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教师:毕守一bsy1966@163.com13956046840工程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1)检查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2)检查已完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安装等方面的质量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情况;(3)检查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或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的条件;(4)检查工程投资控制和资金使用情况;(5)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6)对工程建设做出评价和结论。验收政府验收应由验收主持单位组织成立的验收委员会负责;法人验收应由项目法人组织成立的验收工作组负责。工程验收结论应经2/3以上验收委员会(工作组)成员同意。若1/2以上的委员(组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法人验收应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决定;政府验收应报请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验收资料应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和历史性。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条件(l)所有单元工程已完成;(2)已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经评定全部合格,有关质量缺陷已处理完毕或有监理机构批准的处理意见;(3)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分部工程验收工作内容(1)检查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要求;(2)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等级;(3)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项目法人应在分部工程验收通过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将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质量监督机构应在收到20个工作日内,将核备(定)意见书面反馈项目法人。自验收鉴定书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项目法人发送有关单位,并报送监督管理机关备案。拟验工程质量评定主要填写本分部单元工程个数、主要单元工程个数、单元工程合格数和优良数以及优良品率单位工程验收的组织单位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主持。每个单位代表人数不宜超过3名。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报告。项目法人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项目法人组织单位工程验收时,应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所有分部工程已完建并验收合格。2.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并通过验收,未处理的遗留问题不影响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并有处理意见。3.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4.还应满足以下条件:(1)工程投人使用后,不影响其他工程正常施工,且其他工程施工不影响该单位工程安全运行;(2)已经初步具备运行管理条件,需移交运行管理单位的,项目法人与运行管理单位已签订提前使用协议书。单位工程验收内容1.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内容完成。2.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等级。3.检查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及相关记录。4.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5.还应对工程是否具备安全运行条件进行检查。验收工作的成果单位工程验收的成果性文件是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项目法人验收通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质量监督机构20个工作日内,将核定意见反馈项目法人。自验收鉴定书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项目法人发送有关单位并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的组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应由项目法人主持。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报告。收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验收。(09年考点)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l.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已按合同约定完成。2.工程已按规定进行了有关验收。3.已测得初始值及施工期各项观测值。4.工程质量缺陷已按要求进行处理。5.工程完工结算已完成。6.施工现场已经进行清理。7.需移交项目法人的档案资料已按要求整理完毕。8.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内容1.检查合同范围内工程项目和工作完成情况。2.检查施工现场清理情况。3.检查已投人使用工程运行情况。4.检查验收资料整理情况。5.鉴定工程施工质量。6.检查工程完工结算情况。7.检查历次验收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8.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9.确定合同工程完工日期。10.讨论并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阶段验收与分部工程验收的不同点每个分部工程内的单元工程完成后,即应进行该分部工程验收,因此,分部工程验收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经常性的工作。工程阶段验收时,对于工程的单元和分部工程完成情况并没有具体条件要求,主要是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来确定是否进行阶段验收。包括导(截)流验收、下闸蓄水验收、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水电站(泵站)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部分工程投人使用验收以及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增加阶段验收组织阶段验收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主持。项目法人应向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提出阶段验收申请报告。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自收到申请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阶段验收。阶段验收工作内容1.检查已完工程的形象面貌和工程质量。2.检查在建工程的建设情况。3.检查后续工程的计划安排和主要技术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具备施工条件。4.检查拟投人使用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条件。5.检查历次验收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6.鉴定已完工程施工质量。7.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8.讨论并通过阶段验收鉴定书。9.大型工程预验收,可参照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枢纽工程导(截)流前,应进行导(截)流验收。工程分期导(截)流时,应分期导(截)流验收。工程分期蓄水时,宜分期进行下闸蓄水验收。工程分期(或分段)通水时,应分期(或分段)进行通水验收。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应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或其委托单位组织的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负责;中间机组由项目法人组织的机组启动验收工作组负责。根据机组规模情况,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也可委托项目法人主持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堤防工程验收《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适用于1、2、3级堤防工程,4、5级堤防可参照。堤防工程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质量抽检内容土料填筑工程:干密度和外观尺寸。干(浆)砌石工程:厚度、密实程度和平整度,必要时应拍摄图像资料。混凝土预制块砌筑工程:预制块厚度、平整度和缝宽。垫层工程:垫层厚度及垫层铺设情况。堤脚防护工程:断面复核。混凝土防洪墙和护坡工程:混凝土强度。学海无涯,加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