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免予培训医师认定工作的通知豫卫医[2007]98号主送:各省辖市和有关扩权县(市)卫生局,省直各医疗机构抄送:卫生部,省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质量控制中心附件:《河南省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医师免予培训认定申报表》主题词:医政医疗管理资格通知2007年11月1日封发共印100份按照卫生部《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工作开展实际情况,现将符合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免予培训条件的医师进行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符合直接认定医师的基本条件(一)在三级医院连续从事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临床工作10年以上,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二)医师所在的医疗机构在卫生部《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实施前已开展介入诊疗工作,近5年累计独立完成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病例300例以上,且未发生二级以上与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相关的医疗事故,血管造影并发症发生率低于0.5%,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相关死亡率低于0.5%。(三)医德高尚,技术精湛,由本专业2名以上主任医师推荐(至少1名为外院医师)。(四)拟从事冠心病介入治疗的医师近5年累计独立完成冠心病介入治疗病例200例以上;拟从事导管消融治疗的医师近5年累计独立完成导管消融治疗病例100例以上;拟从事起搏器治疗的医师近5年累计独立完成起搏器治疗病例50例以上;拟从事先天性心脏病介入治疗的医师近5年累计独立完成先天性心脏病介入治疗病例50例以上。二、认定基本程序符合免予培训条件直接进行认定的医师要如实填报《河南省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医师免予培训认定申报表》(见附件),由所在医疗机构签署意见后报省辖市卫生局进行初审,由省辖市卫生局集中报送省卫生厅医政处。省卫生厅将组织河南省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质量控制专家委员会审核后,由省卫生厅予以认定。三、要求(一)2007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为符合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免予培训医师首次直接认定工作的材料集中办理时间。(二)拟参加免予培训直接认定的医师要如实进行认定申报工作,填报材料要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进行全省通报批评。(三)凡未通过认定评审工作的医师,必须到卫生部指定的培训基地参加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系统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心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相关工作。二〇〇七年十一月日附件:河南省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免予培训医师认定申报表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填表时间河南省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医师免予培训认定表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时间工作时间单位名称所属部门学历情况第一学历毕业时间及学校最高学历毕业时间及学校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级别职务取得时间聘任时间现从事专业及时间拟认定申报专业名称(冠心病、导管消融、起搏器治疗、先心介入)累计完成冠心病介入治疗病例数累计独立完成导管消融治疗病例数累计独立完成起搏器治疗病例数累计独立完成先天性介入治疗病例数工作简历本工作开展情况及科研成果同行两名以上专家推荐意见年月日单位推荐意见(盖章)年月日省辖市卫生局意见(盖章)年月日省卫生厅考核认定结果(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