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住户统计指标(一)基本情况家庭成员指期末家庭人口,包括当年迁入(或出生)的人口,不包括当年迁出(或死亡)的人口。文化程度指截止报告期末本人接受国内外教育所取得的最高学历或现有文化水平所相当的学历,包括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专、高中、初中、小学等。凡通过自学或其他方式经考试合格的,分别归入相应的文化程度。不包括未按国家教委的教学大纲培训或只是学习单科的人员,这些人员一律按原文化程度统计。大学本科指接受最高一级教育的大学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肄业及在校生。包括通过自学和进修大学课程,经考试取得大学本科证书以及按照国家教委颁布的大学本科教学大纲进行授课的广播电视大学、厂办大学、高等院校举办的函授大学、夜大学和其他形式大学的毕业、肄业及在校生。大学专科指接受最高一级教育为大学专科的毕业、肄业及在校生。包括通过自学,经国家统一举办的自学考试取得大学专科证书以及按照国家教委颁布的大学专科教学大纲进行授课的广播电视大学、厂办大学、高等学校举办的函授大学、夜大学和其他形式大学的毕业、肄业及在校生。中专指接受最高一级教育为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肄业及在校生。高中指接受最高一级教育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包括相当于高中的技工学校)的毕业、肄业及在校生。初中指接受最高一级教育为初中程度(包括相当于初中的技工学校)的毕业、肄业及在校生。小学指接受最高一级教育为小学程度的毕业、肄业及在校生。也包括未上过学,但识字1500个以上,能阅读通俗书报,能写便条,达到扫盲标准的人。其他指6及6周岁以上,不识字或识字不足1500个,不能阅读通俗书报,不能写便条的人。不包括正在小学读书的在校学生。行业指就业人口所从事工作的行业。划分行业的基本单位,一般应指在行政上、经济上独立的单位。行业的分类按企业、事业单位、团体或个体从业人员从事的生产或其他经济活动性质的同一性进行,不按各单位所属的行政主管系统分类。例如,工业系统所属的独立核算的销售门市部,应划为商业,不应划为工业;个体劳动者从事手工业品制造,应划为制造业,不应划为商业或其他行业。就业情况分为国有经济单位职工、城镇集体经济单位职工、其他各种经济类型单位职工、城镇个体经营者、城镇个体被雇者、离退休再就业人员、其他就业者、离退休人员、丧失劳动能力者、家务劳动者、待业人员、待分配者、在校学生、待升学者和其他非就业者。⑴国有经济单位职工指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并由其支付工资的各种人员。不包括离退休再就业人员。⑵城镇集体经济单位职工指在城镇集体企业、事业及其管理部门中工作并由其支付工资的各种人员。不包括离退休再就业人员。⑶其他各种经济类型单位职工指在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和港澳台经济、其他经济单位中工作,并由其支付工资的人员。不包括离退休再就业人员。⑷城镇个体经营者指个人参加生产劳动,生产资料和产品(或收入)归个人所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领取“个体营业执照”的城镇劳动者,包括私营企业主。⑸城镇个体被雇者指被个体经营者雇用,由个体经营者(包括私营企业主)发给劳动报酬的人员。⑹离退休再就业人员指离退休后被原单位聘用,领取补差或补贴收入的人员,以及到其他单位重新就业(包括干个体)的人员。⑺其他就业者指上述6项之外的其他就业者,如保姆。⑻离退休人员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离开或退出生产或工作岗位,正式办理了离休或退休手续并享受离休或退休待遇的人员。⑼丧失劳动能力者指在劳动力年龄(男16-60岁、女16-55岁)内,由于先天的生理缺陷或因伤病失去了谋生能力的人员。⑽家务劳动者指在劳动力年龄内,不打算就业,只在家庭从事家务劳动的人。不包括虽从事家务劳动,但有就业倾向的待业人员、丧失劳动能力者、待分配者等。⑾待业人员指在劳动力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在城镇基层政权组织进行登记的人员。待业人员包括:社会青年指城镇年满16岁至25岁的初高中毕业生中未能升学、参军,具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进行登记的人员。失业人员指由于各种原因失业,要求就业并进行登记的人员。其他指社会青年以外,年龄在25岁至男60岁、女55岁以下,具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进行登记的人员。待业人员不包括待分配者;待升学者;在调查时点已参加国有或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的临时工、合同工、计划外用工、季节工、轮换工;仅有部分劳动力,需要特殊安排的盲聋哑残人员以及丧失劳动能力者;个体劳动者和家务劳动者。⑿待分配者指等待国家统一分配的大学、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等待安置工作的复员转业军人。⒀在校学生指在各类学校学习的人员。⒁待升学者指等待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以及为考大学而在家复习功课的高中毕业生。⒂其他非就业者指16岁以下的非在校学生,以及60岁以上男性及55岁以上女性中非离退休或离退休再就业者。职业指就业人员所从事的具体工作,职业分类以GB6565-86为准。职业分类以就业者本人所从事的工作性质的同一性进行划分。这种分类不考虑行业,如农场的炊事员和工厂的炊事员都是服务性工作人员。凡从事一种以上职业的就业人员,应填报其工作时间最长的那项职业,具体工作应按当前实际从事的工作填报。例如,生产工人长期脱产搞统计工作,应登记为“车间统计员”。因伤、病、休假、脱产学习、企业调整暂时未能工作的,应按原来从事的工种填报。学徒工按学习的工种填报。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科学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农林技术人员,科学技术管理人员和辅助人员,飞机和船舶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经济业务人员,法律工作人员,教学人员,文艺体育工作者,文化工作人员,宗教职业者。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单位负责人指具有工程师级以上职称,同时担任行政负责人的人员。办事人员和管理人员包括行政办事人员,政治、保卫工作人员,邮电工作人员,其他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无专业职称也无大学或中专文化程度的经济管理专业人员。商业工作人员包括售货、采购、供销、收购和其他商业工作人员。服务性工作人员包括服务员,售票员,幼儿保育员,厨师,导游员,生活日用品维修人员和其他服务性工作人员(如清理员、理发员、洗染织补人员等)。农林牧渔劳动者指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及农业机械操作、狩猎工作人员。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工段长及各种生产工人、设备操作工人,司机,船员,其他生产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不便分类的其他劳动者指上述人员以外的人员。(二)居住家庭常住人口指经常住在家庭中的人口数,包括家庭成员中(仅指直系亲属)在部队服役的战士(不包括干部),户口在本市学校或工作单位住单身宿舍的学生或职工、入全托的儿童。对于职工家庭中已成家、经济独立、连用饭也不在一起的子女,虽因住房问题,仍住在一户内,不计算为家庭人口,其居住面积也不计算。为了反映实际的居住情况,对于职工家庭中已婚,不在一起居住,而户口未迁出的子女,也不计算为该户的“家庭常住人口”。居住面积指调查户家庭成员在调查时点实际居住的房屋面积,不包括厨房、厕所、走廊的面积和临时搭建房屋的面积。居住间数按自然分割间数计算,不管大间、小间均作一间统计。辅助面积指除了居住面积以外的住户使用面积。包括厨房、走廊、阳台、卫生间、壁柜、门厅、过道等,不包括公用楼道和院子。两家以上住一个单元的按实际占用面积计算;无法划分归谁占用的或公用的面积,按占该处总面积的份额计算。计算公式为:某户占用的辅助面积=住户公用辅助面积/住户数不方便户指三代同住一间房,父母同12岁以上子女同住一间房,成年兄妹同住一间房及两户以上同住一间房。房屋产权分为公房、租赁私房、自有房和部分产权的自有房。公房指房管部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所有和管理的房屋。租赁私房指向私人或亲友租赁的房屋,不论是否实际交纳房租。自有房指所住房屋为自己所有或祖传的。部分产权的自有房指产权部分归自己,部分归其他部门的住房。自来水使用情况分为无自来水、独用和公用。无自来水指居民家庭无自来水可用,生活用水取自天然水,如河水、井水、雨水等。独用指自来水在住宅内或院内,且一户独用。公用指几户合用自来水,包括设在宅内或院内但属于几户公用的自来水。卫生设备分为无卫生设备、有厕所浴室、有厕所无浴室和公用。无卫生设备指在住宅内或院内无浴室、厕所或只有无下水道的简易厕所或马桶,或只有公共厕所可用。有厕所浴室指在住宅内或院内有带下水道的厕所和浴室,且一户独用。有厕所无浴室指在住宅内或院内有带下水道的厕所且一户独用,但住宅内无浴室。公用指几户合用,包括设在宅内、院内或楼内,但属于几户公用的卫生设备,不包括公共厕所。取暖设备分为空调设备、暖气和其他。户内有两种取暖设备的,选条件较好的一种统计(如某住户内装有暖气和空调设备,按空调设备统计)。空调设备指装有冷暖功能空调的房间。暖气指装有暖气和水暖设备(不包括土暖气)的房间。其他指享有暖气津贴的地区靠火炕、火墙、火炉、火盆、土暖气取暖的。不包括按国家规定不享有取暖津贴的地区,只在最寒冷的日子临时生火炉或火盆取暖。厨房分为无厨房、独用和公用。无厨房指无专用厨房,如占据卧室一角做饭或在屋外搭建的临时棚屋做饭等。独用指一户独用的厨房。公用指几户公用的厨房。燃料使用情况分为管道煤气、液化石油气、煤和其他。使用两种以上燃料的家庭,按主要燃料统计;如两种燃料使用情况差不多,按条件较好的一种统计。管道煤气指在住宅内安装管道煤气设备。液化石油气指罐装的液化石油气。煤包括煤炭、煤球、蜂窝煤等。其他指上述三项以外的燃料,如劈柴、柴草、木炭、煤油、电等。电话拥有情况分为无电话、公费电话、自费电话和公用电话。无电话指没有电话。公费电话指由单位出钱,或主要由单位出钱安装独自享用的电话。自费电话指由家庭自费安装独自使用的电话。公用电话指在楼内或院内几户公用的电话,不包括传呼。住宅建筑式样分为家庭单栋配套住宅、单元式配套住宅、普通楼房和其他住宅。家庭单栋配套住宅指比较高级的楼房或平房。一般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有配套的厨房、餐厅和厕所。单元式配套住宅指一种普通的近代住宅建筑,每套房有配套的卧室、餐厅、厨房、厕所、过道、阳台等公寓式住宅,为多层建筑;每套房间又以卧室多少,分为一居室、二居室、三居室和四居室及以上四类。普通楼房指仅有房间与公共走廊,无家庭专用厨房、餐厅、厕所等与其配套,有的每层楼尚有公共厕所,甚至还有公用厨房,有的楼内无公用生活与卫生设施,这类楼房或为公用房改作住宅的代用房,或为老式住宅建筑。几家合住一套住宅,也计入普通楼房。其他住宅指普通平房等住宅。无房户指已登记结婚,因无房而未同居者;因无房,夫妇分居两处的;暂时住在非家属住宅的,如单身宿舍、招待所、地下室、仓库、教室、办公室者;自己临时搭建,全家住在一起的。(三)收入可支配收入指居民家庭实际收入扣除个人所得税等支出的余额。计算公式为:可支配收入=实际收入-个人所得税-家庭副业生产支出-记帐补贴现金收入包括实际收入和借贷收入。实际收入指调查户的全部实际现金收入。包括国有、集体经济单位职工收入,其他各种经济类型单位职工全部收入,个体经营者净收益,个体被雇者收入,退休再就业人员收入,其他就业者收入,其他劳动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家庭副业生产收入。⑴国有、集体经济单位职工收入指调查户家庭人口中国有、集体经济单位职工从单位得到的工资和非工资性收入。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工资按实发数进行统计,但不应扣除属于支出性的款项,如工作单位在工资中代扣的房租、水电费、托儿费、医疗费、借款等。这些代扣的支出性款额应作为工资收入记帐,同时再把所扣的各项费用分别记入各项支出中。如果工资提前跨月发放,可在所发月记入“其他借贷收入”项;在应得工资月份再记入“其他借贷支出”,并分项计入收入部分。非工资性收入指除工资外的其他现金收入。包括生活困难补助、福利费(如洗理费)、上下班交通费(通勤津贴)、自行车补助费、独生子女津贴、保健仪器费(包括接触有毒物质、矽尘、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高温工程等)、文娱费、差旅及会议的伙食补助、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安家费和计划生育奖、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合理化建议奖、技术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