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章工程结算•第一节工程价款结算一、工程结算概述•所谓工程价款结算(以下简称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承包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据承包合同中付款条款的规定和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按照规定的程序向建设单位(业主)收取工程价款的一项经济活动。2二、工程价款主要结算方式•我国采用的主要结算方式有以下几种。•1.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办法的工程合同,应分期确认合同价款收入的实现,即:各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时,确认为承包合同已完工部分的工程收入实现,本期收入额为月终结算的已完工程价款金额。•2.竣工后一次结算•开发项目或单项工程施工工期在12个月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较小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实行合同完成后一次结算工程价款办法的工程合同,应于合同完成、承包商与发包单位进行工程合同价款计算时,确认为收入实现,实现的收入额为承发包双方结算的合同价款总额。3•3.分段结算•即将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成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如将一个单位工程按形象进度划分为几个阶段(部位),如基础、结构、装饰、竣工等;按照完成阶段,分段验收结算工程价款。分段结算也可按月预付工程款,即在月中按照当月施工计划工作量预付,于工程阶段完成验收后按分段工程预算造价或调整计算后的工程标价扣除预付款后进行结算。4•4.目标结算方式•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施工单位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在目标结算方式下,施工单位要想获得工程价款,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界面内的工程内容,要想尽早获得工程价款,施工单位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组织实施能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5•5.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实行预收备料款的工程项目,在承包合同或协议中应明确发包单位(甲方)在开工前拨付给承包单位(乙方)工程备料款的预付数额、预付时间,开工后扣还备料款的起扣点、逐次扣还的比例,以及办理的手续和方法。•按照我国有关规定,备料款的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的,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6三、工程预付款与进度款的支付•工程预付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后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正式开工前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它是施工准备和所需要材料、结构构件等流动资金的主要来源,国内习惯上又称为预付备料款。工程预付款的具体事宜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款、建设工期和包工包料情况在合同中约定。7•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预付款其性质是预支。随着工程进度的推进,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数额不断增加,工程所需主要材料、构件的用量逐渐减少,原已支付的预付款应以抵扣的方式予以陆续扣回,扣款的方法有以下几种。•(1)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洽商用合同的形式予以确定,可采用等比率或等额扣款的方式,也可针对工程实际情况具体处理,如有些工程工期较短、造价较低,就无需分期扣还;有些工期较长,如跨年度工程,其预付款的占用时间很长,根据需要可以少扣或不扣。8•(2)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扣起,从每次中间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及构件比重扣抵工程价款,至竣工之前全部扣清。因此确定起扣点是工程预付款起扣的关键。确定工程预付款起扣点的依据是未完施工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和构件的费用等于工程预付款的数额。•工程预付款起扣点可按下式计算:•T=P-M/N•式中:T为起扣点,即工程预付款开始扣回的累计完成工程金额;P为承包工程合同总额;M为工程预付款数额;N为主要材料,构件所占比重。9•工程进度款的计算,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工程量的计量(参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二是单价的计算方法。•单价的计算方法主要是根据发包人和承包人事先约定的工程价格的计价方法而决定。目前主要有以下两种计算方法。•1)采用可调工料单价法计算工程进度款•2)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法计算工程进度款10•1)采用可调工料单价法计算工程进度款•当采用可调工料单价法计算工程进度款时,在确定已完成工程量后,可按以下步骤计算工程进度款:•(1)根据已完成工程量的项目名称、分项编号、单价得出合价。•(2)将本月所完全部项目合价相加,得出直接工程费小计。•(3)按规定计算措施费、间接费、利润。•(4)按规定计算主材差价或差价系数。•(5)按规定计算税金。•(6)累计本月应收工程进度款。11•2)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法计算工程进度款•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法计算工程进度款比用可调工料单价法更方便、简单,工程量得到确认后,只要将工程量与综合单价相乘得出合价,再累加即可完成本月工程进度款的计算工作。1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关于工程款的支付也作出了相应的约定:“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接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13四、竣工结算•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款结算。竣工结算书是一种动态的计算,是按照工程实际发生的量与额来计算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由施工企业及时整理交工技术资料。主要工程应绘制竣工图和编制竣工结算以及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设计变更洽商等资料,送建设单位或业主审查,经承、发包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办理结算。但属于中央和地方财政投资工程的结算,需经财政主管部门委托的专业银行或中介机构审查,有的工程还需经过审计部门审计。14•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是一项政策性较强,反映技术经济综合能力的工作,既要做到正确地反映建筑安装工程的实际价值,又要正确地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的各项规定,因此,编制工程竣工结算必须提供如下依据:•(1)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工程竣工报告及竣工验收单。•(3)招标、投标文件和施工图概(预)算以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书。•(4)设计文件、竣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现场工程变更洽商记录。•(5)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及合同中有关条文规定持凭据进行结算的原始凭证。•(6)本地区现行的概(预)算定额、材料预算价格费用定额及有关文件规定。•(7)其他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15•《规范》第16.5.1条规定:“‘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完成后,承包人应立即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签署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承、发包双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程价款的最终结算。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对竣工结算作了详细规定。16•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因承包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其计算方法均应根据各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和施工合同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工程结算。以下介绍几种不同的承包方式下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内容及方法。•1.采用招标方式承包工程•这种工程竣工结算原则上应以中标价为基础进行,由于我国建筑市场体系还未完善,因此,工程中诸多因素不能反映到中标价格中,这些因素均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如工程有较大设计变更、材料价格的调整等,一般在合同条款中均允许调整。当合同条文规定不允许调整但因非施工企业原因发生中标价格以外的费用发生时,承、发包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承包方也可向发包方提出索赔,作为价格调整的依据。施工企业在编制工程竣工结算时,应按本地区主管部门的规定,在中标价格基础上进行调整。•采用招标方式承包工程的结算方法是常用的方法。17•2.施工图预算加减费用的方式•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对施工中发生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原预算书与实际不相符、经济政策的变化等编制费用的增减,即在施工图预算的基础上进行增减调整。18•编制工程竣工结算的具体增减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1)工程量变化。工程量变化是指施工图预算所列分部分项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不符而需要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一般包括设计变更、工程施工中发生特殊原因与正常施工不同、施工图预算中分部分项工程量不准确等。•(2)各种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的调整。在工程竣工结算中,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的调整方法和范围,应按当地造价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3)其他各项费用的调整。间接费、利润、税金和规费是以直接费(或人工费合计、人工费合计加机械费合计)为基础计算的。随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的调整,间接费、利润、税金和规费也同样在发生变化,除了间接费的内容发生较大变化外,一般间接费的费率不作变动。19•3.采用平米造价包干的方式•采用平米造价包干方式的工程竣工结算,一般在承包合同中已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不再办理施工过程中所承包范围内的经济洽商,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不再办理增减调整。工程竣工后,仍以平米造价包干的方式进行结算。20第二节竣工决算•一、竣工决算的概述•工程竣工决算是指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阶段,由建设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中实际支付的全部建设。竣工决算是整个建设工程的,是作为建设单位财务部门汇总固定资产的主要依据。21•竣工决算的作用如下:•(1)为加强建设工程的投资管理提供依据。•(2)为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决算提供依据。•(3)为竣工验收提供依据。•(4)为确定建设单位新增固定资产价值提供依据。•(5)竣工决算为工程基本建设技术经济档案,为工程定额修订提供资料和依据。•(6)通过决算对工程技术经济资料的分析整理,还可为基本建设评估投资决策和加强投资管理提供依据。22二、竣工决算内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由以下4部分组成。•(1)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其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和项目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件、工程造价管理采取的措施和效果、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工程建设的经验教训、建设项目遗留的问题和处理意见。•(2)竣工财务决算报表。•(3)工程竣工图•(4)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与批准的概算或修正概算对比分析。23•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应按大、中型和小型建设项目分别制定。大、中型建设项目价格决算报表的格式及内容由国家主管部门规定。大、中型建设项目价格决算报表包括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表,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大、中型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