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唱响乡村发展新乐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十九大报告将成为指引我国社会主义新时代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结合近期对十九大报告的学习,重点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实施的七大战略之一“乡村振兴战略”谈一些认识和体会。十九大对城乡关系问题和“三农”问题形成了新的认识,作出了新的表述。如:不再提“新农村建设”,而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虽然继续要求“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但也提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不再提“统筹城乡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而强调“城乡融合发展”。一系列新的概念体现了新判断、新决策。十九大报告是在阐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任务时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这个决胜期是指“从现在到2020年”。但是,决胜期内要坚持实施的“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都将延续到从十九大到二十大这个“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延续到实现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整个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体现了推进中国特色乡村现代化的雄心壮志。一、提出的背景意义1、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化解新时代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重要举措从发展实际观察,农业是“四化”同步发展的短板,农村是城乡经济体系的薄弱环节,农业农村发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调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正是抓住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牛鼻子”。2002年以来,我国城乡收入比一直在3倍以上,2007年达到了改革开放以来的最高水平,扩大到3.33∶1。2016年,虽然我国农民收入从1978年的134元增长到12363元,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较大,收入比仍高达2.72:1,加快提高农村居民收入,尤其是实现43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真脱贫、脱真贫,仍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如果将教育、医疗、文化、环境等方面的内容纳入福利测算的指标体系,则城乡之间的实际差距将进一步扩大。如果不能采取有效措施来逆转这种趋势,则不仅对社会和谐造成严重制约,而且对社会发展的健康度和公平性形成负面冲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三农”问题确定为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农业农村问题的高度重视,尤其将农村现代化发展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体现了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不平衡、不充分的短板把握,进一步体现了战略举措的精准与务实。2、有助于推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向乡村区域深度延伸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这个总要求,与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这“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是相互衔接的:产业兴旺、生活富裕对应的是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宜居对应的是生态文明建设;乡风文明对应的是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治理有效对应的是政治建设。这五方面建设虽然也一直在乡村区域展开进行,但总体上还是薄弱环节。如生态文明建设,现阶段主要针对的是工业化进程中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目的是规范和改善工业生产方式,使之能够与生态环境和谐友好。但从长远和全局看,我国生态资源更多分布在城市以外的乡村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许多重大举措、重大项目等等,主要将在乡村区域实施。在作为未来中国目标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前边有五个定语“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乡村振兴战略必将承担越来越重大的责任。因此,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迫切需要以乡村振兴等战略举措来全面展开和不断深化。3、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将开启城乡关系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的重大意义,首先在于乡村将与城市平起平坐。选择使用“振兴”一词意义非凡。“振兴”乡村和“振兴中华”的意思是一致的,突出了乡村振兴在民族复兴中的地位。只有乡村“振兴”起来,自强、自立起来,才能形成与城市平起平坐的地位,就像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才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一样。“乡村”一词也很有意义,它体现了调整现有城乡关系的指向。乡村不是城市的附属物,与城市相对应的是乡村而不是农村,城市与乡村的关系不仅仅是城市与农业的关系。乡村不仅是农业发展的区域,它是人类重要的生存空间,与城市同样重要。未来的城乡关系是城乡融合发展,乡村必将具有并且保持和城市不同的独特价值。提出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也表明乡村的振兴取决于乡村自身,乡村人必须真正成为乡村发展的主体,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中坚力量。其次,完成破除城乡二元体制的历史任务。城乡二元体制是我国现代化起步阶段规范城乡关系的制度安排,其主要特点,一是将现代化建设的资源集中在城市。由于中国现代化起步晚、底子薄、资源少,中国只能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在城市,用于发展工业化。二是以农业积累投入工业和城市建设,以农村农民服务工业和城市建设,由此形成了主要是资源从农村流向城市的格局。比如国家以考试制度和户籍制度,将农村人口中素质较高的新增劳动力选拔出来,安排在城市工业领域;以人事制度和户籍制度,将领导人才、管理人才和各方面受教育程度高的人才集中在城市;以劳动力市场制度,将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吸引到城市,成为“农民工”,等等。尽管城市对农业、农村、农民也起到了一定的辐射带动作用,总体上“三农”也都受益于城市化和工业化,但乡村发展普遍滞后。早有相关文件提出要解决城乡二元体制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这项任务并不容易完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要最终破除城乡二元体制,让城乡不再分隔,而使城乡融合发展、良性互动。第三,加强“三农”工作的立足点将回到乡村和“三农”自身。由于长期以来城乡制度安排、政策设计基本上是服务于工业化、城市化,以致国家的农村政策叫做“惠农政策”,用于乡村的资金叫做“支农资金”,明显体现了国家政策立足点的偏颇。事实上,城乡二元体制也是统筹城乡发展,但它只是为城市而统筹。很长时间里也一直在“建设新农村”,但基本出发点是服务城市和工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后,将不再是要以加强“三农”工作来解决城市问题、工业问题,而是要解决“三农”问题自身。无疑,乡村振兴也并不仅仅是为了乡村自身的振兴,而是为了城乡发展的相对平衡。十九大明确要求“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这显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也不是要在城市单兵独进之后再让乡村单兵独进,而是要二者协同推进、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因此,城市也必将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进程中获得更好的发展机遇、进一步提升发展质量。二、丰富内涵乡村振兴是党中央准确把握城乡发展规律和发展阶段基础上提出的重大战略举措,为新时期解决好“三农”问题提出了精确的任务着力点。乡村振兴战略全方位涵盖了农业发展、农村治理和农民生活,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要求,与2005年开始在全国开展的新农村建设目标“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相比,在生产和生活方面确立了更高的目标要求,而且增加了生态宜居的发展目标。可见,乡村振兴战略是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的进一步提档升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成效基础上,我党对农业农村发展的重新定位,也充分体现了新时期党中央领导下展现出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1、产业兴旺实现乡村“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核心,也是我国经济建设的核心。乡村产业落后,造成一二三产业均不发达,乡村振兴,不但直接解决农民收入低下、农民弃农进城、城乡发展失衡问题,也可以解决整个国民经济脱实向虚、城市畸形发展、结构调整艰难、经济可持续发展后劲不足问题。2、生态宜居”实现乡村“生态宜居”,是农民的梦想,也是每个国人的梦想,更是我国生态建设的重点。乡村落后,使得乡村变得不生态、不宜居,城市也变得越来越病态,乡村振兴,可以在乡村打造绿水青山、空气洁净、环境优美、服务完善的安居生活,成就国人安居梦想。3、乡风文明实现乡村“乡风文明”,是中华农耕文明的复兴,也是我国文化建设的主线。乡村是优秀传统农耕文明的载体,乡村振兴,可以直接解决亲情乡情缺失、熟人社会消失、人与人信任危机问题,也间接清除自由市场经济带来的糟粕,提升社会整体道德水平。4、治理有效实现乡村“治理有效”,是国家有效治理的基石,也是我国社会建设的基石。乡村振兴,可以有效解决基层组织虚化、基层自治缺失、基层法治失效、基层德治失灵问题,也可以缓解因农村人口大规模、常态化、无秩序流动带来的诸多社会问题。5、生活富裕实现乡村“生活富裕”,是农民的基本向往,也是我国政治建设的根本。共同富裕、一个都不能少,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要求,乡村振兴,是缩小城乡差距、贫富差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共产党人的立党初心和执政基础。三、如何更好的实施1、人才是基础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是基础。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要求,必须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知农民的智慧化“三农”工作队伍,以提高他们领导农民、发展农业和管理农村的工作效率。从现实情况来看,由于农村基层工作环境复杂和条件艰苦,导致人才难留和流失严重,这就需要建立良好的人才激励机制。在物质方面,较大幅度的增加“三农”工作队伍福利待遇,提高他们的获得感和工作回报率;在精神方面,注重对“三农”人才的荣誉激励,增强社会对他们工作的美誉度和认同感,同时,建立完善的晋升机制,使有能力的基层干部脱颖而出,埋头苦干的一线人员发展有望。而针对目前我国“三农”工作队伍视野不宽、专业能力不强、对农业农村感情淡薄的现状,要在加强对现有“三农”工作队伍的专业培训和技能提升以及价值认可的基础上,一方面要完善乡土人才的培养体系和人才回流机制,在农业农村领域倡导人才的逆城市化发展,另一方面要顺应现代农业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需要,加大高等教育对“三农”人才的培养力度,通过增加农业高校投入、减免涉农专业学费等方式,引导有志有为青年进入“三农”领域,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强大的人才基础。2、顶层制度设计是保障更多需要改革的制度是在顶层设计方面。比如,把优质教育资源、优质医疗资源集中布局在城市的制度安排,等等,许多以城市为中心的顶层设计,在许多人看来早已经自然而然、顺理成章。必须转变观念,一切不利于乡村振兴的,对农民来说不公平、不公正的制度安排、政策措施都应该逐步清除。同时,十九大要求的“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等等,都将在新的农村改革中形成制度保障。十九大提出“赋予省级及以下政府更多自主权”、“在省市县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探索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这样的改革要求,将在深层次上推进地方和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激发地方和基层创新发展的自主性和创造力,从而加快乡村振兴的历史进程。尽快修订原有涉农法律,制定新的涉农法律。十九大宣布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累计将达到75年,这需要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关系及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等加以法制化。第二轮土地承包关系确定以后,“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已经将农村承包地所有者集体组织成员固定下来,从而为实行农村承包地的三权分置奠定了基础。循着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思路,国家也应当对农村宅基地实行“三权分置”,可分为宅基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上房屋居住权。国家应修订《土地管理法》,将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法制化,并且明确规定自新的法律生效时起不再给农村新增人口提供宅基地,从而将农村宅基地使用者集体组织成员固定和封闭起来。同时,明确房屋居住权可以流转、转让,乡村新增人口和外来人口可以以购买或租用的方式取得房屋居住权。这样才能为城市人才进入农村打开通道。在此基础上,国家应尽快制定《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法》,将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法制化。应当明确农村土地产权为特定农村居民集体共有:农村承包地为第二轮土地承包时的承包人集体组织成员共有;土地承包期间所取得的承包地经营收益归承包人所有,但承包人应当向发包方缴纳租金。应当明确:农村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