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我们任重道远2020/1/281班组长安全培训安全我们任重道远2020/1/282班组长安全培训大纲项目培训内容班组长与班组安全管理班组长与安全生产班组长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冶金企业班组安全管理班组长管理艺术与先进管理经验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与事故预防冶金企业班组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技术与事故预防重大危险源辨识监控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冶金企业事故现场应急处理班组反“三违”与事故警示案例冶金企业班组反“三违”行为班组典型安全事故警示案例安全我们任重道远2020/1/283•第一部分班组长与班组安全管理安全我们任重道远2020/1/284第二章班组长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法规知识•熟悉安全生产方针•熟练掌握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掌握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掌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安全我们任重道远2020/1/285第一节班组长如何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一、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这一方针反映了党和政府对安全生产规律的新认识,对指导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安全我们任重道远2020/1/286•“安全第一”就是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当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速度发生冲突时,必须首先保证安全;•“预防为主”就是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时刻注意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生产的各个环节,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综合治理”就是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实现安全生产的齐抓共管。安全我们任重道远2020/1/287•“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综合治理”是目标、原则和手段、措施的有机统一的辩证关系。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很难落实;坚持“安全第一”,才能自觉地或科学地预防事故发生,达到安全生产的预期目的;只有坚持,“预防为主”,才能减少事故、消灭隐患,才能做到安全生产。安全我们任重道远2020/1/288二、班组长如何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班组长是班组的核心和灵魂,是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上的指挥官。因此,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是班组长义不容辞的责任。班组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要做到以下几点:安全我们任重道远2020/1/289•(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班组长要把“安全第一”作为班组建设的行为准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真正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自觉以安全生产方针来指导和规范自己的行为,带头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班组成员起到带头示范作用•(2)掌握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起到积极带头作用。•班组长作为安全生产重要责任人,必须有扎实的专业技术理论知识,熟悉设备运行情况,洞悉各种事故隐患。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摸索出事故发生的规律,举一反三,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我们任重道远2020/1/2810•(3)做好班组成员的思想工作,增强安全生产防范意识。•班组长要做好班组每个职工的思想工作,使每个班组成员认识到事故的严重性,明白违规作业不但危及自己的安全,而且还会累及他人的道理。增强班组成员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防患于未然。(4)加强现场管理,防息安全事故的发生。•班组长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勇于管理,而且又要善于管理。班组长要认真对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部位、场所、工器具或行为等进行分析判断,制定出可靠的安全控制措施,规范班组成员的操作,纠正违规行为,确保“预防为主”方针的真正落实。安全我们任重道远2020/1/2811•(5)加强安全教育,奠定安全生产基础。•班组长要经常对班组成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教育,避免班组成员因对安全措施理解不全而导致不明不白的违规作业。要求班组成员不只做到“我要安全”,还要做到“我懂安全”,并最终做到“我会安全”。只有这样,才能减少事故的发生。•(6)开展安全活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班组长要带领班组成员积极开展丰富的安全活动,改变职工对于安全工作的单调和枯燥的印象。•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调动职工“讲安全、学安全、保安全”的工作积极性。加强班组成员间的沟通,加强技术交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技术水平,从根本上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安全我们任重道远2020/1/2812第二节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一、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1、《刑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经历七次修订,其中,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对刑法中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犯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等规定,做了补充和修改,具体规定如下:安全我们任重道远2020/1/2813•1.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安全我们任重道远2020/1/2814•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安全我们任重道远2020/1/2815•2、《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并于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安全生产的综合性基础法律。安全我们任重道远2020/1/2816•《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及追究法律责任等方面有着明确规定•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2.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安全我们任重道远2020/1/2817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包括:•①、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②、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③、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④、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⑤、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的权利。•⑥、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时要求赔偿的权利。•⑦、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待遇的问题。安全我们任重道远2020/1/2818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包括•①、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②、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义务。•③、及时报告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义务。安全我们任重道远2020/1/2819•(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我们任重道远2020/1/2820•(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6)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安全我们任重道远2020/1/2821•3《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的相关内容如下:•(1)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安全我们任重道远2020/1/2822•(2)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3)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4)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5)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安全我们任重道远2020/1/2823•(6)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7)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我们任重道远2020/1/2824•(8)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9)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10)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1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安全我们任重道远2020/1/2825•(12)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安全我们任重道远2020/1/2826•4.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1年10月27日通过,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对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有以下规定:安全我们任重道远2020/1/2827•(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2)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安全我们任重道远2020/1/2828•(3)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4)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