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管理办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的技术管理水平,建立良好的技术工作秩序,规范技术管理行为,促进科技创新,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第三条技术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一.建立健全技术管理组织机构和技术保障体系,按照科学技术的规律,科学地组织各项技术活动,充分发挥技术的作用。二.建立健全技术责任制,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施工程序和正常的生产技术秩序,组织现场文明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施工,降低消耗,提高企业效益。三.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技术政策,执行各项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四.努力提高技术工作的经济效果,做到技术和经济的统一。五.促进企业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技术教育、技术更新和科技创新,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六.加强技术骨干的培养和技术人员再教育工作,提高公司技术人员整体素质和科技创新能力。第二章管理机构和岗位设置第四条公司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为工程管理部,对公司技术管理工作进行管理。第五条各单位实行经理、主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为项目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单位的技术管理工作。第六条项目经理部实行项目经理领导下的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第七条公司技术专家委员会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重大技术质量措施的论证和决策,由工程管理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第三章主要岗位和部门管理职责第八条总工程师职责一.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主持公司技术管理工作。参与公司技术管理机构设置和人2员编制的确定。二.负责建立健全公司技术管理体系,确保体系正常运行和持续改进。三.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技术工作计划。四.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组织重大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施工组织总设计及安全专项方案;组织重大项目技术标编制,审批投标的技术方案。五.负责领导公司技术标准、技术情报、计量管理、试验管理、技术研发、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技术交流、技术转让、科技外事以及群众性的技术活动等工作。六.负责复杂施工技术问题的处理、裁定;组织重大技术质量、安全事故的分析、处理和鉴定工作。七.负责公司范围技术管理年终评比和考核工作。第九条工程管理部职责一.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的技术管理工作。二.负责制定技术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检查、考核。三.负责制定年度技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四.负责技术标准、工法、专利、科学技术奖的管理工作。五.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技术标;负责编制公司季节性施工措施。审核施工组织总设计及安全专项方案;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参与重大施工方案的论证。六.负责测量管理、试验管理、技术研发、新技术推广应用、技术交流、技术转让以及群众性的技术活动等工作。七.负责技术情报、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八.负责对下属单位、项目经理部技术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九.负责制定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培训计划,配合公司主控部门组织实施。十.组织公司范围技术管理年终评比和考核工作。第十条各单位主任工程师(副经理)职责一.在经理的领导下,主持本单位技术管理工作,参与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的确定。二.负责建立本单位技术管理体系,确保体系正常运行和持续改进。三.根据本单位业务发展需要,组织制订和实施本单位技术工作计划。四.组织本单位重大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核、审批本单位施工组织设3计和施工方案。五、负责领导本单位技术标准、技术情报、测量管理、试验管理、技术研发、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技术交流以及群众性的技术活动等工作。六.配合、参与技术质量、安全事故的分析、处理和鉴定。七.组织技术管理检查、考核工作。第十一条各单位项目管理办公室职责一.在主任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技术管理工作。二.负责公司技术管理制度、技术标准的组织实施、指导和检查工作。三.负责本单位技术工作计划的编制、上报工作,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四.负责本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管理工作。组织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编制;负责审核所属项目经理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负责对施工现场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五.负责本单位测量管理、试验管理、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技术交流、技术转让以及群众性的技术活动等工作。六.负责本单位工程技术资料与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七.负责对下属项目经理部技术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组织配合公司的相关检查和考核。八.组织本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公司组织的相关技术活动。第十二条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技术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二.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的技术管理体系,明确项目经理部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不断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三.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及实施管理工作。四.组织学习和领会图纸,发现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联系解决。五.负责组织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编制工作。六.组织工程的测量放线及试验检验工作,对检测、试验人员的配备,设备、仪器、仪表的配备,测试手段,管理制度承担技术指导和领导责任。七.负责组织处理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参与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处理,并提出处理意见。4八.参与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工程竣工验收;组织竣工图的整理、编制以及技术总结工作。第四章技术标准管理第十三条技术标准是指国家、行业、地方、企业颁布的与施工技术相关的标准、规范、规程和标准图集等。第十四条管理职责一.工程管理部负责公司技术标准的管理,制定、修订相关的管理规定。根据技术标准的颁布及修订情况,适时地发布现行施工技术类标准规范的有效版本清单。二.工程管理部负责对各单位、项目经理部使用的标准、规范、规程、图集的有效性进行检查。三.各单位项目管理办在主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对所属项目经理部使用的标准、规范、规程、图集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四.项目经理部应收集项目施工所需的技术标准,并设专人负责技术标准的管理工作。五.工程管理部负责企业技术标准的编制、修订的组织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各单位参与企业技术标准的编制,负责企业技术标准的执行和落实。第十五条标准规范的购置一.所购置的技术标准必须是当时的有效版本。二.工程管理部负责购置公司需要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标准图集,各单位、项目经理部所需的各种技术标准,由各单位提出要求,工程管理部负责购置,其费用由工程管理部年度预算中开支。三.外埠项目所需的地方性规范、标准、图集由各单位自行采购,所需费用由各单位自行承担,并应把所购置标准规范的清单反馈给工程管理部。第十六条技术标准类文件的收发一.技术标准类文件的收发只针对项目、部门,不针对个人。二.工程管理部根据项目需求情况发放施工技术类标准,填写技术标准发放台帐,进行受控管理。三.项目经理部在工程竣工后应将所有技术标准移交给工程管理部,由工程管理部审核签收,如有缺失应自行补充。5第十七条技术标准的变更、作废一.工程管理部在每年发布现行技术标准的有效版本清单。二.工程管理部负责及时收集、颁布、修订技术标准的信息,并将其纳入到下一年度的施工技术类标准有效版本清单中。第十八条技术标准执行一.工程施工应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公司企业技术标准,严禁无标施工。二.在合同评审过程中,应严格审查工程项目所用的技术标准是否为现行有效版本。三.施工组织总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设计或作业指导书中,应有该项目施工所采用的技术标准目录(所选用的技术标准目录,可在公司技术标准有效版本清单中选取),并按目录备全,确保在建工程技术标准覆盖率为100%。第五章技术情报、技术档案管理第十九条技术情报是指国内外建筑生产、技术发展动态的资料和信息。包括科技图书、科技刊物、科技报告、专门文献、学术论文和实物样本等。第二十条技术档案是指公司施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需要保留的技术资料,作为继续进行生产、科研以及对外技术交流的重要依据。如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经验总结、“四新”技术实验资料、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分析与处理措施、有关技术管理工作经验总结等。第二十一条管理职责一.工程管理部负责公司技术情报和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定期发布公司相关技术情报信息。二.各单位负责收集本单位及承担项目相关技术信息,及时向工程管理部提交相关信息及资料。三.公司技术资料室负责公司技术情报、技术档案的采购、征订、收集、整理、入库、记录和发放、借阅等日常管理工作。第二十二条图书资料的采购和积累一.公司技术资料室负责公司科技管理图书资料、科技刊物的采购和征订,费用由工程管理部年度预算内开支。二.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范围图书资料的采购,所需费用由各单位自行承担。各单位6应把所购置图书资料的台帐反馈给工程管理部,以做到资源共享。第二十三条技术档案的形成和归档一.项目结束后,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将项目全部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移交工程管理部,经审查合格后办理相关移交手续;纸质版移交公司档案室存档,电子版经处理后进入公司技术资料库共享。二.项目总工程师应组织技术管理人员、作业队技术负责人做好施工过程原始资料及施工(技术)日记工作的编制和积累工作;在项目审计前组织编写完项目施工技术总结并办理公司档案室和技术资料室归档入库手续。三.技术研发、技术攻关、“四新”技术实验资料随项目验收资料进入技术资料室归档。四.参加专业培训、考察、技术交流会的相关资料,由当事人负责与技术资料室办理资料交接、入库手续,凭资料交接手续方可办理相关费用财务报销手续。第二十四条图书、资料的借阅公司技术资料室图书、资料对公司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开放,按技术资料室规定的借阅、归还手续办理。第六章科技创新管理第二十五条工程管理部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组织科技创新工作。第二十六条各单位、项目经理部在工程管理部的组织下,参与、配合科技创新工作。第二十七条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应编制《工程项目科技创新计划》报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根据公司科技创新的需要,决定是否立项,并将立项的科技创新内容,列入公司技术工作计划。第二十八条科技创新工作内容包括“四新”技术推广应用、施工技术总结、企业技术标准、工法、专利、科学技术奖、技术攻关等。第二十九条“四新”推广应用一.工程管理部根据国内施工技术发展水平、公司技术工作计划,有重点的选择代表行业发展方向的、对公司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和迫切需要的施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并组织推广应用。二.项目经理部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并应7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对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进行规划。三.“四新”技术推广应用前应进行调研和论证,必要时应组织考察和学习:1.考察、学习前,工程管理部应组织对考察项目进行调查研究,并编制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主要包括考察的项目选择理由和目的,以及参加考察人员名单、地点和时间等;调研报告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2.考察学习结束后,工程管理部组织考察人员编制考察报告,考察报告内容包括考察项目的概况,技术、工艺和设备水平评价,实施后预期的效果和对公司的影响程度;3.考察报告经总工程师审核同意后,由工程管理部组织相关各单位、项目经理部实施。重大项目应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和公司有关工程技术专家进行评审后,交经理办公会讨论,讨论通过后在公司技术工作计划中予以立项并实施;4.“四新”技术实施后,项目经理部应组织编写“四新”技术应用总结。第三十条施工技术总结一.施工技术总结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各参建单位(包括分包单位)应配合。项目施工技术总结应于工程交工验收阶段内编制完成,并上报工程管理部。二.项目经理部应在项目开工前编制出本项目施工技术总结编制计划,注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或编制人)和完成时间;以《工程项目科技创新计划》的形式报工程管理部审核后,工程管理部在技术工作计划中对公司施工技术总结的编写计划作出安排。三.施工技术总结内容1.工程慨况:包括工程建设地点,业主、设计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