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3课 中国古代的中枢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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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制皇权的不断加强御史大夫丞相太尉奉常郎中令卫尉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少府太仆图一秦朝的中央集权体制皇帝汉武帝强化皇权的措施①建立中朝皇帝尚书令侍中常侍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九卿中朝外朝决策机构执行机构有事上报吏户礼兵刑工图二隋唐时期的中央集权体制皇帝中书尚书门下侍中中书令左仆射右仆射尚书相权太重,意见又不统一!不行,我得想办法!皇帝政事堂中书省尚书省门下省参知政事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度支盐铁户部中书门下枢密院(三衙)侍卫马军司殿前司侍卫步军司皇帝图三宋朝时期的中央集权体制财政行政军事三省有名无实二府三司制二府三司(财政)中书门下(行政)(同平章事)枢密院(军事)(枢密使)度支(度支使)盐铁(盐铁使)户部(户部使)三衙殿前司待卫马军司待卫步军司中书省吏户礼兵刑工皇帝图四元朝时期的中央集权体制枢密院皇帝殿阁厂卫五军都督府吏户礼兵刑工全国军队图五明朝时期的中央集权体制时期名称职权特点明太祖设立殿阁大学士仅备皇帝顾问兼协理章奏品秩较低,不参与决策明成祖设立内阁参与军国大事的商讨地位逐渐上升,有专门的衙署和属官明中期以后可以“票拟”对奏疏的处理意见地位变得更加重要明朝内阁设立的过程:清代皇帝的批红康熙御笔1、秦:三公九卿2、汉:内朝(尚书台)、外朝3、魏晋南北朝:三省(未成中枢)4、隋唐:三省六部制5、宋:中书门下、枢密院和三司6、元:一省制7、明:废丞相、设内阁8、清:内阁、议政王大臣、南书房——军机处清朝雍正帝设置军机处,把君主专制制度推向高峰。皇帝既是最高立法者,又是最高行政长官和最高司法者,不受任何约束和监督。这种绝对君主专制,使皇帝的决策具有个人独断和随意性的特点,难免出现失误。绝对君主专制,又使大小官吏只能唯上是从,助长了官场的因循守旧之风。同时,它又必然造成官僚机构的膨胀,从而导致官僚主义、贪污腐化之风盛行。所有这一切,都极大地妨碍社会的进步。自此,中国社会的发展开始大大落后于西方国家。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夏已出现了凌架于全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但还保留着氏族社会的许多特点商国家形式:以商部族为中心的方国联盟实行内外服制度:内服、外服,关系西周实行分封制和宗法制春秋战国秦统一实现了天下共主中央设有参与商王决策的相、卿士,负责祭祀占卜和记录王朝大事的卜、祝、史,执掌军权的师等。地方封侯、伯。他们既是臣服于商朝的方国首领,也是商朝的高官。他们定期要向商王纳贡,并奉命征伐。夏商的早期政治制度,对西周宗法制和分封制有直接影响。孔子说:商朝继承了夏朝制度而稍有变化,周朝又继承商朝制度而略有调整。分封制下,被封的诸侯必须服从周天子的命令,有为周天子争争镇守疆土,随从作战,交纳贡赋和朝鄞述职的义务。诸侯在自己封疆内又对卿大夫实行再分封。受封的诸侯在他们的领地,有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征派赋役的独立性。形成国中之国。一些诸侯的势力壮大,天子的权势日益下降,到东周,诸侯互相争霸,分封制瓦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与演变秦统一建立中央集权特征;权力高度集中皇权至高无上“家天下”皇位继承制表现中央: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地方:实行郡县制选官和考官制度秦法:细密、严苛始终存在两大基本矛盾:皇权和相权之间的矛盾、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之间的矛盾。解决中央集权内部的矛盾王国问题:汉初:汉承秦制实行郡县制,同时又实行分封制,以图巩固汉朝统一。随着诸候实力的增长威胁中央出现王国问题,汉景帝削藩,引发七国之乱平定叛乱,收回了王国官吏的任免权。汉武帝:外朝(三公、九卿)执行机构内朝(尚书令、侍中、常侍)决策机构中央{地方{刺史:位低权重、代表中内监察推恩令:列候、酎金夺爵东汉:设立尚书台(中枢机构)魏晋南北朝: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隋唐:三省六部制中书省:起草诏令(内史省)尚书省:负责执行门下省:封驳审议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宋朝中央:枢密院分军权中书门下三司分财权参知政事宰相只有行政权地方:设通判设文臣设转运使军事:设三衙兵力部署元朝:废三省,设一省,宰相的权力加强明朝:明太祖明承元制,废丞相(专制皇权发展到高峰)设殿阁大学士明成祖时正式设立内阁清朝:建立后清承明制,议政王大会议清雍正帝时设立军机处(专制皇权发展到顶峰)趋势:中央内部皇权与相权,相权一步步分化到废除,制皇权发展到顶峰。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地方势力削减,没有势力对抗中央。秦郡:郡守:对上承受中央命令,对下督责所属各县县:县令或县长:治理民众,管理财政、司法、狱讼和兵役。乡、里:基层组织汉1、汉承秦制—郡县制、又分封诸侯王国,郡国二制并行。2、郡设守,后称太守;3、王国设丞相;4、汉景帝至武帝时削弱王国势力,只衣食租税。5、汉武帝后期,分全国为13州,作为监察区。设刺史。6、东汉时刺史增添了地方行政权和军权,到东汉末年演变成为地方行政区,州、郡、县隋唐1、隋初,废除郡级,形成州、县两级。2、唐初,地方行政制度与隋相同。3、唐太宗依山河形势,分全国为10道,作为监察区。4、唐肃宗时,道在一定程度上逐渐成为州县之上的行政实体。5、唐中后期,设地方军镇,长官称节度使,后形成藩镇割据。北宋1、宋太祖加强中央集权,削减地方节度使的权力,由中央派文臣做地方官。通判、转运使2、宋朝地方政权分州、县两级。3、将唐朝的“道”改为“路”,在州县之上元1、实行行省制度。2、除河北、山西、山东由中书省直接管理外,地方设行中书省,简称行省。3、省的长官为平章政事,由朝廷任命,一般由蒙古贵族担任。4、行省之下,分别为路、府、州、县,5、边远民族地区设宣慰司进行管理。明1、废除行省制度。设三司——布政司、都指挥司、按察司,分管行政、军政和监察。如何评价中国古代地方制度的演变?从汉至元,中国政治制度屡经变化,不断发展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中央严格控制地方行政,不允许有独立的行政体系存在。地方服从中央,最后听命于君主。中央对地方实行多层次、多渠道的管理。在分权的基础上,牢牢控制着地方官吏的任免、监督和考核。这种高度的中央集权,造成地方官对中央和君主的绝对依赖,难免人浮于事。地方没有相应的自主权,也难以实施有效的治理。中国古代监察体系的形成与发展1、开始于秦:三公之一的御史大夫2、发展于两汉:专设御使府,长官为御史大夫,监察和弹劾百官;汉武帝设十三州刺使,监督郡国长官,成为地方的专职监察官员,统属于御史府。3、完善于北宋:通判4、强化于明朝:中央设都察院,设立监察御史(地方官员),又设六科给事中(六部),合称“科道”;地方设有按察使司,还有特务机构锦衣卫、东厂、西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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