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福军简介•医学博士,精神卫生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省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广东省精神卫生研究所所长。•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副会长•广东省医学会精神医学分会主任委员•中国CDC精神卫生中心执委会执委•卫生部疾控局精神卫生项目督导专家组成员•卫生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家组成员•《精神卫生法》国家级讲员•中央保健委会诊专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解读广东省精神卫生中心贾福军前言•难产的新生儿–1985年启动起草,历经27年–2012年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通过–2013年5月1日实施–“产力”(国际,肇祸,心理需求,“被精神病”)–“博弈”(医学与法学,精神医学与心理咨询)•不是“精神病防治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第三章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第四章精神障碍的康复第五章保障措施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国法制出版社内容提纲本讲内容•新中国精神卫生工作发展历程•立法背景和目的•精神障碍及我国患病情况•我国精神卫生立法基础•各方责任•坚定贯彻实施精神卫生法的信念•做好迎接困难挑战的心理准备•掌握精神卫生工作的基本原则•清楚法定患者基本权益和各方责任本讲预期目标第一部分新中国精神卫生工作发展历程主要内容•新中国精神卫生大事记•精神卫生的二条工作脉络1.新中国精神卫生大事记(1)•1958年6月,卫生部、公安部、民政部在南京召开“全国精神病防治工作现场会议”(后人称为:第一次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会议)。•会后,制定了1958--1962年精神卫生工作5年计划,提出“积极防治、就地管理、重点收容、开放治疗”工作指导原则•新中国精神卫生服务体系,一开始就强调了防与治的高度整合,并充分体现了政府的责任。1.新中国精神卫生大事记(2)•1985年,卫生部委托华西医院刘协和教授牵头,组织起草精神卫生法草案。•1986年10月,卫生部、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在上海召开“第二次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会议”。•1992年7月,卫生部、民政部、公安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精神卫生工作“八五”计划要点》•1998年6月,卫生部将精神卫生纳入公共卫生。1.新中国精神卫生大事记(3)•2001年10月,卫生部、公安部、民政部、中残联联合在北京举办“第三次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会议”。–提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工作指导原则。•2002年4月,卫生部、公安部、民政部、中残联联合印发《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年)》–确立了精神卫生工作的涵盖范围即:我国精神卫生工作既包括防治各类精神疾病,也包括减少和预防各类不良心理及行为问题的发生。1.新中国精神卫生大事记(4)•2004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即,要按照精神卫生机构为主体,综合性医院精神科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依托的原则,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2004年12月,“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纳入中央转移支付地方公共卫生项目。–重新开始了全国范围的精神疾病防治结合实践。1.新中国精神卫生大事记(5)•2006年4月,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成立精神卫生处。•2006年6月,《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将“精神疾病社区管理和居民心理健康指导”纳入社区公共卫生服务。1.新中国精神卫生大事记(6)•2006年10月,党中央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人们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健全心理咨询网络,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2006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精神卫生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卫生部牵头–中宣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法制办、中国科学院、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为成员单位。1.新中国精神卫生大事记(7)•2008年1月,卫生部等17个部门印发《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2015年)》–建立与“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工作机制相适应的精神卫生工作体系–明确各部门在精神卫生工作中的职责2008年3月,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加强精神病防治”。1.新中国精神卫生大事记(8)•2008年6月,《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首次在国家法规中提出开展灾后心理援助工作。•2009年4月,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将精神卫生纳入公共卫生;–要求落实公立医院政府补助政策,逐步加大政府投入,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专项补助–对精神专科医院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1.新中国精神卫生大事记(9)•2009年11月,卫生部发布《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修订),明确了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程序–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建设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设立重性精神疾病登记和报告制度–明确各级各类机构的职责、分工–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衔接机制、工作流程1.新中国精神卫生大事记(10)•2010年9月,发展改革委、卫生部、民政部印发《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明确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一般综合医院在精神卫生防治体系中的功能定位和任务。–投资2010年-2012年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1.新中国精神卫生大事记(11)•2011年7月,中央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意见要求–加强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建立对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监测预警、救治救助、服务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心理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心理调节疏导工作,建立心理危机预警机制,防范和降低社会风险;发展、规范心理服务专业机构,提供社会化心理咨询、治疗等服务。1.新中国精神卫生大事记(12)•2012年3月,国务院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逐步提高人均经费标准,免费提供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做好精神卫生等对居民健康有重要影响的公共卫生服务;–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加强精神疾病防治等能力建设;–加大精神卫生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1.新中国精神卫生大事记(13)•2012年10月,国务院印发《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将精神疾病纳入重大疾病防治内容。“十二五”期间工作目标:–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病例报告制度,加强管理治疗,使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得到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和紧急救助。–到2015年,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达到70%,治疗率达到60%。保障措施:–逐步完善社会心理支持和心理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重点加强精神卫生等领域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大力培养精神卫生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1.新中国精神卫生大事记(14)•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颁布,于2013年5月1日实施。•2012年11月,党的十八次报告指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2.精神卫生的二条工作脉络(1)•“侠义”与“广义”的精神卫生–“狭义”的精神卫生,仅涉及传统的“精神病学”的有关领域,是指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广义”的精神卫生,涵盖了与人的心理健康(又称精神健康)有关的所有方面,不仅指开展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和康复,还指促进公民心理健康的各项活动。2.精神卫生的二条工作脉络(1)在不同阶段的精神卫生工作指导原则•1958年第一次会议积极防治,就地管理,重点收容,开放治疗•1986年第二次会议(提高认识,加强协作,扩大服务,推广技术)•2001年第三次会议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2.精神卫生的二条工作脉络(2)有关文件对精神卫生的表述•我国精神卫生工作既包括防治各类精神疾病,也包括减少和预防各类不良心理及行为问题的发生。2002年《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年-2010年)》•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做好精神疾病的防治,预防和减少各类不良心理行为问题的发生……要求–开展儿童、青少年、妇女、老年人、受灾人群、职业人群等重点人群心理行为干预–加强重点精神疾病的治疗与康复工作2004年《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2.精神卫生的二条工作脉络(3)有关文件对精神卫生的表述•精神卫生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对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坚持预防为主,提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指导、心理行为问题预防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能力。–坚持防治结合,增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预防和社区康复功能,按照区域卫生规划,整合调整现有资源并逐步实现功能分化,健全完善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坚持发展全面的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服务模式,健全完善社区康复机构。–坚持重点干预,完善机构间工作衔接机制,建立健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坚持做好特殊人群中精神疾病患者救助工作,维护社会安定。2008年《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年-2015年)》•21世纪以来,我国精神卫生工作一直遵循“防治精神疾病、促进心理健康”的二条脉络,出台政策,制定目标,提供服务。•精神卫生法使用了“广义”精神卫生的概念,我国精神卫生工作与法律确定的调整范围一致。精神卫生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维护和增进公民心理健康、预防和治疗精神障碍、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的活动,适用本法。2.精神卫生的二条工作脉络(4)第二部分精神障碍及我国患病情况主要内容•概念:精神障碍、严重精神障碍•我国精神障碍患病情况1.概念(1)•精神障碍(MentalDisorder)–精神卫生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精神障碍,是指由各种原因引起的感知、情感和思维等精神活动的紊乱或者异常,导致患者明显的心理痛苦或者社会适应等功能损害。–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国际疾病和健康相关问题分类第10版》(ICD-10)•精神障碍分10大类,72小类,近400种1.概念(2)•精神障碍与精神疾病–从精神医学专业角度来说,“精神障碍”与“精神疾病”的范围大体相同。–我国精神科医师普遍认为“精神障碍”这一概念更为准确,而且避免歧视。国际分类(ICD-10):F0器质性精神障碍。如老年期痴呆。F1使用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和行为障碍。如酒精依赖综合征。F2精神分裂症、分裂型障碍和妄想性障碍。F3心境(情感)障碍。如抑郁症和躁狂症。F4神经症性、应激相关的及躯体形式障碍。如焦虑症。F5伴有生理紊乱及躯体因素的行为综合征。如失眠症。F6成人人格与行为障碍。如偏执型人格障碍。F7精神发育迟滞。即通常所说的智力低下。F8心理发育障碍。如儿童孤独症。F9通常起病于童年与少年期的行为和情绪障碍。如注意缺陷多动障碍。精神障碍分类1.概念(4)•严重精神障碍与精神病–精神卫生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严重精神障碍,是指疾病症状严重,导致患者社会适应等功能严重损害、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现实不能完整认识,或者不能处理自身事务的精神障碍。–严重精神障碍是一个法律概念,不是一个专业诊断名称。(重点在第三章介绍)–从精神医学专业角度来说,“严重精神障碍”与“精神病”的范围大体相同。1.概念(5)•严重精神障碍与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分2类:•第一类:需要发病报告的严重精神障碍,又称“重性精神疾病”•第二类:其他严重精神障碍–重性精神疾病是一个管理概念,是一组疾病的统称。–目前我国包括6种疾病: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分裂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癫痫所致精神病、精神发育迟滞。以精神分裂症最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