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兴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1关于印发《弥兴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村委会、镇级各有关站所: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是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认真落实艾滋病防治“四免一关怀”政策和“一办法六工程”的要求,结合实际做好我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预防艾滋病母婴途径的传播,切实降低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发生率提高儿童健康水平。现将《弥兴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11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弥兴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11年)》弥兴镇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三月四日2主题词:印发艾滋病实施方案通知报:县卫生局、县防艾办、县妇幼保健院各(一)送:马书记、李主席、杨镇长、高副镇长各(一)发:各村委会各(一)存档:(三)打印16份3弥兴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010)》目标要求和《云南省艾滋病防治办法》、《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艾滋病防治六项工程的通知》、《姚安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艾滋病防治“四免一关怀”政策和“一办法六工程要求,预防艾滋病母婴途径的传播,切实降低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发生率,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力争完成我镇孕产妇的HIV抗体检测及其母婴阻断目标人群工作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背景当前,我国艾滋病的流行呈现快速上升趋势,每年增长幅度在20%—30%,艾滋病疫情已处在由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大面积扩散的临界点。随着艾滋病由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的扩散,婴儿经母婴传播途径感染艾滋病的形势日趋严重。艾滋病母婴传播主要发生在孕期(艾滋病病毒经胎盘感染胎儿)、生产过程中(胎儿通过母亲产道时感染)和产后(艾滋病病毒经哺乳等密切接触而传播)等环节。国内外大量经验和研究证明,实施孕期自愿咨询与检测、预防用药、共工喂养等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措施,能有效降低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发生率。二、工作目标和具体指标要求4(一)工作目标广泛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人群预防艾滋病经母婴途径传播的意识;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支持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妇女对自己的生殖健康做出知情选择,减少艾滋病经母婴途径传播,最大限度地防止所生婴儿感染艾滋病,提高儿童生存率。(二)具体指标要求镇卫生院逐步开展艾滋病毒抗体初筛(快速检测),要求全镇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检测率达到孕产妇总数95%以上。三、实施地区和目标人群(一)实施地区在全镇范围将艾滋病HIV抗体检测作为孕产妇常规检测项目,实行首诊负责制,在孕28周后作为必检项目,积极开展检测工作。(二)目标人群所有孕产妇及所生的18个月以下儿童为重点目标人群,婚前保健对象为一般目标人群。四、工作措施(一)组织领导在镇艾滋病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由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卫生院领导及有关成员组成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技术指导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及管理工作,做好协调,整合卫生服务资源,建立综合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咨询、检5测、治疗及关怀服务体系。镇村医疗机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具体的技术指导工作。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下设在卫生院。(项目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相应职务领导接替,不在另行发文)技术指导组人员组成和职责如下:1、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副组长:李智(镇卫生院院长)成员:钱会琼(镇卫生院副院长)沈云梅(镇卫生院妇幼人员)吴永明(镇卫生院防疫人员)曾以梅(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所长)韩美菊(镇妇联主席)徐启海(镇中心校校长)高洪学(镇宣传干事)李国荣(镇财政所所长)职责:负责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总体领导和协调,制定工作方案。办公室设在卫生院,由镇妇幼人员沈云梅负责具体工作。2、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指导组: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由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及其它相关医务人员组成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技术指导组。组长:李智(镇卫生院院长)6副组长:钱会琼(镇卫生院副院长)成员:沈云梅(镇卫生院妇幼人员)吴永明(镇卫生院防疫人员)马志花(镇卫生院护士长)汪丽萍(镇卫生院医师)职责:承担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技术指导、信息收集和督导评估;组织镇村级师资培训,指导镇村级培训工作的开展。(二)工作原则卫生院作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机构,免费为目标人群提供艾滋病病毒抗体自愿咨询检测服务。1、指定艾滋病母婴阻断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具备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实施艾滋病母婴阻断技术服务。2、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自愿咨询检测服务机构和人员:开展孕妇艾滋病病毒抗体自愿咨询检测服务人员应具备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培训合格证”,方可开展孕产妇艾滋病自愿咨询和使用指定的快速检测试剂。3、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检测结果应实行告知、保密和不歧视原则。(三)做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社区动员和健康教育卫生部门应协同有关部门建立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健康教育网络,广泛开展社会动员,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7一是提高镇村妇幼人员及产科服务人员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健康教育的能力。二是根据各村群众文化程度,选用不同的健康教育方法。(四)服务能力建设1、人员培训:(1)培训对象:对所有开展孕产期保健及提供助产服务的相关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知识和技能培训。(2)培训内容:介绍艾滋病的流行趋势及防治策略、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工作要求、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咨询告知方法、艾滋病母婴阻断方法、艾滋病预防和关怀相关政策、信息管理,以及有关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的新信息。(3)培训方法:按照国家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培训教材,采取镇对村培训的方法。培训可以采取理论授课、讲座、例会和现场指导相结合的方法。2、艾滋病快速检测初筛卫生院应积极参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的快速检测方法的培训。(五)信息管理承担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按照省卫生厅下发的《云南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信息管理方案(暂行)》的要求,建立信息资料管理制度。(六)监督指导与评估81、监督指导与评估内容监督指导评估涉及组织管理、部门协调、各类预防措施落实、健康教育活动开展、咨询及实验室建设、人员培训、信息收集、经费及物品管理、工作进展等各个领域。相关工作指标包括:医务人员覆盖率和培训合格率;孕产妇咨询(包括检测前后咨询、产前产后咨询)的人数及比例;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率及人数;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检测中阳性率及人数。领导小组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定期(3个月)组织安排自查和督导评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卫生院定期(每半年一次)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抽查和督导,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各级监督指导工作及评估后,督导评估组要对所督导的地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中的经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撰写总结报告上报卫生行政部门。(七)物品领取、分发及管理1、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需要的药品、试剂,由镇卫生院妇幼人员将需求信息、年度需求计划报县妇幼保健院,由县妇幼保健院负责供给。2、实施机构应制定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物品管理制度,对收到的药品、试剂等物品要有专人管理,减少损耗,确保物品及时到位使用。五、具体活动9(一)提供自愿咨询与检测服务1、提供咨询服务(1)各地在妇幼保健服务基础上,建立符合当地实际情况、针对婚前保健人群、孕产妇及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所生婴儿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自愿咨询与检测流程。(2)对所有孕产妇提供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前咨询,咨询内容包括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危害,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信息;帮助评估危险行为;解释检测的意义和利弊及等待结果时的预防措施。在充分告知和保密的原则下,签署“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知情同意书”,免费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3)检测中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孕妇,应及时转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确认试验。(4)对艾滋病病毒感染孕妇的配偶,应进行相关的咨询和检测。(5)对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孕产妇,要进行检测后的咨询。特别是本人或配偶具有危险行为者,要提供有关艾滋病感染“窗口期”的信息,进行有效的避孕指导,并提供转诊、随访服务,建议其配偶进行相关的咨询和检测。(二)孕产期预防与保健1、在保密的原则下,结合各地妇幼保健三级网络,建立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保健和随访的服务项目流程。2、为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提供产前、产时及产后的常规保健和随访,开展咨询、心理支持专利和综合关怀服务,提高其住院分10娩率。3、预防应用抗病毒药物。为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孕产妇免费提供逆转录病毒药物。目前推荐使用世界卫生组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用药方案。4、为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提供产前、产时及产后的常规保健和随访,开展咨询、心理支持专利和综合关怀服务。(三)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所生婴儿的保健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母亲及其婴儿的关爱,进行喂养指导和常规儿童保健,监测生长发育,预防营养不良,增强体质。按照正常计划免疫程序给予预防接种。如果婴儿出现艾滋病临床症状,除不接种卡介苗外,应按照正常预防接种程序接种其它疫苗。(四)预防医源性感染及职业暴露承担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医疗保健机构,应认真贯彻落实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普遍性防护原则及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要求,避免医源性感染及医护人员的职业暴露。为住院分娩的孕产妇提供符合隔离、无菌操作与消毒要求的医疗环境,为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提供必要的隔离设施和助产服务,防止院内感染或交叉感染。安全处置锐利器具;对所有器具严格消毒;认真洗手和消毒;使用防护设施避免接触体液;安全处置废弃物。镇村医疗机构对发现的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给予及时处理,任何11人不得推诿懈怠。

1 / 11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