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鲁建标字[2011]1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为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适应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制定了《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一、本费用计算规则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2011年8月1日前已签定合同的工程,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二、自本费用计算规则施行之日起,原省建设厅鲁建标字[2006]2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6]5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和鲁建标字[2008]6号文件发布的《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同时停止使用。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三、本费用计算规则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总说明•(一)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计算程序并发布相应费率,制定本规则。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总说明•(二)本规则所称建设工程费用,是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市政养护维修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总说明•(三)本规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市政养护维修工程的计价活动,与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市政养护维修工程价目表(2011年版)及《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11年版)配套使用。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总说明•(四)本规则涉及的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确定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总说明•(五)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按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总说明•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时,应包括社会保障费。编制竣工结算时,若建设单位已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障费的,该费用仅作为计税基础,结算时不包括该费用;若建设单位未交纳社会保障费的,结算时应包括该费用。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总说明•(六)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在工程发包时,按规定计取。该费用的确认与支付按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有关规定执行。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总说明•(七)本规则中的费用计算程序是计算我省建设工程费用的依据。其中,包括按定额计价和按工程量清单计价两种方式。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总说明•(八)本规则中的费率,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标底)的依据,也是其他计价活动的重要参考(其中规费、税金必须按本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总说明•(九)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的。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总说明•(十)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中缺项时,拟定为I类工程的项目由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准;Ⅱ、Ⅲ类工程项目由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准,并同时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第一章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设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见附表)。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一、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1、人工费•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基本工资•(2)工资性补贴•(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4)职工福利费•(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2)材料运杂费•(3)运输损耗费•(4)采购及保管费•(5)检验试验费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2、材料费•(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材料基价=[(供应价格+运杂费)X(1+运输损耗率(%))]X(1+采购保管费率(%))建筑工程材料的采购保管费费率为2.5%。建设单位采购、或施工单位经建设单位认证后自行采购,其付款价一般(双方未另行约定时)均为材料供应至施工现场的落地价,未包括材料的采购保管费。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采购保管费=材料预算价格÷(1+采购保管费费率)×采购保管费费率商品混凝土的采购费:甲供材的采保费:材料费2003汇编P36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2、材料费•(5)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一般鉴定、检查,是指按相应规范所规定的材料品种、规格、取样批量、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和检测项目等内容,所进行的鉴定、检查。水泥、石灰、各种砌筑砖(均含空心)、成品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含钢筋网和钢绞线)、钢结构用钢材、焊条以及钢结构连接用的高强度螺栓、焊接球、各种防水卷材等材料,按规范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鉴定、检查,属于一般鉴定、检查。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砌筑砂浆抗压试块、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混凝土抗压试块、抗渗试块、抗折试块、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连接等施工单位自制或自行加工材料,按规范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鉴定、检查,也属于一般鉴定、检查。规范规定之外要求增加鉴定、检查的费用,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属于一般鉴定、检查范围的材料,除外)要求再检验的费用;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等。不包括在检验试验费内。2008汇编P3011消耗量定额补充册P83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1)建设单位采购、或施工单位经建设单位认证后自行采购,其付款价一般(双方未另行约定时)均为材料供应至施工现场的落地价,未包括材料的检验试验费。08汇编P3011消耗量定额补充册P83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2)《关于印发《青岛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抽样检测暂行规定》的通知(青建质字[1999]266号)》文件规定:工程结构质量抽样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工程结构质量抽样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3)《关于印发《工程结构、建材、设备安装抽样工作程序的通知》(青建质字[2000]30号)》文件规定:建设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缴纳设备安装质量抽检费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4)工程所在地的技术监督、质量、安全等部门按照其各自行政性规定,对在建工程的材料、设备、构件等所进行的抽样检验收费,是否包括在材料的检验试验费中?答:按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进行检验试验的建筑材料、构件等所进行的抽样检验收费,包括在材料的检验试验费中。超过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进行建筑材料检验试验,其费用应按实际发生计取,该项建筑材料的检验试验费由建设单位承担。青岛工程造价信息200902P76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5)《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青建质字[2002]11号)》文件规定: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必须组织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验收,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建筑工程室内氡、甲醛、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含量指标进行检测,依据《规范》检测合格后,方可组织竣工验收。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3、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1)折旧费•(2)大修理费•(3)经常修理费•(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5)人工费•(6)燃料动力费•(7)车船使用税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二)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内容包括: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二)措施费•1、夜间施工费•2、二次搬运费•3、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5、施工排水、降水费•6、冬、雨季施工增加费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二)措施费•7、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8、脚手架费•9、垂直运输机械费•10、构件吊装机械费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建筑物超高增加费•建筑物超高时,其人工、机械增加,按规定基数的全部人工、机械数量,乘以相应子目中的降效系数计算。因此,实体项目的超高人工、机械增加,仍属于实体项目;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的超高人工、机械增加,仍属于施工技术措施项目。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二)措施费•11、组装平台费•12、设备、管道施工安全、防冻和焊接保护措施费•13、压力容器和高压管道的检验费•14、焦炉施工大棚费•15、焦炉烘炉、热态工程费•16、管道安装后的充气保护措施费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二)措施费•17、隧道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费•18、格架式抱杆费•19、市政工程场地清理等费用•20、市政工程中小型机械及生产工具使用费•21、市政工程施工因素增加费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二)措施费•22、总承包服务费:•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总承包服务费费率3.00%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二、间接费•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一)规费•根据国家、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必须计取或缴纳的,应计入工程造价的费用。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一)规费•1、安全文明施工费•(1)安全施工费:是指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必需的各项费用。•(2)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的各项费用。•(3)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的各项费用。•(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护、拆除费或摊销费。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一)规费•2、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3、社会保障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用,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