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管理平台的构建及应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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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管理平台的构建及应用研究作者:李香菊文章来源:中国税务学会点击数:36更新时间:2006-7-12一、现行发票管理模式的主要弊端分析(一)、金税工程和现行综合征管系统各自有一套发票管理系统,这两个系统的技术结构不一致、业务流程不统一,数据信息不共享,给税务部门和纳税人的工作带来很大不便,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金税工程和综合征管系统两个系统反映出不同的发票管理理念,在业务管理流程上金税工程系统通过金税卡的发行、纳税人的进项税发票的认证、销项税发票的抄税、交叉稽核以及发票协查等环节来实现对纳税人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和抵扣进行全面监控。综合征管系统则是按照发票的生命周期从发票的调拨、出入库、对纳税人的发售、发票的交旧验旧和发票缴销等业务流程所进行的处理实现对发票的全程监控管理。理念的不同导致两个系统在功能和流程上的不一致、数据采集交叉重复,信息分割相互不共享,发票管理工作效能的发挥受到影响。二是纳税人基础信息和使用发票的信息在金税工程系统和综合征管系统之间交叉重叠和重复采集,当纳税人基础信息变更时,两个系统也需要同步重复进行变更,一旦变更信息在两套系统中处理不一致,将会为数据的应用带来隐患,使一般纳税人的管理工作出现很大漏洞。三是在专用发票的管理流程上,金税工程和综合征管系统两相互个独立的系统都包括了发票的出入库和销售管理业务,导致了发票的调拨、入库、出库、发售销售和发票管理上必须在两个系统同时进行。对纳税人来讲,购买发票业务需要经过金税工程和综合征管系统两个环节的处理。开具发票后的申报业务既需要在金税系统中做抄报税处理,还需要在综合征管系统中做交旧验旧和缴销处理,虽然一窗式办税模式可以使纳税人在一个窗口完成两个环节手续,但是税务部门在一个窗口仍要完成两个系统两个环节的业务处理。给征纳双方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四是对长期不进行纳税申报的非正常户,综合征管系统的管理流程对其按照流失进行处理,而金税工程的管理环节则对其可以继续抄税开具发票。同一业务在两个系统之间的业务流程差异不利于税务机关的规范执法和对税源的监控,而且一旦被不法人员利用,会给税收管理工作带来极大被动和隐患。(二)、由于增值税是以专用发票作为抵扣凭证进行税款的计算和征收管理,这种特殊的用途决定了专用发票在其征收管理中的重要地位,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说明了依托“金税工程”系统支撑的增值税管理办法还不能满足现实环境下的管理需要,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金税工程”系统按照“以票管税”的思路设置增值税管理业务流程,以专用发票为管理核心,通过对发票的硬件加密、发行发售、认证和抄税、稽核和比对等工作流程来实现管理目标。由于现行“金税工程”系统只加工信息,不产生信息,信息来源对采集手段依赖性很大,系统自动化管理功能有限,并且在实际工作中操作复杂,管理行为滞后。二是现行“金税工程“系统在专用发票的防伪税控功能上存在缺陷,一方面金税系统没有将增值税管理所需要的所有信息纳入统一的系统平台进行处理,实际工作中需要通过对“四小票”信息另外进行采集、传输和加工处理以弥补实际工作信息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金税工程系统在增值税管理中的税控功能不足,系统中对增值税发票的监控功能没有同现行综合征管系统的税款申报环节很好的结合起来,虽然“一窗式”模式实现了两个系统数据的横向比对,但是,税务机关在申报环节对纳税人的抵扣信息只能确认真伪不能及时确认对方的报税真实性,其真实性的确认要等待申报工作结束后通过稽核系统和人工协查来完成,这种模式不仅造成税务机关管理行为滞后,还增加了基层的协查工作量,如果发票信息的防伪和税控两大功能不能很有效结合起来,则增值税管理制度难以在一个良性环境中运行。(三)、现行发票管理模式成本高、业务流程复杂、技术维护难度大。由于发票管理业务贯穿税收管理工作的始终,各级税务部门都需要对金税工程和综合征管两个应用系统进行必要的资金投入,税务管理人员要通过两个不同的管理平台进行业务操作实现工作目标,一般纳税人必须购买必要的专用和通用设备才能使用发票和进行报税业务,这种高额资金的投入和大量的技术维护工作给税务部门和纳税人都增加负担和工作难度,也影响了税收工作的效率和服务宗旨的体现。二、“电子发票”的业务系统划分(一)、“电子发票”的概念“电子发票”是税务部门采取数据集中方式并依托网络对发票信息及发票业务流程进行电子化管理的一种发票管理模式,通过这种模式使税务部门在对发票信息实施数据集中管理的前提下实现发票的统一调拨、安全发售以及实时跟踪的业务流程管理。(二)、“电子发票”管理平台的业务系统划分“电子发票”是通过软件管理平台实现对发票进行管理的一种发票管理模式,发票管理的各业务系统均建立在该平台上,平台可划为异常发票汇总系统、发票生成系统、发票清分/比对系统、下级发票信息计划/发票信息回馈系统、发票调拨系统、发票发售系统、发票用票系统、对外发票门户和与征管、稽查的接口等十个系统(如下图)。(三)、“电子发票”各业务系统间的联系总局根据各省季度发票需求情况,分别生成各省发票使用号段,经发票调拨系统调拨给相应省级发票库,纳税人经发票发售系统从省级发票库中获得相应发票号,使用发票时,销货方按照规定格式开出电子发票,同时电子发票通过内部网络将发票使用信息及时反馈回发票平台或存贮在相应媒介中(ic卡,加密存贮介质),发票平台经过发票清分/比对系统将外省数据传送给总局数据库和相应省份发票数据库系统,纳税人申报时通过税务部门对外门户网站确认本期可抵扣、申报的合法发票数,经发票清分/比对系统由税务部门二次校验。省级服务器定时通过下级发票信息计划/发票信息回馈系统将省级发票计划和当期发票使用情况回馈总局,一方面帮助总局制定发票下发计划,右一方面修改总局发票数据库为总局相应决策提供一手资料。同时异常发票汇总系统可汇总核对全国异常发票信息,并按地区下发,将跨地区的发票异常信息提示给征管系统或稽查系统,便于全国范围内监控发票信息。三、“电子发票”的工作流程描述“电子发票“作为一种新型的发票管理模式,按照以下统一工作流程运行:(一)、“电子发票”模式下的发票调拨发行、发售流程借助现有的税务系统内部网络将发票的计划管理、发票调拨和印制等工作内容采用国家统一分配管理的方法形成通过大型数据库集中管理“电子发票”内容,通过省级发票预测分析系统,按照一定科学算法,根据省级发票数据库中已有信息,按期编制出省级发票领用计划并提交上报国家总局计划生成系统,总局计划生成系统根据发票回馈系统反馈回的发票作废、丢失、核销、被盗、未使用等数据情况结合总局发票数据库数据制定出总局发票计划,下发给发票测算系统,发票测算系统根据计划用量生成本期发票号产生规则,按此规则发票下发系统生成一定发票号段,票号调拨由总局从发票数据库中按省份调拨相应号段给省级数据库中,纳税人通过发票发售系统直接申请相应号段的电子发票,并按领回的号段依照规定格式开具发票。对作废、丢失、核销、被盗等发票可通过发票用票系统将这些发票号段注销使用。同时省级发票平台设置预警值,当票号减少到预警值以下自动生成临时发票计划,要求总局下拨临时发票使用号段。这样就形成了发票调拨环节中上级机关根据计划调整发票下发量,下级机关根据计划获得发票号段,从整体上双向控制发票的使用量。电子发票管理同目前发票管理模式相比较省略了复杂的发票印制.运输.库存过程,缩短了发票生成时间,降低了发票管理成本,增强了发票保存使用的安全度,这样下级税务机关按需领取,极大的降低了发票的库存数量,方便了发票的统计.查询和使用情况的跟踪。在发票发售环节中,电子发票可通过电子发票平台与外部系统接口连接,快速而全面地审核纳税人的相关资料,促使纳税人合法、合理地使用发票。纳税人根据要求将相应号段的发票领回,根据规定格式通过多元化的门户将发票信息反馈回电子发票管理系统。要求纳税人必须把所有发票数据先经过销货方向当地税务部门申报才能作为购货方抵扣凭证,使增值税的税款抵扣计算和申报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同时,利用电子发票平台提供的详尽的发票数据,税务部门采取科学的统计分析方法进行有效的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提高税务机关征管质量。例如:针对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大型商贸企业将领回的发票号输入税控收款机进行日常销货开票业务,税务部门结合税控收款机中开具一定票号段的“0税额”发票,来加强对商业企业的销售收入的分析评估管理,促使发票使用者尽量减少手工开票随意性大的因素影响,增强了发票的安全性。在发票的用票管理中,由于电子发票平台的存在,发票的缴销、核销、丢失、被盗和流失发票的管理以及发票的担保管理,都可采用全方位实时跟踪的手段并实现全国联网查询,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发票管理中的漏洞,提高了发票管理的实时性和准确性。附图:“电子发票”的调拨发行、发售流程图。二是改造现有发票管理工作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更有利于为纳税人提供便捷的涉税服务。依托总局和地区级两级数据中心,采取“电子发票”模式加强税收管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总局系统的费用支出,又达到了快速而实时的发票跟踪目的。通过电子化填开“电子发票”最终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从繁重的重复劳动中解放出来,发票的校验都通过计算机完成,发票的审核系统可与外部门数据中心相结合提高了发票审核的可信度,达到税源控制的最终目的。根据“电子发票”管理模式的特点,开发和完善税务信息系统形式多样、方便灵活和安全可靠的新的税收服务功能,缓解信息系统在纳税申报高峰时的压力,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多样的发票使用模式,为税务机关更加安全、准确、快捷的认证和发售发票提供可靠的技术平台,进一步提高税务部门的办税工作效率。(二)、“电子发票”模式下的纳税申报、比对、稽核流程纳税人的发票数据可采取多元化方式从税务部门的对外门户一次或分次导入电子发票平台(内部网络及时反馈或存贮在相应媒介中(ic卡,加密存贮介质按时反馈),平台通过发票清分将同一省份的发票信息归类分别记入省级和总局数据库。纳税人申报时,通过多元化的税收服务门户从两级发票库中提取本期发票使用汇总信息,并确认可用于本期抵扣、报税的合法发票信息(已经申报入库成功的上一环节的销项数据与本次申报抵扣的进项数据对比以及用于本次报税的销项数据),将已经比对成功的数据标记,由税务部门通过稽核系统与申报表二次效验审核,合法的数据用于报税抵扣,并在税款入库时标记下相应销项数据,不合法的数据移交稽查系统立案查处。同时将本次申报期内无法抵扣的进项数据留于下期抵扣。这样,从总体上控制了税源,保证了抵扣信息的真实性,避免了因反馈不及时异地申报税款的流失问题。附图:“电子发票”的申报、比对、稽核流程图四、“电子发票”管理模式的特点(一)、数据集中模式的应用“电子发票”将发票由现在的税务部门印制改为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按照各地需求发放“电子发票”的发票号,并以此为依据建立税务机关内部的发票管理机制,构建总局和省级发票数据处理管理中心,所有的发票数据信息集中存储在总局和省级发票数据处理管理中心,为方便应用和管理中心内部对发票数据实行分级管理,这种方式使总局既便于控制和统计各地区的发票数量和使用情况,又降低了各地区生成发票的成本。“电子发票”的使用信息一般可采用网上即开即用或IC卡数据集中导入方式完成采集。各级税务部门发票清分系统根据发票开具对象的信息将“电子发票”开具的内容传送到总局和省级发票数据处理管理中心,省级发票数据处理管理中心可在纳税申报和数据比对时做一级处理,总局发票数据处理管理中心在省级发票数据中心异地发票缺少相应信息无法处理时再集中进行二次处理,这种模式一定程度上比三层数据库处理模式减少了环节,发票数据的实时性进一步提高。(二)、数据的实时跟踪反馈模式应用由于数据的集中,“电子发票”信息的实时性大大提高,总局和省级发票数据处理管理中心按照分级管理办法将“电子发票”跟踪应用信息实时地反馈给基层税务部门和纳税人用于税款申报信息的比对和验证,保证报税环节发票信息的真实性,在整体上达到控制税源,实现发票的“实时抵扣、全国跟踪”的目的。这种模式具体体现在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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