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法律解释一、法律解释概述(一)含义•法律解释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根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法律的字义和目的所进行的阐释。1、什么是法律解释•解释(interpretation或construction)意为说明某语词或现象的含义、原因•解释就是对由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效果三部分构成的法律规范所作的说明和阐释•法律解释一词通常有三个义项:一是指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例如对“工作人员”、“过失”的理解即为解释;二是对法条意义的确定或裁定,这是指当法律含义不清时,对含义的确定;三是指称应用法学和法律实务家的活动法律解释的含义•法律解释,广义指有关国家机关、组织或公民个人,为遵守或适用法律规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法学理论或自己的理解,对现行法律规范或法律条文的内容、含义以及所使用的概念、术语等的理解和所作的各种说明•狭义指有权的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根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法律的字义和目的所进行的阐释。(二)法律解释的特征必要性:法的局限性与生活的复杂性;意义:维系制定法与社会生活、历史背景与现实条件、立法权与司法权的关系;两个层次:文义解释与目的解释。文义解释:严格遵循法律规范的字面含义,否定法律解释的创造性,以立法机关和立法材料为本位;目的解释:将法律规范的含义与外部社会联系而进行的解释,肯定法律解释的创造性,以社会因素和司法机关为本位。例证一•产品,平时是指劳动创造的成果。《民法通则》第122条:产品有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应由产品生产者承担责任。《产品质量法》第2条规定该法适用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现在的问题是:书籍是不是产品?血液是不是产品?问题一•天津有70个中专生向法院起诉高教出版社,称该出版社出版的一本经济法教材错误百出,要求赔偿•法院审理该案件到底是否适用《产品质量法》?对问题一的讨论•书籍当然是产品,但这个案件的书籍本身没有什么缺陷,书是完好无损的•但是书籍上记载的信息有错误,按照该教材学习,考试就会失败。那么信息是不是产品?•书籍上记载的信息有错误造成损害,能否适用产品责任法,追究无过错责任?问题二•病人因就医输血感染肝炎、爱滋病向法院起诉,法院是否可以适用《产品质量法》?•平时看起来产品的概念很明确,在此却很模糊立法中的一些模糊性概念•违背善良风俗•一般注意•合理期限•正当理由•暴利(百分比)•上述概念在具体案件的处理中都需要进行解释关于善良风俗的例证•台湾民法:违背善良风俗的法律行为无效。•1976年台上字第2436号,原告与一女子同居,赠与女方一处不动产,合同约定:女方一旦停止同居关系,须将不动产返还男方。后果然如此,男方诉求返还财产。法院判决:赠与合同约定内容违反善良风俗,行为无效3、关于法律解释的误解•我们过去理解的解释是宪法所授予的解释权,解释权当然应该由有解释权的机关去行使。比如说关于香港的基本法条文的解释需要由全国人大委员会行使,这是一种解释•这种解释不能代替全部,也不能代替法官裁判案件当中的裁判解释法律解释的目标•就是解释者通过法律解释所要探求和阐明的法律意旨•然而,这个法律意旨究竟应当是立法者制定法律时的主观意思,还是存在于法律中的客观意思,在法律解释学上有主观说与客观说的对立二、法律解释方法和效果•1、法律解释的方法•2、法律解释的效果法律解释的分类•按照解释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裁判解释和学理解释•从解释的效果上也可分为有权解释和任意解释•有权解释即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所做的解释•任意解释即一般公民、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所做的解释有权解释•有权解释又可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裁判解释和行政解释•立法解释即制定该法律的机关对该法律所做的解释,这种解释与法律有同等效力•司法解释即司法机关(法院、检察院)所做的解释•裁判解释指法官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对法律所做的解释•行政解释即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对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所做的解释有权解释的具体范围•全国人大常委关于法律、法令条文所做的解释就是立法解释,省、自治区人大常委对地方性法规条文所做的解释也具有立法解释的性质•高法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所进行的解释和高检在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所做的解释属于司法解释,是两院所做的对其下属机构有普遍约束力的司法解释•法官针对具体案件所做的解释•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它法律、法令如何具体应用的解释,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对地方性法规如何具体应用所做的解释都属于行政解释,是对其下属机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解释立法解释•1.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大常委进行解释:(1)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涵义的;(2)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2.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和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3.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4.法律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5.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立法解释•立法解释针对的是一般社会关系•具有普遍的效力•通常由立法者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解释•立法解释本质上属于立法•解释文件也就是法律规范例证•山西太原铁路局实行有偿供水•铁路法13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旅客服务工作,提供饮用水•提供是有偿还是无偿•铁道部解释:指无偿供应司法解释(包括裁判解释)•包含一般意义和特指的法律解释:规范性司法解释和个别性(具体)司法解释•前者包括最高司法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所制定发布的司法解释文件•后者体现为法官在具体案件的法律适用中在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中所作的解释•前者的目的和功能主要在于统一司法适用;而后者的目的和功能就是进行具体法律适用。前者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并且是公开发布的、权威性的,事实上已成为可以援引的准法律渊源;后者则是针对具体个案的,其效力是个别性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的根据是审判权•司法解释有意见、批复、复函、解答、规定等类型•司法解释实际是针对一般关系应适用的普遍规则•具有普遍的效力关于司法解释的例证•95年《担保法》96条,2000年《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34,还不包括在此之前颁布实施并与现行解释不冲突的各种批复、意见、解答等•2001年《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12条例证•《担保法》49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经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解释》67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有效裁判解释•裁判解释针对的是具体案件•其效力及于案件当事人例证•一对新人签定婚姻合同,约定结婚后任何一方如果找第三者,就要支付给另一方25万元人民币。后来果真出问题,另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履行合同约定•婚姻法上没有违约金,合同法中有•婚姻行为/合同行为均为法律行为•特殊规则不能解决问题的时候,可以适用一般规则•本案可以适用法律行为的生效条件案例•案情:汝阳县种子公司委托伊川县种子公司代为繁育杂交玉米种子20万斤,约定收购价以当地玉米市场价的2.2至2.5倍计算。后来,伊川县种子公司未能如期交种子,今年初,汝阳县种子公司诉至洛阳中院,要求赔偿•争议焦点:原告主张适用国家《种子法》,以“市场价”计算,要求被告赔偿其损失70万余元;被告主张适用《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以“政府指导价”计算,只肯赔2万余元事件发展•10月13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第24次主任会议认为,洛阳中院的行为,“其实质是对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的违法审查,违背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侵犯了权力机关的职权……是严重违法行为”•根据省、市人大常委提出的处理要求,洛阳中院党组于11月7日作出书面决定,分别撤销赵广云的副庭长职务和李慧娟的审判长职务,并免去李慧娟的助理审判员判决结果•5月27日,洛阳中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97001元•经过审委会讨论通过的判决书写道:“《种子法》实施后,玉米种子的价格已由市场调节,《条例》作为法律阶位较低的地方性法规,其与《种子法》相冲突的条款自然无效……”•而被认为与《种子法》相冲突的条款,指的是《条例》第36条,它规定农作物种子必须由政府定价学理解释和任意解释•学理解释即法学家在法学著作或讲授中所做的解释,其意义是为教学作示范,为法官提供参考•任意解释即一般公民、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所做的解释•学理解释、任意解释虽然也有重要意义,但都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法律解释的效果•明确法律含义•纠正法律缺陷•发展法律•寻找裁判依据,增强判决的说服力法律解释的各种方法•(1)文义解释(7)限缩解释•(2)体系解释(8)当然解释•(3)目的解释(9)比较解释•(4)历史解释(10)社会解释•(5)逻辑解释(11)合宪解释•(6)扩张解释(12)反对解释文义解释•也称语法解释、文法解释、文理解释。指从法律条文的字面意义来说明法律规定的涵义。•可以有以下5种具体方法来确定法律条文的字面涵义:1)用日常语言文字的涵义来确定法律的涵义2)掌握法律专业术语的特定涵义3)根据语境确定字面涵义4)根据个别事项与一般性用语的连用,确定包括同一种类的所有项目5)以类别中明文提及者为限例证•错标商品产地是否需要双倍赔偿•消法第49条: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双倍赔偿•《民法通则》:一方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法律行为无效(效果)•佟柔: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制造虚假或歪曲事实,或者故意隐匿事实真相,使表意人陷入错误而作出的意思表示行为•另司法解释:一方当事人故意告之对方虚假情况,或故意隐匿事实真相,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表示体系解释•也称整体解释、系统解释•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系统解释的方法是为了全面、完整地把握立法精神和法律含义,防止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失却法律原意。例证•《民法通则》122条: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一条是过错责任还是无过错责任?•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特殊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第106条是一般侵权责任•第121和123条都是无过错责任目的解释•目的解释是指从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例证•宣告死亡申请人是否有顺序限制•司法解释: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其他•宣告死亡与宣告失踪制度类似,前者是未了保障失踪人的财产利益;后者是为了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谁先提出申请并没有任何关联•所以不应该规定提出申请的顺序历史解释•指通过研究有关立法的历史资料或从新旧法律的对比中了解法律的涵义•有关立法的历史资料包括:--关于制定法律的提案说明--关于审议法律草案的说明--关于讨论、通过法律草案的记录和其他有关文献等逻辑解释方法•指运用形式逻辑规则和方法对法律进行分析,从而对法律作出准确理解的方法•包括依据各概念间的逻辑关系推论出被解释概念的内涵或外延,从判断间的逻辑关系推出新的判断以确定法律的含义等扩充解释方法•或称扩张解释,这是由于法律用词失于狭窄,不足以表达法律真意时,乃扩张其意义使合于法律真意的解释方法•例如,按域内效力原则,一国法律在主权管辖的全部领土内生效,这里的领土可解释为包括驻外使馆和领域外的本国船舶和飞行器,即为扩充解释。例证•民法通则93条: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司法解释: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