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达煤矿带班制度和落实计划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领导带班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有关管理规定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矿井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1、入坑带班人员必须和职工同上同下,要把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责任,切实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隐患,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当发现有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2、建立健全“领导带班交接班制度”、“采掘现场带班档案管理制度”、“采掘现场带班考评制度”、“采掘现场带班计划表”和“采掘现场带班公示栏”3、“采掘现场带班计划表”由矿部总工程师根据工作情况每月进行调整,并在月初上墙公示。i.矿部设立“采掘现场带班公示栏”,每天白班、夜班带班人员进行公示。设置“采掘现场带班计划表”,职工便于监督。4、矿部设置带班值班室,便于各工作面工作协调、应急救援、事故处理和带班人员交接班。5、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生产科长、安全科长每月下井带班不得少于10次,具体时间和班次可根据“矿部当月带班计划表”执行。6、工会主席、机电科长、质检科长每月下井带班不得少于4次,具体时间和班次可根据“矿部当月带班计划表”执行。7、带班人员按照带班计划表所规定的日期进行现场带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当班带班的,可及时请示矿长换班,但必须在矿部所规定的当天“矿部带班公示栏”进行公示。8、在白班、夜班下井带班人员,可根据工作情况第二天休息。9、对认真履行职责、防止事故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2011年4月1日矿部领导带班考评制度1、矿部带班必须严格执行“矿部带班制度”。2、煤矿领导带班作业时,其领导姓名、职务、在现场明显位置利用矿部带班公示栏进行公示。4根据现场带班的日常工作,检查、记录等,每月底将领导干部上个月带班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在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进行综合考评。4、矿部组织考评组会同公司对带班人员进行考核,报公司经理审定后对上月带班情况进行讲评。5、带班人员擅离职守,没有严格执行带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的人员一次罚款200元,两次罚款500元,三次取消当月安全奖。(无安全奖人员从工资相应扣罚)无故未完成带班次数的,取消当月安全奖。7、公司安委会每月对带班情况和相关记录,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并把抽查的情况作为考评事项,对带班人员擅离职守,视其情节轻重,必要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造成事故的,按《行政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2011年4月1日附表1矿部及各科室负责人带班公示栏时间班次姓名职务备注白班夜班表2矿部及各科室负责人带班记录姓名:时间:年月日班次:进入现场时间:退出现场时间:行走路线:当班发现的问题:1、2、3、处理落实情况:需要交下班处理的问题和注意事项:1、2、3、交班人签字:接班人签字:表32011年月份矿部带班计划表日期星期白班夜班备注其他人员班次实行动态管理,每月由矿井根据下井带班制度编带班计划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