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讲师管理制度1.总则1.1为充分利用公司内部的人力资源,建设和培养内部讲师队伍,发挥内部讲师在公司培训教育体系中的核心作用,提高内部讲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激励讲师的授课积极性,规范讲师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2.1内部讲师是指在公司内部选拔,经人力资源部考核其资历、教案编写水平、讲课技巧等并承担公司部分培训课程的开发与授课的人员,属于公司共享的师资力量,属兼职。2.2内部讲师要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培训任务,两者必须兼顾、协调。3.管理职责3.1人力资源部的管理职责3.1.1人力资源部为内部讲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讲师的等级评聘、评审、制订课程计划及日常管理。各部门协助人力资源部管理内部讲师,积极开展内部授课。各业务部门应积极协助与支持内部讲师的授课管理与培训工作。3.2内部讲师的管理职责3.2.1内部讲师承担全公司范围内所讲授专业课程的授课任务,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应对学员进行必要的思想与道德教育,既教书又育人。3.2.2参与课程的前期培训需求调研,明确各公司员工的培训需求,向人力资源部提供准确的员工培训需求资料。3.2.3开发设计有关课程,如培训标准教材、辅助材料、案例及游戏、授课PPT演示文档、试卷及标准答案等,并定期改进以上资料。3.2.4制定、落实培训计划,讲授培训课程3.2.5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试卷、作业的组织与批改,对学员提出的问题不能当场答复的,要在当期培训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3.2.6对其他讲师的授课技巧、方法、案例、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3.2.7协助人力资源部完善内部培训体系。3.2.8积极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文化素质和综合能力。3.2.9对公司各种培训资料(含各种光盘、书籍、幻灯片、音频、视频等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妥善保管,严格保密。在未经人力资源部书面授权情况下,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存与拷贝,不转借给第三方,不将其用于商业用途。3.2.10在未经人力资源部书面授权情况下,不得在公司外部以有偿或无偿形式讲授公司课程。4、内部培训讲师(以下简称内训师)管理内容4.1内训师的组建及选拔4.1.1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内训师进行选拔。4.1.2热爱**公司,热爱本职工作。4.1.3喜好培训工作,熟悉所兼任课程的专业理论知识,有较丰富的业务、技术和实践经验。4.1.4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组织能力。4.1.5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4.2内训师选拔程序4.2.1成立“**公司内部讲师评审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以上人员组成“**公司内部讲师评审小组”,负责内训师的资格审核、评定、评审、聘任、解聘、晋级、降级、资格复核等工作(以下简称评聘管理工作)。4.2.2由各部门推荐或个人自荐,填写《**公司内部讲师推荐(自荐)表》(附件一),并提交试讲评审时使用的课件。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员工均可申报,采用由低级向高级逐级申报,原则上不得跨级。4.2.3公司内部讲师评审小组根据内训师任职条件对申报人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者参加试讲,由评审小组按《**公司内部讲师试讲评审标准》(附件二)对试讲人进行评审、打分,申报初级内训师试讲分数不低于70分,课程评审分数不低于60分;申报中级及以上内训师试讲分数不低于80分,课程评审分数不低于70分。4.2.4公司内部讲师评审小组根据各项评审结果,结合实际情况,对符合内训师任职资格人员进行聘任。4.2.5凡参加外派培训,一次培训时长在2天或以上的人员,经人力资源部考虑,可作为公司临时内训师,具有为员工提供一次时间不少于半天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自定)的义务,如讲课现场效果评估能达到内训师基本要求,经个人申请可纳入公司正式内训师管理。4.2.6人力资源部对聘任的内训师按要求颁发聘书,聘书由公司统一制作,并进行人事备案存档。4.2.7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中高层管理人员是公司内训师的重要来源,应带头进行知识的收集、整理、开发、传授、分享,成为员工发展的导师和企业战略、业务、管理、文化的传播者。公司各部门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申报初级、中级内训师,不受相应级别申报条件和试讲限制,经内部讲师评审小组确认后可直接聘任。4.3内训师分类分级及聘任期限4.3.1公司内训师采用分类分级管理,按照专业分成四类:技术类、营销类、管理类和综合类;并分别分为四级:初级、中级、高级和特级。4.3.2初级、中级内训师聘期为一年;高级、特级内训师聘期为二年。聘用期满,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4.4内训师激励政策4.4.1内训师具有知识传承和技能分享的作用,公司将考虑让内训师优先获得各种培训与学习机会。4.4.2公司提供企业内训师培训课程体系,发放大量的培训资料、学习资料给内训师,并充分利用外部教育培训资源,帮助公司内训师成长。4.4.3同等条件下,薪资调整、评优活动、升职等优先考虑内训师。4.4.4培养4.4.4.1内训师可旁听公司所有培训课程,优先参加公司内的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各项培训。如有必要,可申请参加与自身授课内容相同的外出培训。4.4.4.2人资中心将每年组织一次全体讲师的经验分享与交流,并聘请资深人员或外部专家指导、培训。4.4.4.3若连续两次《**公司内部讲师授课满意度调查》(附件三)总评得分未达到及格(60分)以上,自动丧失内训师资格及所享受的一切待遇。4.4.4.4内训师的授课可享受授课费,按如下标准付费:级别初级讲师中级讲师高级讲师特级讲师授课费标准(元/小时)工作时间非工作时间计发方式与综合考核成绩挂钩。综合考核主要针对内训师教学工作表现、学员参训成绩、学员反馈情况等要素进行。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者的课酬金上浮50%,良好者的课酬金上浮20%,合格者的课酬金按基数计发,不合格者扣减20%,责令整改。4.4.4.5发放授课费的课程必须为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并经人力资源部考核合格的课程,发放时间为课程后期跟踪、总结完成后1个月内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申报与支付。4.4.5以下情况不属于发放授课费的范畴:4.4.5.1各类公司、部门会议、活动;4.4.5.2管理层、部门经理等对本公司/部门人员开展的例行的经验及知识分享、交流、指导。4.4.5.3试讲、经验交流、其它非正式授课。4.4.5.4由各部门为提高员工技能,组织开展的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的在岗培训。4.4.5.5工作职责要求的授课。4.4.5.6授课时数不足1小时的课程。5、内训师考核管理规定5.1日常工作考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内部培训讲师授课情况的评估,以授课课时、学员的满意度、教案和教材的开发质量、自身基本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学员填写《**公司内部讲师教学评价表》(附件四),交由人力资源部汇总统计,考核结果作为发放课酬金的标准(详见4.4.4项)。5.2年终考核人力资源部和内部讲师评审小组对内训师的年度授课绩效进行年终综合考核,人力资源部填写《**公司内部讲师年度考核表》(附件五),对优秀讲师的奖励在年终绩效考核予以体现。内训师每授课一次,年终考评分加0.5分,年终绩效考评分加分最多为3分。凡年终内训师考核分评定为90分以上者,授予“荣誉证书”及奖励**元现金,年终绩效考评分加5分。5.3内训师如在1年之内有5次课程的现场效果评估低于60分,或内部讲师年度考核分低于70分将被解聘,待进一步培训后再申报加入。5.4人力资源部作为对内训师评审起最终监督和决定作用的一方,为能够掌握第一手信息,将不定期对学员进行访谈,了解内训师的授课效果。访谈产生的结果将成为人力资源部考核内训师绩效的依据,同时也为人力资源部进一步开发内训师奠定基础。5.5资格取消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人力资源部报公司总经理核准后,予以取消其内训师资格及待遇:5.5.1严重违反公司企业文化及规章制度或受记过以上惩处者。5.5.2品行不佳,不宜为人师表者。5.5.3授课中有对公司不实之言论或人身攻击者。5.5.4不听从人力资源部授课安排者。5.5.5任期内学员评估屡为不佳者。6.附则6.1本管理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6.2本管理办法自二○**年**月起实行。7.相关记录《**公司内部讲师推荐(自荐)表》(附件一)《**公司内部讲师试讲评审标准》(附件二)《**公司内部讲师授课满意度调查》(附件三)《**公司内部讲师教学评价表》(附件四)《**公司内部讲师年度考核表》(附件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