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IDI重庆长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医药中间体中试平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前言重庆长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化公司或公司)是重庆化医集团下属的国有控股大一型化工原料生产企业,注册资本13646万元,年工业总产值和产品销售收入均在5亿元以上,拥有氯碱、氯丁橡胶、氨苯磺胺、氯酸盐及医药中间体等多个产品。长化公司下设九个分厂一个中试平台,分别是:氯碱分厂、单体分厂、橡胶分厂,氯酸盐分厂和磺胺分厂,热电分厂,水气分厂,电石分厂、三废治理分厂以及医药中间体中试平台。长化公司医药中间体中试平台是长化公司与广州白云山药厂共同于1998年合作建设于厂区内东南角08车间,主要从事SMZ类化学药品的中试,由于技术和市场方面原因,长化公司医药中间体中试平台没有成功,后来医药中间体中试停下来,由于公司发展的需要,中试平台被拆除作为厂区冻库用地。2008年长化公司考虑利用部分原中试平台的设备在厂区内原乙炔装置废弃场地上再建医药中间体中试平台。目前,该长化公司医药中间体中试平台项目已经建成,因此本评价属于补作性质。长化公司医药中间体中试平台改造项目的建设,可以在资源消耗量及投资较少的前提下,研发生产高附加值的医药中间体,提升企业的经济规模,产生很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253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长化公司医药中间体中试平台改造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受长化公司的委托,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承担了“重庆长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医药中间体中试平台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院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一系列前期工作,在工程分析、环境现状监测和类比调查的基础上,对项目建成后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和预测,并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重庆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评估。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得到重庆市环境保护局、长寿区环境保护局、重庆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和重庆长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指导,在此一并致谢。CPIDI重庆长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医药中间体中试平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1总论1.1评价目的(1)通过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在详细的工程分析基础上,预测项目建成后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范围及环境质量变化的趋势。(2)根据评价结果,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建议,以达到保护区域环境质量的目的,并为工程设计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3)从环境保护角度对工程可行性做出明确结论,为管理部门决策、为建设单位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1.2编制依据1.2.1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及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2004年12月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0)国办发(2003)100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行清洁生产意见的通知》;(1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年颁布);(12)国函[2001]147号《国务院关于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的批复》;CPIDI重庆长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医药中间体中试平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13)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1]183号《长江三峡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14)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印发《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15)国经贸资源[2001]1017号《关于印发“工业节水十五规划”的通知》;(16)《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国家环保总局);(17)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1]4号《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18)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10月);(19)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国家发改委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21)环发[2001]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22)环发[1999]296号《关于加强化学危险物品管理的通知》;(2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24)环发[2005]152号《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25)环办[2006]4号《关于检查化工石化等新建项目环境风险的通知》;(26)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发布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7)环保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发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8)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9)国家环保总局《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30)《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31)化计字[1990]781号《化学工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CPIDI重庆长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医药中间体中试平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32)化计发[1997]23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工业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33)国函[1998]5号《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34)环发[1998]2号《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划分方案》。1.2.2地方性政策法规(1)《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07);(2)《重庆市水环境功能区划》(1996);(3)《重庆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2006年);(4)渝环发[2003]149号《关于印发重庆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02);(5)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6)渝府发[1997]40号《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7)渝府发[1998]27号《重庆市城市区域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8)渝府发[2002]83号《重庆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规定》;(9)渝府发[1998]89号《重庆市地面水域适用功能类别划分规定》;(10)渝府发[2002]27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方案》;(11)《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12)渝府发[2002]2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转批重庆市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13)渝环发[2001]570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认真贯彻《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14)渝办发[2006]196号《关于印发“十一五”化学需氧量及二氧化硫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15)渝环发[2007]15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整重庆市部分地表水域适用CPIDI重庆长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医药中间体中试平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5功能类别的通知》;(16)渝办发〔2008〕6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的通知》。1.2.3环境评价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石油化工建设项目》(HJ/T89-2003);(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TJ/T169-2004);(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6)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1.2.4建设项目有关资料(1)渝(市)环评通[2008]253号《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通知书》;(2)《重庆市长寿区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3)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技术资料。1.3评价原则(1)工程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2)工程选址和建设符合城市和区域发展总体规划。(3)推行清洁生产的原则。(4)外排的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并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5)工程的实施应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6)在保证环境影响报告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现有的资料和成果,体现环评的针对性、可行性和适用性,为审查、设计和生产管理提供科学依据。CPIDI重庆长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医药中间体中试平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61.4总体构思(1)拟建项目的评价采用类比调查、资料查阅、物料平衡等方法进行工程分析,掌握拟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根据拟建项目的污染特征,选用恰当的模式和方法,预测项目建成后特征污染物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污染防治措施和反馈意见。(2)拟建项目所在地属“两控区”,所处长江水域属于“三峡库区”。评价中应以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为准则,充分体现“清洁生产”、“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节约用水”等环保政策,特别注意对长江水质的保护。(3)论证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的可行性、实用性和经济性。提出进一步实施清洁生产、减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及建议,促进企业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的环境方针。(4)拟建项目占地面积8000m2,并利用长化公司原乙炔分厂厂房改造,现在医药中间体中试平台设备已经安装完毕,因此简化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5)风险评价将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及有害因素,对拟建项目营运期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所引起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对人身安全或环境影响和损害进行分析,提出防范、应急和减缓措施。(6)根据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做好公众参与调查和评价工作。通过公众参与评价,了解公众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和拟建项目环境保护的意见及对环境保护的要求。(7)根据区域规划、环境承载力、环境敏感目标及卫生防护距离,分析评价拟建项目选址的合理性,对总平面布置提出反馈意见。(8)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并得出明确结论,为项目设计、运行及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1.5评价等级CPIDI重庆长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医药中间体中试平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71.5.1环境空气拟建项目生产工艺中废气主要来自于溶剂减压蒸馏回收工序,排放量较小,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2-93关于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原则,结合建设项目的性质、周围地形、环境敏感点的分布及当地空气污染程度综合考虑,确定本次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1.5.2地表水环境拟建工程污废水总排放量为3294.01m3/a,直接接入长化公司现有的生产废水管网,进入公司的废水处理系统统一处理,达到一级标准后外排入长江。本项目利用现有污水处理装置,不新建废水处理设施。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3-93)关于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原则,确定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1.5.3声环境拟建工程在重庆长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厂界外200m范围内无学校、医院、集中居民区等噪声敏感目标。项目噪声增加值小于3分贝,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4-95)关于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原则,确定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1.5.4风险评价拟建工程在重庆长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厂界外200m范围内无学校、医院、集中居民区等敏感目标。拟建工程主要物料及产品有一定的危险性,但生产场所和贮存场所储存量未超过临界量。按照HJ/T169-200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中评价等级划分要求,确定拟建工程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1.6评价时段与评价范围1.6.1评价时段评价时段包括拟建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其中重点是营运期。CPIDI重庆长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医药中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