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防御灾害性洪水应急预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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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上虞市小流域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编制原则1.4适用范围1.5预案管理2、基本情况2.1自然情况2.1.1流域概况2.1.3地形、地貌及水土流失情况2.1.2气象、水文及暴雨洪水特性2.2经济社会情况2.2.1区域内行政区划、人口数量及分布情况2.2.2区域内耕地面积、产业结构、国内生产总值等2.3山洪灾害成因2.4山洪灾害防御现状2.4.1防灾非工程措施2.4.2防灾工程措施2.4.3存在问题3、危险区、警戒区、安全区的划分3.1划分原则3.2危险区、警戒区、安全区划分4、组织指挥体系-2-4.1组织指挥机构4.2职责和分工4.2.1防汛指挥机构工作职责4.2.2乡镇(街道)防汛指挥机构工作职责与分工4.2.3村级工作组职责及分工4.2.4明确山洪灾害防御各项工作的责任人5、监测预警5.1山洪灾害雨、水情临界值确定5.2实时监测5.3通信5.4预报预警5.4.1预报内容规定5.4.2预警启用时机5.4.3预警标准的规定5.4.4预警发布办法5.4.5预警发布及程序5.4.6预警信号的设定5.4.7预警信息处置5.4.8预警解除6、转移安置6.1转移安置6.1.1转移安置原则6.1.2转移路线、安置地点6.1.3转移安置方式6.1.4转移安置办法6.2转移安置纪律7、抢险救灾-3-7.1抢险救灾准备7.2抢险、救灾8、保障措施8.1汛前检查8.2宣传教育及演练8.3加强防汛安全管理8.4纪律9、附则-4-上虞市小流域山洪灾害防御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有效防御因降雨引发的小流域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有关法规、条例及规定。1.3编制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防、抢、撤相结合,以人员及时转移、伤亡最小为原则;坚持遵循团结协作,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因地制宜、具有指导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各乡镇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乡镇小流域山洪灾害防御预案。1.5预案管理1.5.1本预案由上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审批,报绍兴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乡镇、街道小流域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由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审批。1.5.2本次编制的市小流域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有效期暂定为3—5年,以后每隔3—5年修订一次,小流域山洪灾害变化较大时,应及时修订预案。-5-2、基本情况2.1自然情况2.1.1流域概况曹娥江是钱塘江河口段主要支流,自南而北纵贯我市全境,上游属山溪性河流,下游属潮汐河道,2008年12月口门大闸建成投运后,现除洪水期外,平时已无潮汐影响。干流长197平方公里,流域面积6080平方公里,市域内主要支流有小舜江、下管溪、隐潭溪、清潭溪等。全市20平方公里以上的小流域17条,涉及13万人口。2.1.2气象、水文及暴雨洪水特性上虞地处北亚热带南缘,属东亚季风气候,季风显著,气候温和,四季分明,湿润多雨。又因地形复杂,光、温、水地域差异明显,灾害性天气较多,总趋势是洪涝多于干旱。年平均气温16.4℃,无霜期251天左右,多年平均降雨量1450毫米左右。2.1.3地形、地貌及水土流失情况1地形、地貌上虞市位于浙江省东北部,东邻余姚市,南接嵊州,西连绍兴县,北濒钱塘江河口,隔水与海盐县相望。经纬度跨东经120°36′23″~121°6′9″、北纬29°43′38″~30°16′17″。全境基本轮廓呈南北向长方形,南北最长60公里,东西最宽46公里,面积1403平方公里,其中钱塘江河口水域212.3平方公里。上虞地形南高北低,南部低山丘陵与北部水网平原面积参半,俗称“五山一水四分田”。南部低山丘陵分属两支,东南系四明山余脉,较为高峻,覆卮山海拔861.3米,是全市最高点;西南属会稽山余脉,略为平缓,最高点罗村山海拔390.7米。北部水网平原属宁绍平原范畴,地势低平,平均海拔5米左右。2水土流失由于受地形、水土、地质、地貌、土壤气候及降水量等因素的影响,境内-6-水土流失形式主要为水力侵蚀和风力侵蚀。境内水土流失总面积达155.2平方公里,占总土地面积的11.1%。近年来,随着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水土保持治理措施的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明显。2.2经济社会情况2.2.1区域内行政区划、人口数量及分布情况上虞市现辖3个街道、15个镇、3个乡。全市354个行政村,86个城镇社区居委会。按公安户籍人口统计,2009年年末总人口77.42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4.18万人。受小流域山洪灾害影响人口为13万人。2.2.2区域内耕地面积、产业结构、国内生产总值等全市拥有耕地面积42.42千公顷,其中水田24.07千公顷,旱地18.07千公顷。2009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68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6.18亿元,增长7.5%;第二产业增加值219.09亿元,增长3.2%;第三产业增加值122.73亿元,增长9.9%。人均生产总值达47533元。2.3山洪灾害成因根据山洪灾害情况分析,产生山洪灾害的主要成因为高强度暴雨。由于我市南部为低山丘陵区,岗峦交错,沟壑纵横,全年降雨较多,而主要集中为梅、台汛期,尤其是近年来短历时强降雨频发,一遇暴雨或连续降雨,降水量接近和达到造成灾害的临界值,就会引发山洪,洪水沿沟谷向流域汇流,加之流域纵坡大、水流急,会在短时间内产生洪水;此外,由于对山洪灾害的认识不足,主动防灾避灾意识不强,在河道边、山洪出口一带建住房,搞开发等人为因素,进一步加剧了山洪灾害的形成。山洪灾害的特点是:突发性强、预测预报难、来势猛、成灾快、强度大、破坏严重,沿途淹没农田、冲毁村庄和其他设施,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2.4山洪灾害防御现状2.4.1防灾非工程措施一是每年利用水法宣传日,进行《防洪法》、《水法》、《水土保持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讲解,依法防洪,并加强山洪灾害防御知识-7-的宣传,教育农民群众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增强自防意识。二是做好汛前检查工作,对重点防护地段的防洪设施、防洪能力、机构设置、防汛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明确全市的防汛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实行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坚持统一指挥、分级管理、部门协作的原则,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救灾避灾工作。四是实施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把防御指挥机构建设的重点放在基层,更多、更重要的发挥乡镇、村、组的防灾救灾作用。五是编制市、有关乡镇(街道)和村级的三级小流域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提高防灾工作的及时、有序、有效性。2.4.2防灾工程措施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程度的减轻灾害损失,建国以来,我市建成小(一)型水库7座,总库容1910万立米,兴利库容1386万立米,兴建小(二)型水库45座,总库容1444万方,兴利库容921万方;近年来,政府加大投入,先后完成列入省“千库保安”工程建设的小(二)型水库17座,在建5座,水库的安全度逐步提高;小流域主要集镇段两岸的防洪堤建设初具雏形,其他村宅段尚在分期加固。同时,开展以植树造林,封山育林为主的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防止山洪灾害。2.4.3存在问题1、全市众多山塘水库均建于五、六十年代,经过多年运行,老化失修,已不能适应国民生产发展对防洪要求的需要,虽通过近几年的加固维修和“千库保安”工程逐步实施,小型水库隐患明显减少,但小山塘的安全隐患仍在不断显现,特别是一些属“屋顶山塘”的梯级山塘,一遇山洪,即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很大损失。2、虽然全市各有关乡镇、街道均编制了水库抢险预案,但小流域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却相对滞后,一旦出险,防御工作将无章可循。3、区域内雨量、水位观测站点少,而且分布不合理,小流域山洪灾害易发地段信息传输相对落后,给山洪灾害的防御带来了一定困难。3、危险区、警戒区、安全区的划分-8-3.1划分原则根据上虞市山洪灾害的形成特点,以及对历史山洪灾害发生区域的调查,结合本市气候和地形地貌条件、人员分布等,分析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程度及影响范围,划分危险区、警戒区和安全区。3.2危险区、警戒区、安全区划分危险区是指受小流域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危险区一般处于河谷、沟口、河滩、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警戒区是指主要为除高山地带外,居住区离河较远且地势较低的区域;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安全区一般应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沟口、陡坡、低洼地带。通过调查,我市山洪灾害易发区为岭南乡、下管镇、陈溪乡、汤浦镇、丁宅乡、章镇镇、梁湖镇、长塘镇等乡镇。危险区、警戒区、安全区的具体划分详见各小流域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中的规定。4、组织指挥体系4.1组织指挥机构4.1.1市防御山洪灾害指挥机构的构成:上虞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为防御山洪灾害的指挥机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人武部长、市水利局长、市围垦局长、市府办分管农业副主任任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市人武部、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地税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农林渔牧局、市卫生局、市广播电视总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上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建筑业管理局、市海涂围垦局、市服务业发展局、市风景旅游局、市供销总社、市国土资源局、市供电局、市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市气象局、市人保公司。各级政府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负总责,各有关部-9-门按职能分工积极配合,共同协作,做好防御小流域山洪灾害工作。4.1.2各乡镇、街道防汛指挥机构由各乡镇、街道成立,领导和组织本辖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防汛抗旱指挥部由乡镇(街道)行政首长任指挥长,分管副乡镇长、街道副主任为副指挥长,乡镇(街道)党政办、农技信息中心、建设发展办、社会事务办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设立日常办事机构防汛办,下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五个工作小组和5个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10人)。辖区内的各行政村成立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同时,各村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1~2个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10人)。每个村根据实际分别落实降雨和水位、工程险情、泥石流、滑坡监测人员,确定一名或几名信号发送员,并造名册报送乡镇(街道)防汛办,乡镇(街道)防汛办汇总后报送市防办备查。4.1.3有山洪防御任务的行政村成立以村支部书记为指导员,村委会主任为组长,村干部为组员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工作组下设信息预警、人员转移、应急抢险、后勤保障4个分队。4.2职责和分工4.2.1市防汛指挥机构工作职责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全市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应各负其责,积极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职责:拟定全市小流域山洪防御的政策、管理制度、办法等;编制全市小流域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及防汛防台抗旱动态,编制汛情、旱情通告,当接到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性天气预报或警报时,加强监测,按规定及时预警,并向市防指指挥报告;检查督促、协调联络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小流域山洪防御设施和水毁工程的修复及有关小流域山洪防御的其他工作;做好小流域山洪灾情统计、核查、上报、总结评估;组织指导全市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工作;负责市防指的日常管理事务。-10-各成员单位职责:市人武部:负责组织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抗旱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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