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主讲人:汪传才法谚我们早晚会发现,“正义女神以她全部的美点燃了一股激情,它也许不会焚烧成为熊熊大火,但将久久地燃烧着,放出温暖人心的热。”霍布豪斯:自由主义,朱曾汶译,商务印书馆2005版,第126页。亚当.斯密说:“哪里有巨大的财富,哪里就有巨大的不平等。有一个巨富的人,同时至少有500个穷人,少数人的富有,必定是以多数人的贫困为前提。”——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对于寻求正义者,不给予正义就是法律的失职。经济法就是分配财富、实现正义的法.第一章经济法学导论一、教学内容和课时分配二、课程特色和学习意义三、指定教材和参考资料四、教学目标和教学方法五、成绩考核和课堂要求六、主讲教师和联系方式一、教学内容与课时分配第一编经济法学总论第一章经济法学导论第二章经济法概述第二编市场主体规制法[干预市场法/微观经济]第三章市场主体规制法基本理论第四章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第五章公司法第六章破产法第三编市场交易规制法第七章合同法总则第八章合同法分则第四编市场秩序规制法第九章竞争、反垄断法律制度第十章价格、产品质量、广告法律制度第十一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二章特殊市场秩序规制法第五编宏观调控法{+社会保障法}第十三章宏观调控法基本原理第十四章财税法律制度第十五章货币金融宏观调控制度总论4课时经济法市场主体规制法12课时市场秩序规制法4课时市场交易规制法10课时其他2课时课时分配二、课程特色和学习意义课程特色:一是二大块,即总论+分论;总论是经济法基础理论;分论是具体的经济法,包括市场主体规制法、宏观经济调控法、市场监管法等部分。总论与分论结合起来学,才能真正学好经济法。二是应用性强;经济法与市场经济联系最为密切,是对市场进行干预的法,市场经济的完善,离不开经济法的保驾护航。三是新兴的法;内容广泛而丰富,涵盖的知识面广,是法学体系中一门新兴的、独立的部门法。学习意义对法学院的学生来说,经济法是法学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缺少它知识体系不完整,其意义不言而喻。在分配正义时,法律必须有所作为;经济法就是在财产领域分配正义和法律.但对于其他专业的学生来说,其重要性何在?经济法课程对其他专业的学生之所以重要,正是由于任何企业的经营活动都要受到法律环境的制约。任何企业决策都要在法律划定的框架内进行,当今社会,法律对于企业决策的影响力日渐增大。因此,经济法课程也被称为“企业的法律环境”,学会“一个理智的商人”的思维,即站在一个企业家、投资者、交易当事人的立场依法判断一件事的是非曲直,或者利弊得失。[法盲不可言商]学习经济法之后,一个学生可以达到如下的目标:了解你的法律义务。法律义务是法律设定的界限,逾越它意味着产生法律风险。了解法律义务可以避免或减少法律风险的发生。了解你的竞争对手。法律为竞争设立了衡量标准。另外,你所具有的权利和义务你的竞争对手也具有。学习经济法可以帮你预测或评价你的竞争对手的决策和行为。了解你的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企业员工等,了解他们的权益和企业的相应义务,可以更好地做出合法而合理的决策。了解消费者的权利。国家对消费者予以特殊保护。另外,在消费者中建立良好的信誉也是企业竞争的重要策略。最近发生的婴儿奶粉案说明了什么?黄光裕案的启示每个人都有梦想,每个人都希望拥有自己的舞台。国美集团董事局主席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2008年11月案发,接受警方调查。2010年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黄光裕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没收财产人民币2亿元,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罚金人民币6亿元,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财产人民币2亿元。以内幕交易罪判处黄光裕妻子杜鹃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亿元。判处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许钟民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一审宣判后,黄光裕、杜鹃和许钟民均认为自己不构成内幕交易罪和非法经营罪以及罚金过重,一同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10年8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黄光裕三罪并罚被判14年以及罚没8亿元人民币的判决维持不变;其妻子杜鹃被改判缓刑,即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执行,并当庭释放。杜鹃已缴清全部罚款2亿元,黄光裕也已上缴部分罚金。黄光裕1969年生于汕头。17岁随其兄弟到京,贷款开始家电经销,创立国美。1999年,黄光裕创办鹏润投资,在幕后资本运作,并购涉及大中、永乐、三联商社等。黄光裕三度成为胡润百富榜首富。黄光裕起家靠的是家电连锁。内幕交易罪犯罪事实:黄光裕所涉嫌内幕交易罪,系其在上市公司中关村(000931.SZ)重组过程中,利用手中掌握的内幕消息,伙同中关村公司原董事长许钟民等人开设80多个股票账户。之后,杜鹃负责指挥操盘手,累计买进1亿余股中关村股票,成交额逾13亿元。刑法处罚规定:自然人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非法经营罪犯罪事实:非法经营罪则与洗钱有关。黄光裕上述炒股资金通过香港赌王连超的地下钱庄流通于香港、内地,自2007年开始,黄光裕有10亿元人民币兑换成港币出境,有超过20亿元港币兑换成人民币入境。刑法处罚规定:对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行贿罪犯罪事实:2004年,国美电器借壳境外上市,将65%股权转让给一家外资公司。由于此举大大超过了我国法规规定的外资占股上限,黄光裕于是用重金打点,使得商务部条法司巡视员郭京毅修改了法律,致使外资占股限制被放开。2006年11月,在国美电器收购永乐电器过程中,兼任反垄断调查办公室副主任的郭京毅也是因收受了黄光裕的贿赂,使得之前对国美进行的反垄断调查不了了之。郭京毅两次收取人民币共110万元。刑法处罚规定: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企业家的“原罪”——通常是侵吞国有资产,以及通过不正当手段,例如行贿或私人关系获得融资。号称“史上最大官商勾结案”合法合规经营:你不能再走歪道,不能违反国法。对于违法行为不有侥幸心理,不存在不透风的强。只要你违法,迟早会被曝光,只是时间问题。法盲不可言商:审判只会迟到,但绝不会缺位。我们在为黄光裕惋惜的同时,也获得启示。柳传志有句话很经典,要理想,但不要理想化。人没有理想不行,但理想化更不行,尤其是那些已经获得阶段性成功的人士,一旦理想化,就会导致财富、权力欲望的无限膨胀,最后走向狂妄。天令其亡,必令其狂,就是这个道理。理智与情感深受华人瞩目的圆明园鼠首、兔首铜像拍卖,2009年2月25日在法国巴黎佳士得拍卖会上以3149.12万欧元被人竞得。买家厦门蔡铭超于3月2日公开身份。令人意外的是,他决定不付标金,因为他从头就打定主意要闹场,目的是要抗议中国国宝级文物遭到拍卖。蔡铭超强调,除了表达中国人的抗议,更要凸显英法联军掠夺中国文物遭到拍卖的不合理。佳士得目前还没透露要如何处理买家弃标。但也有古董拍卖专家预测,技术性流标可能让佳士得和原来的收藏家,已故时尚大师圣罗兰的家族有机会改变心意,把圆明园文物捐赠归还给中国,解决一椿历史公案。新浪网的调查(截止:3月3日8:30)您是否支持蔡铭超这种做法?选项比例票数1.支持76.7%100082.反对23.3%3042您如何看待蔡铭超拍下兽首又拒绝付款的行为?1.这是一种爱国行为,变相阻止了兽首被拍卖70.8%9250票2.竞拍成功拒付款,有违商业诚信原则22.0%2865票3.不好说7.2%935票厦门蔡铭超拍卖风波:诚信的拷问达摩克利斯之剑:作为正义的法律之化身“达摩克利斯(头上)的剑“,英文指TheSwordofDamocles,用来表示时刻存在的危险。《达摩克利斯之剑》是个有名的故事,其道理是:1、权力与责任同在:一个人拥有多大的权力,他就要负多大的责任。2、荣耀与付出同在:一个人获取荣誉越多,他要付出代价越多。我们不用羡慕别人拥有多少,而要想到别人为此付出多少。当我们想要得到多少,那我们就必须准备付出多少。3、法律与正义同在:守法经营时,剑会保护他;违法经营时,剑会惩罚他。三、指定教材和参考资料指定教材:①刘天善、张力主编:《经济法教程》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修订版②相关法规:例如《公司法》、《破产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③IP课件参考资料:漆多俊著:《经济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曹沛霖著:《政府与市场》,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晏智杰主编:《西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干预》,中国计划出版社1996年版。史际春、邓峰著:《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刘瑞复著:经济法--国民经济运行的基本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还应关注的著作有:《经济法基础理论专题研究》,王全兴,中国检查出版社《经济法总论》,史际春,法律出版社《经济法的概念》,鲁姆夫(德)《经济法理论问题》,梁慧星,王利明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经济法概论》,(日本)金泽良雄,满达人译,甘肃人民出版社《现代经济法入门》,丹宗昭信,群众出版社*查找资料的方法:①图书馆:(期刊)《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政法论坛》《比较法研究》《中外法学》《现代法学》《法学评论》《法商研究》《法学》《法学家》等。②上网:CNKI清华大学期刊网民商经济法律网百度搜索引擎(中文)③专著的引文和参考文献。中法网:中国民商法网:中国律师网:中国法律资源网:四、教学目标和教学方法教学目标:(多元)1.建构知识体系---制度体系2.训练专业技能---实践应用3.培养法的精神---理念和方法论教学方法:(多元)讲授案例讨论五、成绩考核和课堂要求☆成绩考核1、形成性考核(约20%)1)作业(口头回答或书面形式)/小组讨论;2)其他:抽查点名等。[助教]2、终结性考试(约80%)☆课堂要求:预习、复习讨论、笔记自习、守纪六、主讲教师和联系方式主讲教师:汪传才电话:2693178718938075007,时间:每星期,除周四、五外,上午10点至12点。E-mail:wang_cc@sz.jnu.edu.cn;cc_wang@163.com;cc_wang@eyou.com格言通过阅读学习10%;通过听10%;通过自己亲身体验的事,我们却学习到80%(更关键是形成自己的挥杆方法)-哈佛.柯比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霍姆斯一定要等到你课本都丢了,笔记都烧了,为了准备考试而记在心中的各种细目全部忘掉时,剩下的东西,才是你所学到的。--英国哲学家怀特海(AN.Whitehead,1861-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