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应用操作说明1、学籍注册管理流程图开始学籍录入学校主管领导核办学校上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办结束问题学籍2、关于学籍建立的三种情况在校生注册:该功能在首次数据采集完成后,由省级部门控制该功能的开启和关闭。新生注册:学前数据进入学籍系统;部分新生数据录入。来华归国学生注册:由各省自行规定接收条件,为来华学生及归国人员学生建立学籍。3、学籍号生成规则临时学籍号:全国临时学籍号的编码规则是L+按身份证号编码规则生成的数字(6位学校所在地区划码+8位出生日期+4位随机码)正式学籍号:有身份证号:G+身份证号。无身份证号:J+身份证号生成规则。学籍注册管理流程图(进入演示系统)开始学籍录入学校主管领导核办学校上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办结束问题学籍二、问题学籍处理问题学籍类型及处理方式:身份证号错误:该类处理方式是变更和删除。有身份证号的学籍重复:该类处理方式是佐证、变更和删除。无身份证号的学籍重复:该类处理方式是佐证、变更和删除。开始学籍管理员提交变更申请学校主管领导核办结束学籍主管部门核办问题学籍变更问题学籍变更核准后,系统会自动再次查重,查重没问题后,才会成为正式学籍。开始学籍管理员提交佐证申请学校主管领导核办结束学籍主管部门核办问题学籍佐证如果双方学校及学籍主管部门都确认辖区内的学生无误,且核办都通过,则需要其共同上级进行最后的仲裁。如果有身份证号,且身份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时,按照身份证号进行查重;如果身份证件类型选择非居民身份证,无论身份证件号中是否填写数值,系统都会按照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进行组合查重。对于学生身份证件类型选择非居民身份证的,需要学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和学籍部门留存。2、系统查重的规则开始学籍管理员提交申请学校主管领导核办结束学籍主管部门核办问题学籍处理流程4、关键数据变更流程图开始学籍管理员提交变更申请学校主管领导核办结束学籍主管部门核办和问题学籍中的变更流程基本一样,但是操作对象不同。5、关于其他异动1)、义务教育阶段规定学生不允许留级、开除、退学异动。2)、除死亡外,开除、退学、失踪、其他离校四类异动系统会为其保留学籍档案。3)、其他在系统建立学籍后,出国留学及回国复学情况。未建立学籍,回国就读情况。开始学校提交异动申请学校主管领导核办主管教育部门核办结束学籍其他异动流程图(进入演示系统)六、毕业升级毕业分为三种情况: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特殊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接受完当地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学生即可毕业,并获得毕业证书。高中阶段:高中阶段学生接受完当地规定年限的教育后,根据相应条件,由学校提交学生的毕业(结业、肄业)申请,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获得毕业(结业、肄业)证书。特殊教育阶段:该功能正在调研中。1、毕业升级流程图义务教育阶段开始学籍管理员操作学生毕业系统自动升级结束在毕业操作前,首先要学校检查是否还存在在办业务,如存在则尽快办理。若在规定时间内还未处理完成,则学籍主管部门将主动清理在办业务,保证毕业操作的正常进行。开始学籍管理员操作学生毕业学籍主管部门核办结束系统自动升级高中教育阶段根据要求高中毕业必须要进行核准,系统提供了开关,可以配置由区县还是地市进行核办。根据业务设计,有在办业务的学生不能进行毕业操作。•休学、转学、其他离校等异动流程正在办理但未办理完成的学生。•正在处理但未完成处理的问题学籍的学生。•有操作流程已经发起但未办结的其他在办业务的学生。如在当地规定的毕业时限内还未办结,则学籍主管部门通过在办业务清理功能,使该类预毕业学生的状态处理至未发起在办业务之前的在校生状态,当毕业操作完成后,由下一教育阶段的接收学校再发起相应业务,进行处理。学籍主管部门可对超过处理时限的在办业务进行定期清理,保证其他业务的顺利进行。2、关于在办业务清理结业、肄业在全国学籍系统中,特指的是高中教育阶段的毕业状态。学满学制规定的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者为毕业;学满学制规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后有一门课程(或两门非主要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可以结束学业离校者为结业;学满一年以上而退学者可视为肄业。全国学籍系统中针对三类毕业状态未作条件限制,具体评判标准由各省根据本地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核准。3、关于毕业、结业、肄业全国学籍系统提供了毕业生回退功能,比如说毕业年级中,有学生实际已经休学,但学校学籍管理员未在全国学籍系统中为该学生办理休学异动,而造成该学生毕业。学校学及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及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核准后,在毕业生查询中,为该学生办理回退,使之成为在校生,进行过招生的学生,不能驳回毕业操作。4、关于毕业生回退5、关于毕业证书、学籍卡片的打印系统将提供打印功能,统一的格式在调研中。开始学籍管理员操作学生毕业学籍主管部门核办结束系统自动升级毕业升级流程图(进入演示系统)七、招生管理全国学籍系统中,初中和高中一年级的新生的招生入学方式,是从上一教育阶段毕业生中录取,直接接续原有学籍档案信息,保证学生档案的完整性和延续性。全国学籍系统提供统一招生和自主招生两种方式进行招生。统一招生:学校录取的是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分配的新生。自主招生:接收学校根据招生要求录取的非统一分配的新生。1、招生入学流程说明招生规模设置流程:在招生前,需要学籍主管部门为辖区内学校设置招生规模。同区县内统一招生流程:由学籍主管部门分配招生名单。自主招生流程:即招收外地毕业生,含跨省招生情况。开始学籍主管部门设置招生计划数学校提交招生计划数变更申请学籍主管部门核办结束招生规模设置流程根据要求,系统正在开发省级部门设置辖区内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开关。同区县内统一招生流程开始学籍主管部门导入招生结果接收学校录取新生学籍主管部门核办接收学校分班结束自主招生流程开始接收学校提交录取新生申请接收学籍主管部门核办接收学校分班结束生源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接收学校调取新生档案如果是同区县的自主招生,不需要第三步(生源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如果是跨省招生,则需要接收学校调取新生档案。原则上,全国学籍系统只管理招生结果,针对招生过程不涉及。招生部门提供招生结果名单,学籍主管部门通过EXCEL导入即可。(模板可以由学籍主管部门直接下载)2、关于招生结果名单3、关于重复招生处理重复招生主要存在于自主招生功能,由于双方学校未沟通及时,造成同时对一个学生进行录取,造成招生的重复。重复招生的处理和问题学籍的处理流程类似,主要处理方式为佐证和删除。详细操作请参看问题学籍处理。4、关于跨省招生在全国学籍系统中,通过跨省招生功能,招生学校使用学生姓名、学籍号(或姓名、身份证号)以及原毕业省份信息,提交跨省招生申请,由招生学校学籍主管领导及招生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准后,该跨省招生申请自动提交至学生原毕业省份,交由原毕业学校学籍主管部门进行核准,该新生到招生学校报道后,接收学校发起调取档案申请,完成跨省招生。5、关于问题学籍学生的招生毕业生如果有未处理结束的问题学籍,可以进行毕业招生,招生录取结束后,由录取学校处理问题学籍。在招生阶段问题学籍处于锁定状态,只有招生录取结束后,才会对问题学籍进行解锁。开始学籍主管部门导入招生结果接收学校录取统一分配新生学籍主管部门核办接收学校分班结束接收学校自主招收新生生源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接收学校调取新生档案招生入学流程(进入演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