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gxiasky@163.com商广案件中的法条竞合杨洋lingxiasky@163.com[主要内容]一、对竞合的解读二、对转致的说明三、法条竞合的处理lingxiasky@163.com一、对竞合的解读lingxiasky@163.com案例一案情简介:5月21日,江苏牧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羊集团)向某县工商局举报:近几年来,某食品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械公司)在其企业网页、宣传资料中大量复制牧羊集团的机械设备、产品宣传图片进行宣传,严重侵犯了牧羊集团的利益,误导了牧羊集团的客户和一些消费者,使牧羊集团失去应有的商业机会。lingxiasky@163.com经查:机械公司在碟式离心机、油脂工程和淀粉机械等3种宣传画册中使用了“工程技术中心”、“涂装生产线”、“机加工中心”、“真空淬火炉”、“枪钻”和“激光切割机”图片,多处标注“精良制造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字样,并就“产品服务”宣称有20个国际销售代理点。实际上,图片中的实物与生产场景、“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荣誉均系牧羊集团所有,当事人就“产品服务”宣称的20个国际销售代理点也为牧羊集团所有。lingxiasky@163.com《反法》第九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lingxiasky@163.com案例二某超市购进××牌皮鞋进行销售,在商品标价签上标注的品名却是“花花公子”。促销员向顾客介绍皮鞋时也说是“花花公子”品牌的皮鞋,向购买者出具的销货票填写的品名也是“花花公子”。lingxiasky@163.com►本案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lingxiasky@163.com►本案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反法》第五条第(二)项: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反法》第九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lingxiasky@163.com(一)竞合的商业含义简单讲,“竞合”就是:竞争中求合作,合作中有竞争。lingxiasky@163.com(二)法条竞合一般来说,刑法意义上的竞合犯有“想象竞合犯”和“法条竞合犯”两种。想象竞合一般是指基于一个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同时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想象竞合犯貌似数罪,实为一罪,择一重罪处罚。lingxiasky@163.com法条竞合又称为法规竞合、规范竞合、法律竞合,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以上内容有重合或交叉关系的法律条文。法条竞合犯,一般按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选择适用的法条,但法有特别规定的例外。lingxiasky@163.com案例三:某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农资经营户赵某销售的M牌磷酸二铵的外包装袋上标有“北京M肥料有限公司”字样和M注册商标。经鉴定,这批化肥不是北京M肥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经查,赵某以每吨1800元的价格购进了12吨磷酸二铵,然后用标有“北京M肥料有限公司”字样和M注册商标的包装袋灌装,准备以每吨2100元的价格批发给农资零售商,截至案发时尚未售出。lingxiasky@163.com二、对转致的说明lingxiasky@163.com反致是指法院地国在根据本国冲突规范适用外国法的过程中,接受了该外国的冲突规范的指定,适用本国实体法或第三国实体法的制度。lingxiasky@163.com直接反致又称“一级反致”或“反致”,指法院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时,按照本国冲突规范应适用某一外国法,而该外国法中的冲突规范和指定此案件应适用法院地国的实体法,法院据此适用了本国的实体法。•表示为甲→乙→甲。lingxiasky@163.com转致又称“二级反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依法院地国冲突的规定,应当适用某外国法,而依该外国冲突规范的规定,须适用第三国法,如果法院地国最终适用了该第三国的实体法,这种适用法律的过程就叫做转致,即甲→乙→丙。lingxiasky@163.com执法人员通常所说的“转致”实质上是一种法律适用,指法律、法规规定某一法律事项或行为由他法进行规范调整的概念。lingxiasky@163.com三、法条竞合的处理lingxiasky@163.com有明文规定适用的,应当按法律法规指向进行适用。《反法》21条:“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lingxiasky@163.com法条竞合处理原则:上位阶法高于下位阶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新法优于旧法;lingxiasky@163.com案例四案情:某县工商局在巡查中发现张某无证照擅自进行商标印制。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收缴了其印制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标识5000余张、小型印刷机一台和一批半成品及部分原材料。某县工商局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张某作出了没收注册商标标识5000余张、印刷机一台和部分半成品及原材料,并处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lingxiasky@163.com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未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经营活动,属无照经营行为,应按《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二种意见认为,张某未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而擅自从事商标印制活动,虽属无照经营行为,但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规定,应按《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三种意见认为,张某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擅自印制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所述的商标侵权行为,应按《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四种意见认为,张某的行为违反了《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擅自从事商标印刷经营活动”的规定,应按《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lingxiasky@163.com《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擅自设立商标印刷企业或者擅自从事商标印刷经营活动的,由所在地或者行为地工商行政管理局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由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法定职权予以处理。lingxiasky@163.com《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四款指出,本办法所称“商标印制单位”是指依法登记从事商标印制业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也明确规定,对个人或多人共同从事无照经营,而对外不以公司、法人、私营企业、合伙、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义从事无照经营的,不适用《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也规定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经营活动。lingxiasky@163.com•案例五当事人霍某于2006年3月14日在中邮专送广告(总4118期)上发布广告,对外宣称:“郑重声明买‘小羚羊’电动车,认准正宗‘小羚羊’商标。我公司为‘小羚羊’商标唯一合法持有人,商标注册证号:1394432。任何厂家挂小羚羊或在‘小羚羊’商标前(或后)加字,打‘小羚羊’名义销售电动车的都属侵权行为,产品属假冒产品,消费者可向本地3•15投诉。本公司一旦发现,将追究其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后经执法人员查实,“小羚羊”商标及图样根本未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成为注册商标,并且当事人所称的“小羚羊”商标注册证号1394432其实是注册商标“羚羊”的商标注册证号。某工商局分局的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立案查处。lingxiasky@163.com案例六案情:某农化有限公司,在生产包装袋标有“来自以色列的超浓缩绿色无公害活力冲施肥,以色列土肥专家研制,2008年国际蔬菜博览会推荐产品,中国某农化有限公司出品”、“加拿大希尔诺博士研制,2008年国际蔬菜博览会指定产品,中国某市农化有限公司出品”字样的冲施肥、钾宝肥及标有“英国牛津大学专家研制,2008年国际蔬菜博览会推荐产品、中国某市农化公司出品”的冲施肥等七种有机肥,至查获时止,共计生产了101.1吨,货值63392元,全部是由某农化有限公司按相同工艺、设备、原料生产,用标有不同内容的包装袋进行包装。经进一步调查,该当事人上述包装袋上有关外国专家研制及所谓博览会推荐产品的相关内容全部是虚假的。lingxiasky@163.com案例七某保健食品总经销商A未经商标权人B(生产商)同意,擅自更换该商品外包装,在未改变注册商标的情况下,在外包装上增加“最新产品”、“一粒见效”等虚假夸大用语,欺骗消费者并损害了商标权人的公众形象。lingxiasky@163.com谢谢大家!lingxiask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