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市职级校(园)长任期内学校发展目标制定指导方案(讨论)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以《霍林郭勒市教育体育局2010年工作要点》为依据,为使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指导方案。二、“目标”制定原则符合本校实际,在充分酝酿基础上形成本校发展“目标”。三、“目标”制定要项(一)描述“目标”1、学校固有状况2、学校现有状况3、任期内学校发展目标(二)“目标”描述指导学校固有状况描述中应包括建校时间、地处环境、办学性质、发展历程、荣誉获得、师生状况等;现有状况描述中应体现任职后至今学校总体状况(教育教学、师生状况等);任期内发展目标描述中要结合校情,重点对学校可发展提高部分进行描述。着重体现办学的创新及特色。要与学校的常规计划区别开来。其发展提高幅度是在现有基础上纵向比的提高(学期目标、年度目标、任期届满目标)。四、“目标”的认定(一)2010年3月5日前各校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形式将“目标”上报督导考核办公室。(二)督导考核组审定后,经校教职工通过后实施。五、“目标”的跟踪考核(一)考核组根据学校制定的“目标”随机考核。(二)考核组在年度末对发展目标进行总体考核。(三)考核采取查、谈、问等形式进行。(四)考核以定量百分形式进行。六、考核效用(一)考核结果作为学校位次评定及校长职级工资等次确定的依据。(二)考核结果作为校长是否续用的依据。补充说明:1、学校常规考核以《霍林郭勒市中小学素质教育综合督导评估考核细则》为准;幼儿园常规考核以教体局制定的《霍林郭勒市幼儿园考核细则》为准。2、各校(园)于2月25日前将“讨论意见”以纸质形式上报督导考核办公室。督导考核办公室电话:04752348609霍林郭勒市教育体育局201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