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了解卫生法律条款,熟悉相关规章制度,掌握各项操作流程!迎接五一节后全国性专项检查2017.412017.42医疗废物管理乐山爱尔眼科医院感染科2017.43医疗废物管理法律法规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6.16)2.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03.10.15)3.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03.10.10)4.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警示标识规定(2003.11.20)5.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8.28)6.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2004.5.27)7.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2004.2.3)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8.1)10.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17.44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法人为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为医疗废物管理直接责任人;医护、工勤人员均为医疗废物管理的执行者、维护者。成立医疗废物管理机构医疗机构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2017.45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2、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3、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4、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5、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6、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2017.46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医疗废物管理组织体系2.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3.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流程4.医疗废物产生地工作制度及职责5.医疗废物暂存工作制度及职责6.成立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职责7.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培训制度8.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预案9.医疗废物产生地分类收集方法及工作要求10.医疗废物内部转运路线、时间及工作要求11.工作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12.医疗废物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制度2017.47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上报1、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2、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2017.48医疗废物的管理一.—分类二.—收集三.—运送四.—贮存五.—处置六.—防护七.—问题八.—责任2017.49医疗废物分类一、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二、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三、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四、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五、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2017.410序号类别特征医疗废物分组或废物名称1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1)棉球、棉签、引流条、纱布及其它各种敷料;(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医疗器械;(3)废弃的被服;(4)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5、废弃的血液、血清。6、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2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医用锐器1、医用针头、缝合针。2、各种医用锐器,包括: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解剖刀、准分子刀片、等。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2017.411序号类别特征医疗废物分组或废物名称3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尸体、病理腊块。4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被污染的废弃药品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如:环孢霉素、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苯丙氨酸氮芥、司莫司丁、三苯氧胺、硫替派;可疑致癌性药物:如:丝裂霉素、阿霉素、笨巴比妥、顺铂;免疫抑制剂等。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5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1、医学影象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等。2017.412相关概念1.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指使用一次后即丢弃的,与人体直接或者间接接触的,并为达到人体生理卫生或者卫生保健目的而使用的各种生活用品。3.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是指临床用于病人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的指套、手套、吸痰管、托盘、治疗巾、皮肤清洁巾、擦手巾、压舌板等接触完整粘膜、皮肤的各类一次性使用医疗、护理用品。4.一次性医疗器械:指《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所规定的用于人体的一次性仪器、设备、器具、材料等物品。5.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13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环境保护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加强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针对各地在医疗废物分类中存在的理解方面的差异,现对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属于医疗废物。根据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二、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2017.414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一.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2017.415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二.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三.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四.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2017.416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五、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六、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七、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2017.417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八、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九、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十、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十一、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2017.418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十二、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需要的特别说明等。2017.419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十三、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保存:至少3年。2017.420医疗废物运送一.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二.运送人员在运送前,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三.运送人员在运送时,应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四.运送时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五.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2019/8/16212017.422暂时贮存间设施、设备条件:1.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生活垃圾存放场所、人员活动区,方便运送人员、运送工具、运送车辆的出入2.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3.设置安全措施:防渗漏墙,无洞口防止老鼠、蚊蝇、蟑螂进入,上锁防盗窃、防儿童接触。4.易于清洁和消毒5.避免阳光直射6.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7.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8.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9.设明显的“警示标识”:2017.423医疗废物贮存1.“非工作人员进入”2.“医疗废物”3.“禁止吸烟、饮食”4.“六防: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防儿童接触”2017.424医疗废物处置一.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依照制度填写和保存“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二.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2017.425医疗污水的处理1.污水处理站应在明显位置设有污水处理流程图。2.建立污水处理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3.污水处理系统运行记录和监测记录。4.医院污水处理项目的设计具有国家环景工程专项资质,项目设计方案应经有关部门审查。5.正式投入运行前,必须向环保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医院污水处理设施才可正式运行。6.监测总余氯每日至少2次。2017.426人员培训和职业安全防护医疗卫生机构应对本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医疗机构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防护措施,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定期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建立个人健康监护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手套、帽子、口罩、面罩、胶鞋、工作服、防护衣、手消毒剂。2017.427医疗废物管理存在主要问题一、制度不完善。二、人员培训不到位,医疗废物收集、运输人员使用防护不规范,相关人员未进行健康体检健。三、运送工具不规范。四、院内收集路线、时间随意性强。五、记录不完善,如无对运送车辆、暂存间消毒记录等。六、个别医院无医院污水处理系统,有些有设备未正常运行,也无相关记录。28法律责任《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