5856千平方米,海拔2677-2680米。9.2自然地理与经济概况格尔木地处深居内陆的青藏高原。属于典型的干旱荒漠大陆性气候。气候干燥、常年多风,降雨量少、蒸发量大、气压低、日温差大、紫外线强、缺氧是其气候特征。格尔木市、察尔汗气象资料如下表: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柴达木察尔汗钾镁盐矿别勒滩矿区采矿权评估报告书陕西同盛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8序号气象项目单位格尔木察尔汗1主导风速W、W+SW2最大风速m/s2228.33平均风速m/s4.14年平均降水量Mm38.824.05日最大降水量Mm32.015.16历年平均气温0C4.75.97历年日极端最高温度0C33.58历年日极端最低气温0C-33.1-29.79历年平均气压Mb724.7735.610含氧量g/m311历年日最高气温0C33.133.512年最大蒸发量Mm2915.33770.213年平均蒸发量Mm3566.314最高月相对湿度%544415最低月相对湿度%221816干燥度D11.019.617最大集雪厚度Cm118最大冻土厚度Mm8801400根据1990年版“青海省地震烈度区划图”及其说明书,察尔汗盐湖湖区基本地震烈度为7度。9.3地质工作概况矿区范围及周边完成的地质工作主要有:察尔汗矿区自东而西由霍布逊、察尔汗、达布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