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电子商务法概述1.1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含义1.1.1电子商务概述电子商务的含义电子商务是运用现代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进行的一种社会经济形态,其目的是通过降低社会经营成本、提高社会生产效率、优化社会资源配置,从而实现社会财富的最大化利用。广义的电子商务(ElectronicBusiness,EB)是指利用电子手段进行的商务贸易活动。这里的电子手段,无论初级的还是高级的,均涵盖其中。既包括较为先进的互联网技术,也包括以往的电报、电传等技术手段。狭义的电子商务(ElectronicCommerce,EC)涵盖于广义的电子商务概念之中,仅将通过互联网进行的商业活动归属于电子商务。其准确描述为:依托计算机及网络进行货物贸易和服务交易,并提供相关服务的商业形态。2.电子商务的基本构成要素(1)电子商务运行平台(2)电子认证机构(3)电子商务交易方(4)网上金融机构(5)物流中心1.1.2电子商务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1.法律部门划分的理论依据电子商务法是否以新生事物为调整对象是认定电子商务法是否是独立的法律部门(部门法)的主要依据。2.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1)电子商务法所涉及的技术范围(2)电子商务法所涉及的商务范围3.电子商务法符合独立法律部门的标准和要求电子商务法是调整网络贸易中产生的、传统法律难以调整的商事关系的规则。1.1.3电子商务法的定义广义的电子商务法与广义的电子商务相对应,包括所有调整以数据电文方式进行的商务活动的法律规范。狭义的电子商务法对应于狭义的电子商务,是调整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因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1.1.4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1.中立原则2.意思自治原则3.功能等同原则4.安全原则1.1.5电子商务法的作用随着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电子商务法必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如下几点:1.为电子商务的规范发展提供了法律环境电子商务活动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明确了双方的责任,使双方发生纠纷时可以按照电子商务法的有关规定加以解决,从而使电子商务活动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保障电子商务活动按照规范顺利进行。2.促进新技术在电子商务中的广泛应用3.有效地遏制侵犯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的行为1.1.6电子商务法律关系1.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的含义电子商务法律关系是指由电子商务法律规范所确认的电子商务活动中当事人之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经济关系。2.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的主体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电子商务的各方参与者,是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1)电子商务交易者(2)电子商务服务提供者(3)电子商务认证机构(4)电子商务监管者3.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的客体电子商务法律关系客体,是指电子商务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1)有形商品(2)数字化商品4.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的内容(1)电子商务交易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①电子商务销售和服务企业的义务。在电子商务条件下,销售者应当承担三项义务:一是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交标的物及单据。二是对标的物的权利承担担保义务。三是对标的物的质量承担担保义务。②电子商务消费者的义务。在电子商务条件下,消费者同样应当承担三项义务:一是消费者应承担按照网上交易规定方式支付价款的义务。二是消费者应承担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接受标的物的义务。三是消费者应当承担对标的物验收的义务。(2)电子商务服务提供者的法律地位(3)认证机构在电子商务中的法律地位①认证机构的权利。②认证机构的义务。1.2电子商务立法概况1.2.1国际社会电子商务立法概况1.联合国的电子商务立法(1)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2)联合国《电子签字示范法》2.世界贸易组织的电子商务立法①《全球基础电信协议》②《信息技术协议(ITA)》③《开放全球金融服务市场协议》3.地区性组织的电子商务立法(1)OECD的电子商务立法(2)欧盟的电子商务立法4.世界主要国家的电子商务立法(1)美国(2)英国(3)新加坡(4)韩国1.2.2我国电子商务的法制建设1.加强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性文件(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2)《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3)《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2.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1)《合同法》(2)《电子签名法》(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3.规范电子商务应用的管理办法(1)有关网上交易的(2)有关电子认证的(3)有关电子支付的(4)有关网上信息传播的知识产权保护的(5)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出台的1.3电子商务法体系说明有学者认为,电子商务法律制度应分为基本法律制度和相关法律制度。有学者认为可分为实体法律制度和程式法律制度本教材分为电子商务主体法律制度和电子商务行为法律制度两大部分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