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鲁煤安监督字〔2010〕78号关于2010年上半年煤矿职业卫生专项监察情况的通报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根据山东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省局执法监督处会同各煤监分局,于2010年5月5日至27日进行了煤矿职业卫生专项监察。现将监察情况通报如下:一、专项监察内容和方式:本次监察采取抽查方式,每个分局抽查三个煤矿,共抽查了12个煤矿。专项监察内容三项:根据《山东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检查办法》执法监察,检查煤矿开展煤矿作业场所粉尘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和煤矿职业卫生情况调查工作的准备情况。监察采用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资料和作业现场检查的方式,同时将监察结果和整改问题向被检单位通报,并制作相关监察文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2书。二、专项监察的情况:本次专项抽查12个煤矿,从总体监察情况看好于往年,反映出全省煤矿职业卫生工作的进展,主要有以下特点:1.领导重视,管理机构健全。各煤矿都建立了职业卫生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职业卫生防治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并且设置兼职或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职责明确,为抓好职业卫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2.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推进。各煤矿在坚持抓好安全生产的同时,对职业卫生工作也越来越重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治理方针,职业卫生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的发展轨道,许多煤矿职业病防治取得了很好地效果。如山东鲁泰集团太平煤矿建矿20余年,没有发生职工尘肺病例。3.从领导到职工,主动防护的意识逐步增强。各煤矿作业现场职业危害防治设施基本齐全,特别是粉尘危害的防治设施和各项规定执行比较好。推广采用综掘工作面安装湿式振弦除尘风机、高效低音对旋式局部扇风机,并加装消音器等措施。一些煤矿还坚持高起点建设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配备高性能防护用品。如新巨龙公司,建设风机房采用了消音设计,试验应用了日本DR公司高效防尘口罩;蒋庄矿电厂、洗煤厂采取封闭式皮带、SCT封闭式除尘器,副井口建设封闭式料场;赵坡煤矿主副井绞车房采用低噪音设备。这些先进设施和防护用品的使用,取得了很好地防治-3-效果。但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一是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一些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够规范,缺乏操作性;个别煤矿没有制定职业卫生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或是计划、实施方案简单、笼统,可操作性不强。二是部分煤矿职业卫生工作有缺项。如劳动合同中职业病告之内容不全、不规范;职业卫生公告栏未设立或是公示内容不全、作业危害场所中职业危害警示标志及中文说明(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等内容)不全;个别煤矿没有进行每年一次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日常粉尘检测项目不全;个别煤矿由地方健康查体机构负责的查体,只进行胸透而未按规定拍胸片等。三是煤矿职业卫生档案、职工个体健康监护档案建立不符合要求。特别是煤矿职业卫生档案,从建档内容、资料齐全性等方面,普遍不符合要求。四是个别煤矿没有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作好劳动用工管理,致使出现较多的尘肺病例,最近的是2005年招收的工人。五是个别单位的噪音危害作业场所,防护设施效果差。如洗煤厂、副井绞车房噪声强度大,操作室隔音效果差。六是个别煤矿井下工人使用的防尘口罩防尘效果差,有的单位职工存在不穿工作服、没按规定配戴防噪用具等问题。对以上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分别作出了现场笔录和现场处理决定书,要求煤矿企业限期整改和纠正。分析存在的上述问题,主要原因有三条:一是企业领导对煤4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重视程度有差距,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安全生产、轻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致使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存在缺项和差距;二是受专业知识的限制,一些专业性强的基础工作,如职业卫生制度和措施制定和实施、职业卫生档案建立存在许多问题。三是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人员都为兼职,又分散在各相关部门,影响到日常工作的开展。三、下一步职业卫生监察的工作意见一是加强煤矿职业卫生执法监察,建议各煤监分局除了在日常监察中增加职业卫生监察内容外,还应适当组织职业卫生专项监察,通过监察促进煤矿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按《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做好企业职业卫生各项工作。二是加大职业卫生培训工作,重点是培训煤矿法人、分管职业卫生工作的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卫生工作机构负责人。除了省局在适当时机举办的职业卫生培训外,各分局可学习鲁中分局的经验,分批对辖区煤矿上述三种人员全部轮训。通过培训提高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知道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如何开展工作,促进煤矿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进步。三是抓好煤矿作业场所粉尘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和煤矿职业卫生情况调查工作。请各分局按《关于贯彻〈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作业现场粉尘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实施意见》(鲁煤安监发[2010]5号)具体要求,继续抓好辖区煤矿治理专项行动,并按意见要求在2010年7-10月做好检查工作。按《转-5-发关于开展煤矿职业卫生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鲁煤安监督字[2009]210号)和《关于开展煤矿职业卫生情况调查工作的补充通知》(鲁煤安监督字[2010]39号)要求,督促辖区煤矿做好这项工作并按时报送调查表和统计分析报告。二○一○年六月一日主题词:煤矿职业卫生监察通报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2010年6月1日印发-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