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xxx安监局xxx2一、非煤矿山现状二、非煤矿山的监管范围和安全监管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三、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四、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对策建议3非煤矿山现状国内矿业基本概况矿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性产业,无论从其对国民经济总量的贡献还是对其它经济的保障作用来看其作用是任何产业都不可替代的。我国矿产资源分布和利用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在资源分布上,具有明显的不均匀性和区带性。二是从矿产资源的可利用性来看,富矿少,贫矿多选矿难度大,资源浪费现象严重。三是主要矿产储量占世界的比例并不高,大宗矿产短缺导致大量大宗矿产品需要大量进口。据各方面专家预测,到2010年,我国最需要的44种矿产中,只有20种能够实现自给。中国矿产品需求拉动了世界矿产品价格的上涨,高价格又刺激国内矿产品的过度开发,由于资源的过度开发和资源开发结构不合理,资源开发水平低,加之矿山行业本身就是一个高危行业,这势必给安全生产、环保等带来很大压力。4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范围和安全监管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范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辖区内非煤矿山及相关的石油天然气开采、输油气管道、冶金、有色、建材、地质等行业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监督检查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工作;组织、指导或参与相关行业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导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办理、监督上述行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开展上述行业和领域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等工作。5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结构安全生产的法律体系比较复杂,它是一个包含多种法律形式和法律层次的综合系统,既包括作为整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础的宪法规范,又包括行政法律规范、技术性法律规范和程序性法律规范。按法律地位及效力同等原则,可以将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框架分为5个层次。1.宪法。《宪法》为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框架的最高层次,《宪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是我国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最高法律效力的规定。2.安全生产的法律层面。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包括《安全生产法》和与它平行的专门安全生产法律和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如《矿山安全法》、《劳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建筑法》等等。3.安全生产的法规层面。安全生产的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执行安全生产法律和实施安全生产行政管理职权而制定的具体规定,是我们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等。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是国家安全生产立法的补充,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等。4.有关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标准大多是强制性标准,它是我们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执法的重要技术依据,如选矿安全规程(GB18152-2000)等等。5.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和行业安全标准。6(1)法律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行政法规部分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7(3)部门规章部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暂行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罚款管理暂行办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4)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目前我国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相关标准有692个,其中国标159个;2007年计划新制定和修订标准29个。最常用的标准有:GB16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AQ2001-2004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04炼钢安全规程AQ2003-2004轧钢安全规程AQ2004-2005地质勘探安全规程AQ2005-2005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AQ2006-2005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7-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AQ2008-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大纲AQ2009-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标准AQ2010-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AQ2011-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标准AQ2012-2007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8三、主要法律法规标准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是规范全国矿山生产安全的一部专门法律,共有八章五十条,对矿山建设、开采和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以及矿山安全的监督和管理进行了明确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明确要求矿山企业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包括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矿山开采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执行开采不同矿种的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矿山企业对使用机械、电气设备,排土场、矸石山、尾矿库和矿山闭坑后可能引起的危害,应当采取预防措施;矿长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矿山安全工作经验;矿山企业必须向职工发放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矿山企业不得录用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劳动;矿山企业对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得分配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矿山企业必须制定矿山事故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矿山企业应当建立由专职或者兼职人员组成的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药物。矿山企业必须从矿产品销售额中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必须全部用于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挪作他用。9《安全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依法确立了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的一项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规定上述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之后方可从事生产活动。当前在国家清理和大幅度减少行政许可的情况下,决定对五个高危险的行业实行安全许可证制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人民群众安全与健康的高度重视。国家对高危险的重点行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目的是有效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设置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准入关口,从源头上严格把关,以防止和减少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由事后查处向事前防范转变。贯彻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要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实施主体要严格依法;二是要握好评估、安全评价与审查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之间的关系;三是要把握好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的关系;四是要重视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工作程序;五是要严格遵守颁证工作有关程序期限的规定。六是要把握好条件审查这一关键环节;七是要处理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颁发与和日常监管的关系。10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安全监管总局在全面总结近十年来我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组织40多位矿山安全领域的专家历时5年时间,对原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年发布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1996)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GB16424-1996)两部国家标准进行修订,并将其合二为一,更名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该规程是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的技术基础,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依法监管的技术准则。新规程与原来的规程相比,一是加强了与现行国家安全法规的统一;二是增加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规定;三是增加了重大危险源建档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四是增加了井下作业时间的规定;五是增加了陡帮铁路运输的安全规定;六是增加了排土场的安全规定;七是增加了井下溶浸采矿的内容。1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一、非煤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1.“三违”现象严重,生产场所环境不良。2.开采规模过小,安全生产条件差。3.矿山技术力量薄弱,职工缺乏安全知识。4.无证非法违法开采现象严重。5.应急处置不当,导致事故扩大。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安监人员不足,力量不强。2.工作经费短缺,安监装备落后,执法条件差,执法效果不好。3.基层安全监管体制不顺。4.中介机构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12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对策建议一、进一步落实两个主体责任1.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通过严格执法,加大法规标准的宣贯力度,促使矿山企业依法组织生产,强化安全管理,设置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作业技能的培训,保证必须的资金投入,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要重点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等法规的宣传、贯彻和培训,以及对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监督检查。2.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作,从非煤矿山开采的规划、立项、设计、施工、投产等环节上依法强化监管,实行综合治理。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坚决打击非法开采、破坏资源和污染环境的行为,不允许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继续违规生产。13二、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1.继续配合国土部门做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对国土部门公布确定的陇南西成徽铅锌矿区,陇南金矿区,甘南多金属矿区,肃南铁、铜多金属矿区,酒泉铁、铜多金属矿区等5个非煤重点整顿矿区和我省国土资源部门确定的其它非煤重点整顿矿区,逐一进行安全生产状况的摸底排查,落实挂牌督办制度。对于无证非法矿山,要坚决予以取缔;对于超层越界、以采代探以及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要依法实施处罚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关闭。促进重点整顿地区矿业秩序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全面好转。2.积极配合国土部门,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在完成治乱和治散的基础上,今年重点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基本消除因矿山开发布局不合理印发的安全隐患,对列入矿产资源整合范围的非煤矿山企业,要坚持先关闭后整合的原则。对整合后的矿山要按照新建矿山的要求,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相关手续,严格审核其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3.继续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和已取证企业的“回头看”。对首轮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动态监管,逐步开展已取证企业的年审和年检工作,对取证后放松管理、不再具备安全许可条件的,要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当地政府坚决予以关闭。对许可证到期需要延续的企业,要重新进行安全评价,确保这些企业安全管理不滑坡,安全状况不下降。要督促新建、改建、扩建矿山企业严格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对未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