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业务培训资料汇编六角亭街道办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二○一一年十月-2-前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一项长期战略性方针,党中央早在二十多年前就提出来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在基层基础,基层组织建设好了,基础工作扎实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就能真正落到实处,才能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近几年来,我办辖区各级单位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两个决定》及“三项重点工作”,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为龙头,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通过扎实开展创建“平安六角”活动,在辖区建立起治安防范和维护稳定的工作机制;通过小区规范化建设和“企业三创”活动,创新社会管理。做到了层层有人领导,层层有人办事,层层真抓实干,促使六角辖区呈现出“经济蓬勃发展、社会保持平稳、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态势。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办综治基层基础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使各村(居)委会、辖区各单位从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干部更好地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推动平安建设活动更有成效地开展,按照州、市综治委的统一要求,办事处综治委组织编印了《综治业务培训资料汇编》,选辑了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文件、各类考核标准、业务知识及规范化建设内容。为-3-辖区各级各单位贯彻落实综治工作提供相关的决策依据和实施办法,也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者提供工作指南。希望辖区各级各单位和广大综治干部精心组织、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我办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工作夯得更实,群防群治工作做得更细、平安建设有声有色。全力创建“平安六角”、“和谐六角”。由于时间紧,编者水平有限,错误之处在所难免,真诚地希望各单位在操作过程中提出宝贵意见。六角亭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二○一一年十月-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业务培训资料目录一、综治类: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2001年9月5日)2、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综治委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关于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的实施细则》的通知(2003年4月28日)3、六角亭街道办事处2011年综治维稳工作要点4、六角亭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企业三创”活动的实施方案5、六角亭街道办事处关于构建“军警民大联防”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6、六角亭街道办事处关于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7、六角亭街道办事处社会矛盾纠纷层级化解与考核奖惩管理办法(试行)8、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资料规范附:(1)州、市直单位综治工作资料规范(2)村级综治工作资料规范(3)办直单位综治工作资料规范(4)企业“三创”综治工作资料规范9、邻里联防户长职责10、治安中心户长职责11、综治工作检查记录12、平安建设活动记录13、六角亭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报表14、常住人口登记表-5-15、暂住人口登记表16、重点人口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表17、房屋出租登记表18、租赁房屋治安责任书19、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标语二、信访类1、《湖北省信访条例》(2005年11月26日)2、湖北省信访局湖北省公安厅关于规范信访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通告3、信访问题排查预测调处月报表4、信访工作程序三、民调类1、人民调解工作规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52号2003年8月11日)2、人民调解文书格式使用说明附:(1)调解申请书(2)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3)调查笔录(4)调解笔录(5)人民调解协议书(6)回访记录(7)卷宗(8)人民调解协议书(样本)四、安保类1、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1号2004年9月27日)2、湖北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6-(1987年9月3日湖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1年9月27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3、湖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1999年6月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71号发布;根据2007年11月28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的决定》修订)4、保卫科工作职责5、保卫科科长工作职责6、门卫日志五、考评细则1、2011年度州直行政事业单位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考评细则2、2011年度州直企业单位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考评细则3、恩施市2011年市直单位综治维稳工作考评细则4、六角亭街道办事处2011年各村(居)委会综治维稳工作考评计分表5、六角亭街道办事处2011年度各村(居)委会综治维稳工作考评细则6、六角亭街道办事处2011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考评细则-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2001年9月5日)1991年,中央在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本经验的基础上,作出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明确提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10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决定,全面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取得了积极的效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建立和保持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基本方针,是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进入新世纪,我国开始向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始终保持安定团结的社会政治局面。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社会进步,总体形势很好。但也要看到,我国仍面临着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依然存在。主要是:敌对势力加紧对我国进行渗透和破坏活动,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相互勾结,利用所谓民族、宗教、人权等问题制造事端,-8-企图破坏我国的社会稳定。“法轮功”邪教组织不断策划和煽动闹事,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一些地方社会治安形势相当严峻,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和流氓恶势力横行,爆炸、杀人、绑架、投毒、拐卖妇女儿童等重大恶性案件时有发生,盗窃、抢劫等多发性案件居高不下。不少地方人民内部矛盾突出,群体性事件增多。同时,在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快发展的新形势下,我们的法制建设、思想教育和治安管理等方面工作还没有完全跟上,一些地方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群防群治工作受到削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没有落到实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上述问题的解决。今年初,针对社会治安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央召开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对进一步做好新世纪初的社会治安工作作出了部署。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辟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具有极其重大的指导意义,也为做好新形势下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全党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方法、新措施,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努力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更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一、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对社会治安-9-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社会治安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保护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实现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提供有力保证,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全党、全社会要充分认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担负起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扎扎实实地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之中,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常抓不懈,持之以恒。要定期听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队伍建-10-设,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增加必要的工作力量,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各级政府在安排财政预算时,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经费要予以保证。二、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加强防范工作“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是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方针。要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防范,重在治本。打击犯罪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必须毫不动摇地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整治治安混乱的地区,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各级政法部门要把“严打”落实到各个执法环节,把集中打击、专项整治和经常性打击紧密结合起来。要重点打击有组织犯罪和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流氓恶势力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打击盗窃、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金融犯罪、走私犯罪等严重经济犯罪。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始终保持对各种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要正确执行法律和政策,坚持“稳、准、狠”的原则,切实提高“严打”整治斗争的实效。预防犯罪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积极措施,要进一步把严打、严管、严防、严治有机结合起来。要坚决纠正“重打轻防”的错误倾向,切实把思想观念、工作重点、警力配置、-11-经费投入、考核奖惩机制等真正落到“预防为主”上来;要集中力量,切实解决好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重点、难点问题;要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工作,建立和完善全社会的防控体系,下大力气做好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了解群众关注的治安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发现和掌握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矛盾纠纷,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妥善处置,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纠纷激化或酿成群体性事件;要充分发挥信访、人民调解等组织的作用,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和制度,把这项工作纳入经常化、规范化的轨道。——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对重点地区、要害部位、特种行业、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和特殊群体的管理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制,严防危险物品和枪支弹药丢失、被盗和流散社会。要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效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深入持久地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要把基层安全创建活动作为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从群众关心的问题入手,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重点抓好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盗窃、抢劫等多发性案件的预防工作;要努力提高安全-12-创建的质量,扩大覆盖面,增加治安防范的科技含量,不断探索和深化各种形式的基层安全创建活动;要深入扎实地开展创建安全文明铁道线、平安大道、安全文明校园、无毒社区和企业地方共建安全社区等工作,巩固和扩大基层安全创建成果。——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公安、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卫生、计划生育、房屋管理和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把管理、教育、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引导人口有序流动,保护流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