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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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第一节施工索赔概述一、索赔的概念和特征1、概念: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就对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就可归责于对方的原因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向对方提出赔偿或补偿要求的行为。2、索赔成立的要件(1)索赔事件已造成承包人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2)产生索赔事件是非承包人之故;(3)承包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2、索赔的基本条件要求内容客观性(1)干扰事件确实存在;(2)干扰事件的影响存在;(3)造成工期拖延,承包商损失;(4)有证据证明;合法性按合同、法律或交易习惯规定应予补偿合理性(1)索赔要求符合合同规定;(2)符合实际情况;(3)索赔值的计算符合以下几方面:①符合合同规定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基础;②符合公认的会计核算原则;③符合工程惯例;(4)干扰事件、责任、干扰事件的影响与索赔值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索赔要求符合逻辑;及时性(1)出现索赔事件应提出索赔意向通知(2)索赔事件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内应提出正式索赔报告如国内施工合同文本规定应在出现索赔事件后的28天内提意向通知,索赔事件结束后的28天内提正式索赔报告,否则失去索赔的机二、施工索赔分类1、按照索赔目的分类(1)工期索赔;(2)费用索赔;2、按索赔处理的方式分类(1)单项索赔;(2)总索赔;3、按索赔对象分类(1)索赔;(2)反索赔;4、按索赔依据分类(1)合同内索赔;(2)合同外索赔;三、施工索赔的常见类型1、工程延期索赔因业主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如未及时交付设计图纸、施工现场、道路等,或因业主指令工程暂停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商对此提出索赔。2、工程变更索赔包括: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和施工措施方案变更、计划变更(加速施工、改变施工时间和顺序)、新增工程等,承包商对此提出索赔。三、施工索赔的常见类型3、工程终止索赔。由于业主违约或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等造成工程非正式终止,承包商因蒙受经济损失而提出索赔。4、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引起索赔。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不能合理预见的不利自然条件或外界障碍,如工程实际地质条件与勘察不一致:地下水、地质断层、溶洞、地下障碍物、文物等引起的索赔。三、施工索赔的常见类型4、因施工临时中断或工效降低引起的索赔。由于业主或监理原因,或其不合理指令造成。5、因拖欠工程款引起的索赔;6、因合同条款模糊不清或错误引起;7、因物价上涨引起索赔;8、因法律、法规、政策或货币管制、汇率变化引起;三、施工索赔的常见类型9、业主风险和特殊风险引起的索赔不可抗拒的自然力;战争、敌对行动、入侵;叛乱、暴乱、军事政变;核燃料、核辐射、核泄漏等;音速或超音速飞行器产生压力波;业主提前使用或占用工程的未完工交付的任何一部分致使破坏;纯粹由于设计所产生的事故或破坏,并且设计不是由承包商负责。第二节工期索赔计算一、工期延误的种类和内容1、可原谅延误和不可原谅延误可原谅延误包括:可补偿延误和不可补偿延误;2、关键延误和非关键延误3、单一延误、共同延误和交叉延误(1)单一延误:指在某一延误事件从发生到终止的时间间隔内,没有其他延误事件的发生。3、单一延误、共同延误和交叉延误(2)共同延误: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延误事件从发生到终止的时间完全相同时,这些事件引起的延误称为共同延误。(3)交叉延误: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延误事件从发生到终止只有部分时间重合时,称为交叉延误。二、工期索赔的分析方法(一)基本思路可索赔的工期值:ΔT=Tk−Tc;•ΔT——可索赔工期值;•Tc——合同状态下的总工期;•Tk——可索赔状态下的工期(非承包人原因干扰后的总工期)。(二)基本步骤1、确定干扰事件对活动持续时间的影响;2、确定工程活动变化对总工期的影响;(三)确定干扰事件对活动持续时间的影响例:某工程原合同规定两阶段施工,工期为:土建工程21个月,安装工程12个月。现以一定量的劳动力需要量为相对单位,则土建工程量可折算为310个相对单位,安装工程量折算为70个相对单位。合同还规定在工程量增减10%范围内,为承包商的工期风险。在施工中,实际土建工程量430个相对单位;实际安装工程量117个相对单位。承包商工期索赔:1、工程量增减10%范围内,为承包商的工期风险。土建工程量:310×1.1=341;安装工程量:70×1.1=77;2、由于工程量增减造成工期延长土建延长=21×(430-341)/341=5.5月;安装延长=12×(117-77)/77=6.2月;总工期索赔=5.5+6.2=11.7月。(四)确定干扰事件对总工期的影响--网络分析法L134115216L123104104L101001001L143124306L232001001L254408408L4664210001L586841412418L56480128012L36660126012L6861201812018L8951802318023(四)确定干扰事件对总工期的影响--网络分析法现受外界干扰,(1)L25工期延长2周;(2)L46工期延长4周;(3)增加活动L78,持续时间6周,在L13结束后开始,在L89开始前结束。问题:各干扰事件对总工期的影响。(四)确定干扰事件对总工期的影响—比例分析法1、以合同价所占比例计算例:某合同总价380万元,总工期15个月,业主指令增加附加工程价格为76万元。总工期索赔=76×15/380=3个月。2、按单项工程工期拖延的平均值计算例:某工程有A\B\C,三个单项工程,合同规定业主供应水泥。但业主未及时供应。造成停工停料。其中:A单项工程砼基础推迟20天;B单项工程砼基础推迟10天;C单项工程砼基础推迟15天;承包商提出一揽子索赔,工期索赔=3+(20+10+15)/3=18天。第三节费用索赔组成与计算——分项法一、人工费1、完成合同计划以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实际完成合同计划以外的额外工作所用工日数×投标书中人工费报价单价(元/工日);2.1由于变更等待、等待指令或非承包商责任所造成的窝工人工费=窝工的工日数×最低人工工资标准(元/工日);2.2对窝工工人合理安排从事其他作业,但其由于操作不熟练而引起工效降低,即存在降效损失.窝工降效损失费=窝工的工日数×降效损失(元/工日);第三节费用索赔组成与计算3、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加班劳动所增加的人工费用=加班的工日数×人工加班工资(元/工日)。4、法定人工费的增长。按照国际惯例,应给予承包人这部分补偿。时间标准是从投标截止日期之前的第28天起算,政策的变更或调整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时均应给予承包人补偿。例:人工费索赔例:某木窗帘盒施工,长度10000m,合同中约定用工量为2498个工日,工资为40元/工日。实际中,由于业主供应材料不符合要求,使承包商的实际用工为2700个工日,同时,实际的工资上涨到43元/工日。合同中双方约定工日数及工资可按实际情况调整。试求在此情况下承包商可索赔的总费用,并分析此费用的构成。(1)求索赔费•原合同价为:2498×40=99920元;•实际结算价为:2700×43=116100元;•所以可索赔总费用ΔC=116100−99920=16180元。•(2)分析索赔费用的构成•按实际工资及实际用工的结算款为:2700×43=116100元•按计划工资考虑实际用工的价款为:2700×40=108000元•按计划工资考虑合同用工合同价款为:2498×40=99920元•人工工资涨价的费用,其值为116100―108000=8100元;•由于业主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要求,工人工效降低的费用,其值为108000―99920=8080元;合计:16180元。第三节费用索赔组成与计算二、材料费1、由于索赔事项的原因而导致材料实际用量大量超过计划用量材料费索赔=额外耗用量×材料的价格;2、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上涨从投标截止日期之前的第28天起算。此时承包人应提供可靠的订货单、采购单,或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材料价格调整指数,方能对材料费用进行相应调整。第三节费用索赔组成与计算三、施工机械费1、非承包人原因增加施工机械工作台班数且使用的是承包人的自有设备;自有机械费的索赔=增加的台班数×台班费报价(元/台班)2、非承包人原因增加施工机械工作台班数且使用的是租赁来的设备;租赁设备的索赔=增加的台班数×租赁费率(元/台班);第三节费用索赔组成与计算三、施工机械费3、非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机械的降低工效或机械闲置且使用的是承包人的自有设备;窝工闲置的自有机械费的索赔=窝工台班数×折旧费(元/台班)或停滞台班费(元/台班),其中停滞台班费是在正常台班费的基础上乘一个折减系数,如60%,50%的系数;不包括运转费部分。4、非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机械的降低工效或机械闲置且使用的是租赁来的设备。;租赁设备窝工闲置的索赔=窝工台班数×租赁费率(元/台班);第三节费用索赔组成与计算四、管理费1、现场管理费是:某单个合同发生的、用于现场管理的总费用,一般包括现场管理人员的费用、办公费、差旅费、工具用具使用费、保险费、工程排污费等。A.直接成本增加的现场管理费索赔计算;MF(c)=C1×F0÷C0•式中MF(c)——索赔的现场管理费;C1——索赔事件的直接成本;F0——合同中总的现场管理费;C0——合同中总直接成本。例:现场管理费•某工程承包合同,价款2100万,其中利润占5%,总部管理费150万,现场管理费250万。在合同履行中,新增加工程的直接费为400万,试计算应索赔的现场管理费为多少?•解:合同中利润为•2100×5%/(1+5%)=100(万);•则合同中的直接成本C0=2100–100–150–250=1600(万);•合同中总现场管理费F0=250(万);索赔的现场管理费=400×250/1600=62.5万元。第三节费用索赔组成与计算B.由于工期延长引起现场管理费的索赔。MF(T)=ΔT×F0÷T0式中MF(T)——因工期延长索赔现场管理费;•ΔT——顺延工期;F0——合同中总的现场管理费;T0——合同工期。第三节费用索赔组成与计算2、总部管理费•总部管理费是承包商企业总部发生的、为整个企业的经营运作提供支持和服务所发生的管理费用,一般包括总部管理人员费用、企业经营活动费用、差旅交通费、办公费、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职工教育培训费用、保险费。A.总直接费分摊法•f=总部管理费总额/合同期承包商完成总直接费;•索赔合同总部管理费=f×索赔合同索赔的直接费例:某工程承包合同,索赔的直接费为40万元,在此期间该承包商完成其他合同的总直接费为160万元,已知在此期间,该承包商发生总部管理费为10万元。试计算此承包合同应索赔的总部管理费。解:•f=10/(160+40)×=5%;可索赔的总部管理费=40×5%=2万元;2、总部管理费率B.日费率分摊法争议合同应分摊的总部管理费=同期总部管理费总额×(争议合同额/合同期承包商完成的合同总额);日总部管理费率=争议合同应分摊的总部管理费/合同履行天数;总部管理费索赔额=日总部管理费率×合同延误天数例:总部管理费索赔•某工程承包合同,合同工期为240天,实施过程中由于业主原因延期60天,在此期间,承包商的经营状况如下表所示。试计算争议合同应索赔总部管理费额。解:•索赔合同分摊总部管理费=3×20/60=1(万)•日总部管理费率=10000/(240+60)=33.33元/天;•索赔总部管理费=33.33×60=2000元争议合同其他合同全部合同合同额20万40万60万实际直接总成本18万32万50万当期总部管理费3万总利润7万第三节费用索赔组成与计算五、利润1、对下列几种情况,承包商可以提出利润索赔。①因设计变更等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②施工条件变化导致的索赔。③施工范围变更导致的索赔。④合同终止带来预期利润损失等。2、索赔利润款额计算,通常是与原报价单中的利润百分率保持一致,在索赔款的基础上计算该项索赔的利润。综合案例:索赔管理综合案例:索赔管理综合案例:索赔管理综合案例:索赔管理综合案例:索赔管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