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指南宣贯(水专业部分)消防指南(水专业部分)(一)消防水源99.在供水管理部门同意且市政给水管网为环状管网,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且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泵可直接从市政给水管网吸水。(保留)注:第77条将原来的“水务部门~~”改为“供水管理部门~~”消防指南(水专业部分)100.在符合当地消防车的供水能力时,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的建筑以可调式减压阀进行分区时,可只在高区设置水泵接合器。(原文下半部分保留,增加部分说明)注:将原来“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的建筑以减压阀进行分区时,可只在高区设置水泵接合器”。改为“在符合当地消防车的供水能力时,建筑高度不大于100米的建筑以可调式减压阀进行分区时,可只在高区设置水泵接合器。原文78条上半部分:相邻的数幢建筑室内消火栓或喷淋系统为同一个系统时可共用水泵接合器,设置的总数应按系统设计流量确定,并应保证距每幢建筑外墙40米范围内水泵接合器不少于一组。被规范组否定,删除。消防指南(水专业部分)10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4.3.1条第2款中住宅建筑高度为54m。原文第79条建筑高度大于50m的非住宅类民用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入户引入管时应设置储存室外消防水量的消防水池。(原文释义保留)注:(针对水消规4.3.1-2的住宅在50~54米之间)消防指南(水专业部分)102、当设消防水池储存室外消防用水时,在入户引入给水管后设置的室外消火栓,其水量按《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6.1.5条的规定计入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并应符合第7.2.8条的规定。注:新增条文也是对“水消规”7.3.10要求设置的室外消火栓在一路进水的条件下予以提倡和肯定。消防指南(水专业部分)10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表3.3.2、表3.5.2和第7.3.4条涉及的地下建筑、人防工程、地下工程是指独立建造的地下建筑、人防工程、地下工程;除住宅配套自行车库及储藏室、地下车库、设备用房外的非独立建造的地下建筑、人防工程也应按地下建筑的水量计算,但体积按地下建筑的体积计算(新增加内容)。注:原82条原文文基本保留,增加小部分内容。消防指南(水专业部分)104住宅和其他使用功能合建的建筑,计算室外消防用水量时火灾延续时间应根据建筑的总高度和建筑规模按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注:原条文83条修改:住宅和其他使用功能合建的建筑且非住宅部分低于24m时,非住宅部分室内消防用水量可按单、多层建筑的用水量设计。消防指南(水专业部分)105消防水箱进水管口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空气间隙应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第3.2.4C条规定执行,不小于150mm。注:原条文84条保留。消防指南(水专业部分)106、《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6.1.10条中的“仅采用稳压泵稳压”是指未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注:原条文85条保留。消防指南(水专业部分)107体积不大于5000m3的甲乙丙类厂房和体积不大于3000m3的甲乙丙类仓库,当建筑内的水消防系统仅有室内消火栓系统时,可只设高位消防水箱和水泵接合器,水箱最低有效水位应高于最不利消火栓不小于7m。水箱高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稳压泵和气压水罐,稳压泵流量不小于5L/s,扬程应满足最不利点灭火要求;气压水罐调节容积应保证稳压泵启泵次数不大于15次/h,并不小于450L。注:原条文86条保留。消防指南(水专业部分)108《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4.3.9条中消防水池的报警水位可按设计水位要求高于或低于50-100mm。注:新增条文“水消规”4.3.9消防水池的出水、排水和水位应符合下列规定:1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2消防水池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并应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同时应有最高和最低报警水位;3消防水池应设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设施,并应采用间接排水。消防指南(水专业部分)(二)室内外消火栓系统109建筑高度大于54m的高层住宅建筑当分别设置两个消火栓箱确有困难时,可在同一个消火栓箱内设置两个栓口,但应分别由两根消火栓竖管接出。注:原条文87条保留消防指南(水专业部分)110建筑高度大于54m的高层住宅建筑的户内应配置轻便消防水龙。注:新增条文,强化要求。《水消规》7.4.14:住宅户内宜在生活给水管道上预留一个接DN15消防软管或轻便水龙的接口。消防指南(水专业部分)111.室内消火栓栓口动压一般应按不大于0.50MPa控制压力;有特殊需求的工程可适当放宽,当大于0.70MPa时必须设置减压装置。注:原条文88条保留。是对“水消规”7.4.12第1款的解释。“消火栓栓口动压力不应大于0.50MPa;当大于0.70MPa时必须设置减压装置;”消防指南(水专业部分)112、地下室、单层建筑的室内消火栓系统当采用水平环网布置时,系统阀门设置应保证人员密集场所的每个防火分区在检修时至少有1支消防水枪的1股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注:对原条文89条的修改:地下室、单层建筑的水平环网系统阀门设置应保证同一防火分区在检修时至少有1股水柱到达任何部位。同一防火分区在检修时至少有1股水柱到达任何部位。消防指南(水专业部分)消防指南(水专业部分)113、管径DN65的架空管道可以采用沟槽连接件连接、法兰连接或螺纹连接。注:原条文90条保留。主要因为“水消规”8.2.9条把螺纹连接的口径限制在DN50以下。不符合消火栓接口的实际要求。消防指南(水专业部分)114.建筑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商店、图书馆、档案馆与其他功能合建的单、多层公共建筑,当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设置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0.4条规定的防火分隔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可分别按不同类别的高度、体积和座位数对照《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表3.5.2,选取最大值作为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其他多种功能合建的单、多层公共建筑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按总高度、总体积和总座位数,对照《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表3.5.2),选取最大值作为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注:新增条文主要是对多功能组合建筑的水量是分别算还是按总体两种计算方法予以区别和分类。消防指南(水专业部分)(三)消防水泵115.消防水池池底标高不应低于消防水泵房的地坪标高,并应符合在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且流量为1.5倍设计流量时水泵入口处的负压值不大于0.02MPa。注:原条文91条的修改:消防水池池底标高不应低于消防水泵房的地坪标高。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按《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4.3.9条文说明及其图示执行。主要是水消规的主编专家不同意原来的做法,但又不能完全否定,所以附加了条件。下面做一个分析。消防指南(水专业部分)立式水泵进水管水力计算单级立式水泵进水高度h=0.50m;水泵结构基础按0.10m计:水泵入口压力:P=-ρg(h+hw+V2/2g)情况一消防水泵单独吸水管情况一.水泵入口压力:P=2.022m情况二消防水泵共用吸水管多级立式水泵进水高度h=0.50m;情况一.水泵入口压力:P=2.172消防指南(水专业部分)立式水泵进水管水力计算单级立式水泵进水高度h=0.50m;水泵结构基础按0.10m计:水泵入口压力:P=-ρg(h+hw+V2/2g)情况一消防水泵单独吸水管情况一.水泵入口压力:P=2.022m情况二.水泵入口压力:P=2.265m情况二消防水泵共用吸水管多级立式水泵进水高度h=0.50m;情况一.水泵入口压力:P=2.172情况二.水泵入口压力:P=2.415m消防指南(水专业部分)116、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的压力开关和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应同时设置且都作为启泵条件。注:原条文92条的修改。就加了后面红字部分“且都作为启泵条件”。消防指南(水专业部分)(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17.多层老年人建筑和大、中型幼儿园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轻危险级确定。注:原条文93条保留注:原条款“老年人建筑和大、中型幼儿园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中危险级Ⅰ级确定。”改为“多层老年人建筑和大、中型幼儿园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轻危险级确定。”消防指南(水专业部分)118、住宅建筑(群)每个防火分区小于500㎡的地下室且分隔成供各住户独立使用的储藏间或自行车库(住宅套内的地下室除外),当该建筑(群)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系统按中危险级I级设计。当该建筑(群)未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可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注:原条文94的修改。94.住宅建筑(群)每个防火分区小于500㎡的地下室且分隔成面积不大于20㎡的储藏间或自行车库~~~~~。消防指南(水专业部分)119、机械式汽车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按中危险级Ⅱ级设计,设计流量可按《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2009版)的相关规定确定。注:原条文95的基本保留。地下复式汽车库自动喷淋系统应按中危险级Ⅱ级设计,设计流量可按《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2009版)的相关规定确定。1层,30L/s,二层40L/s,三层50L/s?(算出来?)消防指南(水专业部分)120.局部设置具有送回风管(道)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的多层教学楼、办公楼,当设置空调系统部分的建筑面积之和大于3000㎡但空调风管不穿越防火分区、不穿越楼板,或者设置空调系统的部分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3000㎡时,可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注:原条文96条的修改。当建筑按规范不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局部设有送回风管(道)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的多层公共建筑,当设置空调系统部分的建筑面积之和大于3000㎡但空调风管不穿越防火分区、不穿越楼板,或者设置空调系统的部分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3000㎡时,可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针对条文“设置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办公建筑等;~~~(应设喷淋)”消防指南(水专业部分)121湿式报警阀不得设于消防控制室内。在确有困难时,湿式报警阀可设于管道井内,但应便于操作并应设置排水设施。水力警铃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注:原条文97条保留。消防指南(水专业部分)122.消防控制室可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但应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要求配置灭火器。注:原条文98条的修改。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可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但应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要求配置灭火器。消防指南(水专业部分)123.室内顶板设置为水平的轻危险级、中危险I级住宅建筑、旅馆客房、医院病房、宿舍楼房间可采用边墙型喷头。注:新增条文,其实现行的喷淋规范也已经比较明确了。消防指南(水专业部分)(五)其他灭火系统124.净高超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可达高度的中庭(无可燃物的中庭除外)需要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宜采用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等。注:原条文100条的修改。净高超过自动喷淋保护可达高度的中庭(无可燃物的中庭除外)需要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宜采用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指南(水专业部分)喷淋系统只是一种选择,不排斥其他系统。消防指南(水专业部分)125、地下汽车库的建筑灭火器配置可按A类火灾中危险级设计。地下汽车库直通室外的汽车坡道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坡道出入口可不设置防火卷帘。注:原条文101条保留。但是跟26条”~~~汽车库坡道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配合和协调如何考虑?实际是有条件限制的。消防指南(水专业部分)126、下列变配电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气体灭火系统:(1)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变配电所;(2)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群地下室为高层民用建筑服务且有消防负荷的其它变配电所;(3)设置在建筑面积大于10万m2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