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工程建设监理法律制度第一节工程建设监理概述一、工程建设监理的概念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工程监理建设活动中有关单位的权利义务关系对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活动中的各个环节监督管理纵向管理不属于工程建设监理的范围第一节工程建设监理概述二、我国工程建设监理的沿革1840年,鸦片战争后设计与施工分离,施工方、业主、设计所、政府部门派人监督1949-1980年间设计、建设、施工单位无相互监督责任,自我监督和行政单向监督1980后政府专业监督1997年我国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第一节工程建设监理概述三、工程建设监理法规立法概况书94页四、工程建设监理的原则1.依法监理原则2.科学、公正原则3.参照国际惯例原则第一节工程建设监理概述五、工程建设监理的范围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第一节工程建设监理概述第二节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程序及工作内容一、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程序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一般应遵守下列程序:⑴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⑵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细则;⑶按照建设监理细则进行建设监理;⑷参与工程预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⑸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业主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下面以《北京市工程项目监理管理规定》中对监理程序做说明:签订监理合同阶段招投标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结束监理合同阶段第二节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程序及工作内容签订监理合同的程序招投标阶段的监理咨询程序二、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内容“三控制、两管理”——质量、进度、投资控制;信息和合同两管理具体各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如下:1.设计阶段监理工作内容⑴结合工程建设项目特点,收集设计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料。⑵编写设计要求文件。⑶组织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竞赛或设计招标,协助项目业主选择好勘察设计单位。⑷拟定和商谈设计委托合同内容。⑸向设计单位提供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第二节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程序及工作内容⑹配合设计单位开展技术经济分析,搞好设计方案的比选,优化设计。⑺配合设计进度,组织与有关部门,如消防,环保,土地,人防,防汛,园林,以及供水、电、气、热,电信部门的协调工作。⑻组织各设计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⑼参与主要设备、材料的选型。⑽审核工程估算、概算。⑾审核主要设备、材料清单。⑿审核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图样。⒀检查和控制设计进度。⒁组织设计文件的报批。第二节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程序及工作内容2.施工招投标阶段监理工作内容⑴拟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方案,并征得项目业主同意。⑵准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条件。⑶办理施工招标申请。⑷编写施工招标文件。⑸标底经项目业主认可后,报送所在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审核。⑹组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工作。⑺组织现场勘察与答疑会,回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⑻组织开标、评标、决标工作。⑼协助项目业主与中标单位商签承包合同。第二节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程序及工作内容3.材料等物资供应监理工作内容⑴制定材料等物资供应计划和相应的资金需求计划。⑵通过质量、价格、供货期、维修服务等条件的分析和比选,确定材料、设备等物资的供应厂商。⑶拟订并商签材料、设备的订货合同。4.施工阶段监理的工作内容⑴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材料、设备、人员、施工方法、管理)⑵施工阶段进度控制。⑶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第二节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程序及工作内容5.合同监理⑴拟定本项目合同体系及合同管理制度;⑵协助业主拟定项目的各类合同条款,并参与各类合同的商谈;⑶合同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跟踪管理;⑷协助业主处理与项目有关的索赔事宜及合同纠纷事宜。6.其他委托服务⑴协助业主办理项目报建手续;⑵协助业主办理项目申请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线路等协议或批文;⑶协助业主制定商品房营销方案。第二节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程序及工作内容第三节工程建设监理各方的关系一、业主与承包商的关系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业主已委托监理单位进行委托,业主就不能再直接指挥承包商的施工活动。二、业主与监理单位的关系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两个文件予以明确:一是在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文件;一个是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三、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的关系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承包商的一切工程活动都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如有异议,有权提出仲裁。承包商与监理工程师不能有任何经济关系,以及其它影响监理的关系。第四节业主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一、业主的权利1.FIDIC合同条件的规定⑴授予监理工程师职责的权力⑵批准合同转让和终止合同的权力⑶完善或补充合同实施的权力⑷提出仲裁的权力2.我国法规的规定⑴业主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及监理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决定权;⑵业主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⑶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业主同意;⑷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第四节业主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二、业主的义务1.FIDIC合同条件的规定⑴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施工场地⑵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施工图纸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承包商付款⑷业主在缺陷责任期内负责照管现场⑸协助承包商的义务第四节业主的权利、义务与责任2.我国法规的规定⑴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监理酬金。⑵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⑶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⑷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出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⑸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第四节业主的权利、义务与责任⑹应当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⑺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单位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⑼双方约定,由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增加与此相应的条款。⑽未经监理单位书面同意,业主不得转让该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第四节业主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三、业主的责任⑴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⑵由于业主或和第三方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延长,并得额外的酬金。⑶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该提前56天通知监理单位。⑷监理单位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未收到支付单据,而业主又未对监理单位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如果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发出后14天内未得到业主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得到业主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部分监理业务。⑸监理单位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⑹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监理单位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第四节业主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一、注意记忆强制监理的范围:(1)国家重点项目;(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3)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4)外国政府、外国组织贷款或援助项目;(5)其他二、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不得与两类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供应单位。其他单位则不要求;即使与承包单位和供应单位有利害关系也不是一概禁止,只要不是在本项目上。其他禁止存在隶属关系和利害关系的知识点归纳如下,请比较记忆:监理企业P44被监理项目的承包单位、供应单位招标代理机构P62行政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工程质量检测机构P90行政机关、公共事务职能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工程监理小结1.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A.国务院B.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C.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专业部门D.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下列各项,符合《建筑法》建设工程监理规定的是()。A.工程监理单位代理建设单位利益执行监理任务B.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整改C.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权要求设计单位整改D.经建设单位同意,工程监理单位可以转让工程监理业务例题:3.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权限等事项,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B.行业协会C.监理单位D.建设单位4.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A.法律、法规B.有关技术标准C.有关设计文件D.建设工程承包合同E.建设工程监理合同5.()不得与行政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A.工程监理企业B.招标代理机构C.环境影响评价机构D.设计单位6.根据《建筑法》,关于建设工程监理的说法正确的是()A.工程监理单位代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承包单位进行监督B.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时,都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商予以改正C.尽管建筑承包合同的当事人中没有工程监理单位,但也是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的一个主要依据D.任何工程的监理工作范围和监理权限都是由法律法规所决定的7.某工程建设单位为其工程选择乙级以上资质的监理单位,现有4家监理公司供选。建设单位应选择()才符合要求A.甲监理公司(资质甲级;报送的工程总监职称为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该公司为本工程承包方所属的监理公司)B.乙监理公司(乙级资质;报送的工程总监职称为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为该工程设计单位所属的监理公司)C.丙监理公司(资质甲级;报送的工程总监职称为工程师、注册二级结构工程师;与建设及施工单位均无关系)D.丁监理公司(资质等级甲级;报送的工程总监职称为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为该工程预制构件供货商所属)本章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