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7-04阜外医院报告表(公示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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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辐射工作场所设备搬迁及新增使用射线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2016年7月环境保护部监制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辐射工作场所设备搬迁及新增使用射线装置项目建设单位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建设单位法人代表: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67号邮政编码:10037联系人:周兴云电子邮箱:fwjijian2009@163.com联系电话:010-88398712项目名称:辐射工作场所设备搬迁及新增使用射线装置项目评价单位(盖公章):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法人代表(签章):万钢环评项目负责人:王茂枝编制人员情况姓名职称证书编号负责章节签名王茂枝工程师00017669/A105401611表1、6、7、9、10、11、12伏亚萍工程师00011567/A105401810表2、3、4、5、8陈春燕高工0009129/A10540101200审核韩春彩高工/审定4表1项目概况建设项目名称辐射工作场所设备搬迁及新增使用射线装置项目建设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法人代表胡盛寿联系人周兴云联系电话010-88398712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67号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67号、135号立项审批部门无批准文号无建设项目总投资(万元)120项目环保投资(万元)60投资比例(环保投资/总投资)50%项目性质□新建√改建√扩建□其它占地面积(m2)100应用类型放射源□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使用□Ⅰ类(医疗使用)□Ⅱ类□Ⅲ类□Ⅳ类□Ⅴ类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生产□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销售/√使用□乙√丙射线装置□生产□Ⅱ类□Ⅲ类□销售□Ⅱ类□Ⅲ类√使用□Ⅱ类√Ⅲ类其他无项目概述1单位简介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以下简称“阜外医院”)位于在北京西二环路、阜成门立交桥西侧北礼士路167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见附件1。医院占地4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5000平方米,是国家心血管病医疗、科研、预防和人才培养基地;同时也是中国心血管技术协作培训中心和全国心血管病防治研究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世界卫生组织心血管病协作培训中心也在这里。院、所分别建于1956年和1962年,在心血管疾病的医、教、研和防治工作中,奋力拼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国家做出了贡献。阜外医院是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国家心血管病医疗、科研、预防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同时还是心血管技术协作培训中心、国家心血管新药临床实验研究中心及世5界卫生组织心血管病研究与培训中心的所在地。现有心血管内科、外科、疾病诊疗中心、影像、手术、介入等治疗技术平台。医院实际开放病床962张,内、外、中医科下设35个病区及术后恢复室5个,冠心病监护室1个,急诊重症监护室1个。1996年医院被评为三级甲等医院,1995年所、院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项目由来和建设规模(1)射线装置由于阜外医院门诊楼需要进行改造,为不影响患者就医,医院拟将原门诊楼二层的双源CT机和64排CT机搬迁至医院住院部北楼一层的原特需门诊,原CT机房作为普通医疗用房继续使用。同时将住院部北楼一层原特需门诊的DR机房分隔出一小间作为牙片机房,新增使用一台牙片机。牙片机和DR机房共用一个操作间,工作时间上错开,不会同时开机进行操作。2台CT机和牙片机的相关参数见下表1-1。(2)丙级非密封性物质工作场所另外,医院科研楼14层原电镜室同位素室(已许可)为丙级非密封性物质工作场所,包括电镜制样室和放射性药品专用保险柜。操作的放射性物料为238U(醋酸双氧铀)。原获许可的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1.2E+02Bq,年最大用量为1.2E+08Bq。现由于工作需要,拟将电镜制样室搬迁到同层南侧的原包埋染色室和组织处理室中间使用,并将原场所进行退役。原场所退役后改造为三个房间,分别为低温冰箱室、耗材物品库和危险品库。原配备的主要设备有一台通风柜、一个保险柜和一个铅罐,其中通风柜转移到搬迁后的电镜制样室内使用,保险柜和铅罐继续放在危险品库内,用于存放醋酸双氧铀药品。原场所内暂存的放射性废液和放射固体废物已于2016年1月15日转运至医院放射性废物暂存库内,由医院统一处理。此外,对原场所的辐射环境现状调查结果表明,原电镜室同位素室场所及周围环境γ剂量率水平在北京市γ辐射剂量率本底范围内波动,α、β表面污染的监测结果低于仪器的探测下限,未发现α、β表面污染超标现象。危险库的保险柜内目前主要存放本项目操作的238U(醋酸双氧铀),上世纪90年代由药剂科购买,现暂存于加锁的铅罐内。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附录C,可计算得本项目危险品库和电镜制样室放射性同位素日等效操作量,见表1-2和表1-3。按照日等效操作量分级,本项目危险品库和电镜制样室均为丙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6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以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3号令)的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受阜外医院的委托,对其辐射工作场所设备搬迁及新增使用射线装置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技术服务合同见附件2。3周围环境概况阜外医院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67号,东邻北礼士路,南邻阜成门外大街,西近北营房中街,北近北营房北街,地理位置见附图1。阜外医院东侧为北礼士路,南侧为国投大厦,西侧为国宾大厦和北营房东里住宅楼,北侧为北营房东里住宅区,周边关系图见附图2。阜外医院平面布局见附图3。2009年,阜外医院租赁新华书店总店的位于西城区北礼士路135号一栋闲置建筑(16号楼)作为住院部使用(简称住院部北楼)。2009年12月16日北京市西城区环保局对“阜外医院住院部北楼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西环保项目审字[2009]0578号,见附件3)。住院部北楼地理位置图见附图4,周边关系图见附图5。4核技术利用现状4.1许可种类和范围阜外医院已于2016年4月取得了北京市环境保护局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京环辐证[B0018],有效期至2021年4月7日,辐射安全许可证见附件4),许可的种类和范围是:使用V类放射源,使用II、III类射线装置,乙级、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已有许可内容见表1-4~表1-6。表1-4阜外医院已获许可使用的放射源明细密封源使用场所核素类别活度(Bq)×枚活动种类1号楼核医学科Gd-153V类8.88E+8×2使用核医学科PET/CT室Ge-68V类3.7E+7×4;8.88E+7×1;7.4E+7×1使用1号楼核医学科门诊楼二层核医学科Co-57V类3.7E+8×1使用1号楼核医学科Co-57V类7.4E+8×1使用7表1-5阜外医院已获许可使用的非密封放射性工作场所明细工作场所名称工作场所等级核素名称日等效最大操作量(Bq)年最大操作量(Bq)活动种类1号楼核医学科(1号楼B1层)丙级P-329.25E+59.25E+8使用I-1259.25E+59.25E+8使用乙级Tc-99m7.4E+81.85E+13使用F-185.92E+78.88E+11使用电镜室同位素室(科研楼14层)丙级U-2381.2E+21.2E+8使用核医学科(备用)(门诊楼二层)乙级Tc-99m4.63E+81.4E+13使用I-1251.5E+53.75E+8使用核医学科PET/CT室乙级F-182.96E+78.88E+11使用注:“电镜室同位素室”的原名称为“病理与生理研究室同位素室”,于2016年2月变更名称。包括电镜制样室与危险品库内的放射性药品专用保险柜。表1-6阜外医院已获许可使用的射线装置明细射线装置名称类别数量工作场所名称CRⅢ1第二住院部放射科医用CT机Ⅲ1放射科医用CT机Ⅲ21号楼放射科SPECT/CTⅢ21号楼核医学科移动式C型臂X线机Ⅲ1动物实验中心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Ⅱ3介入导管室1、2、3室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Ⅱ4介入导管室5、6、7、8室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Ⅱ1杂交手术室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Ⅱ101号楼介入导管室1-10室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Ⅱ31号楼杂交手术室8间、9间、16间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Ⅱ4住院部北楼介入导管室1、2、3、4室双源CTⅢ1放射科双源CTⅢ11号楼放射科双源CTⅢ1住院部北楼CT室移动式X线机Ⅲ5放射科移动式X线机Ⅲ61号楼放射科移动式X线机Ⅲ3第二住院部放射科移动式X线机Ⅲ2住院部北楼放射科PET/CTⅢ1核医学科PET/CT室DRⅢ1放射科DR室DRⅢ1放射科8DRⅢ21号楼放射科DRⅢ11号楼放射科12层照相室DRⅢ1第二住院部放射科DRⅢ1住院部北楼放射科4.2履行环保审批情况目前,阜外医院已履行的环保审批情况具体如下表1-7所示。表1-7阜外医院履行环保审批情况序号项目名称环评批复文号验收文号1增加使用射线装置和同位素实验室项目京环审〔2006〕608号京环验〔2015〕247号2使用西门子双源64排CT项目京环审〔2008〕171号京环验〔2009〕214号3于辐射工作场所变更项目京环审〔2009〕28号京环验〔2011〕79号4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京环审〔2010〕172号京环验〔2013〕253号5使用III类射线装置京环审〔2011〕46号京环验〔2012〕240号6新增使用血管造影机京环审〔2012〕181号京环验〔2013〕339号7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京环审〔2014〕299号已提交验收监测申请8新增使用Co-57放射源京环审〔2015〕355号待第7项监测完成后一并申请验收4.3规章制度落实情况(1)辐射安全管理机构:为了加强对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工作,阜外医院已设置了专职辐射安全管理机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质量控制和安全防护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全防护委员会”),并指定了专人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该安全防护委员会及专/兼职管理人员表见表1-8。安全防护委员会在保证国家、地方辐射安全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在本单位内得到执行。具体职责包括:①负责对本单位辐射安全管理制度编制、修订、完善,并组织实施;②负责定期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辐射安全相关法规及内部辐射安全规程的宣传、培训和考核;③负责组织进行辐射应急预案的演练;当出现辐射事故或事件时,组织人员,启9动应急响应,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发生后的抢救工作;④负责辐射安全设施和仪器的维护和管理,并组织进行辐射工作场所和周边环境监测;⑤负责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并进行人员健康、保健管理。(2)现有辐射安全管理制度:阜外医院已经制定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质量控制和安全防护管理委员会组织构成及职责》、《放射防护工作制度》(内容涵盖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工作场所、放射工作人员等安全防护措施和制度,工作场所及环境监测制度,个人剂量监测及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放射安全培训制度,射线装置检查及维修制度,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和转运、处理方案以及台账管理制度)、《阜外医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科室放射工作制度》、《射线装置操作规程》等,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3)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医院现有辐射工作人员和辐射安全防护负责人均已参加了环保部门认可的辐射安全防护初级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了培训证书,与本项目相关科室的辐射工作人员培训统计情况见附件5。医院将组织新增辐射工作人员及时参加辐射防护与安全培训后持证上岗。此外,医院拟组织辐射工作人员每4年进行复训,复训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辐射工作。(4)现有辐射防护监测设备:医院现有18台辐射剂量监测仪,设备状态良好,基本能够满足目前的工作需求,具体见表1-9。(5)个人剂量监测:医院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已委托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监测频度为每3个月检测一次。在岗辐射工作人员均已按照规范佩戴了个人剂量计。每佩戴3个月后,由医院各科室(部门)监测管理员负责收集剂量计送检更换,并将每季度的个人剂量检测结果和每年度的个人剂量检测报告存档备案。其中,根据阜外医院《新建治疗和诊断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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