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昌乐二中教师评价与教师专业成长方案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教师工作评价指导意见》精神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及《山东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指导意见》的要求,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从新课程对教师自身素养和专业水平发展的要求出发,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有利于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不断提高的发展性评价体系,以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为最终目的,促进学生、教师、学校全面发展。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德育为先,通过建立多主体共同参与的教师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评价的规范、导向、激励、调控、改进功能,杜绝片面依据学生考试成绩和升学率对教师进行奖惩性评价的现象。通过评价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二、评价原则(一)发展性评价原则评价目的在于激励教师的积极性,通过评价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引导教师发展。立足点放在教师的未来发展方面,指出教育教学现状并通过发展缩小与目标的差距,使教师明确努力方向,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真正成为提高教师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的一种手段,成为促进学校未来发展的一种有效措施。(二)全面性评价原则对全体教师的职业道德、工作量、工作表现、专业发展、育人效果和合格率进行全程和全面评价。(三)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原则教师发展性评价的内容和方法要表现出动态、发展、多样化,杜绝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作为唯一的评价标准。评价主体要多元化,通过教师自评,领导、同事、学生、家长等共同参与评价的方式,多渠道获取和反馈信息,促进被评价者的发展。(四)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评价要关注结果,更要关注过程,要充分发挥过程评价特有的反馈作用,及时对教育教学过程进行调控和改进。在对教师工作进行终结性评价的同时,注重开展促进教师行为改进的过程性评价。(五)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在评价过程中依据评价内容采取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教师进行科学的评价。(六)个体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在对教师个体工作情况进行评价的同时,对以班主任为核心的作业组育人团队和以备课组长为核心的备课组教学团队进行评价,培育教师合作文化,在合作中进步,在交流中发展。实现教师整体发展,从而实现学校办学水平的提升与学校事业的发展。(七)规范与创新相结合的评价原则-2-在规范教师职业道德、教学行为的基础上,充分激发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关注教师个体差异,对不同发展阶段的教师,既要充分肯定他们的进步,又要指出他们需改进之处,还要提出不同的发展与创新要求,以促使每个教师最大可能地实现其自身的发展。三、评价指标和权重(一)职业道德:(10分)包括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团结协作等四个方面。遵纪守法主要考察教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教学行为规范等情况;爱岗敬业主要考察教师对职业的认同感、敬业精神和事业心等情况;关爱学生主要考察教师对学生的态度、方式和责任心等情况;团结协作主要考察教师的大局意识、与同事及家长的沟通、合作等情况。(二)工作量:(10分)包括课时工作量、管理工作量、出勤率等三个方面。教师按标准课时工作量计算;管理工作量包括教师担任班主任、备课组长、年级主任和处室主任等管理工作的工作量;出勤按请假天数、旷工课时数计算,迟到和早退记入平日考勤。(三)工作表现:(30分)包括德育工作和教学工作。其中德育工作主要考察教师与家长和学生的沟通、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帮助学习或发展困难学生等情况;教学工作主要考察教师备课、课堂教学、作业设计和批改等教学常规情况。(四)专业发展:(10分)包括继续教育、发展成果、课程开发。其中,发展成果考察教师撰写典型教育教学案例、教学随笔、反思案例、教学论文等情况;课程开发包括教师开发校本课程、开设第二课堂或选修课、举办讲座等情况。(五)育人效果:(20分)包括习惯养成和身心健康。其中,习惯养成包括学生在学习、行为等方面的习惯养成情况;身心健康包括学生心理健康水平、近视眼发病率、体育达标率等情况。(六)合格率:(20分)指基于课程标准的学生学业成绩(模块测评)合格率。四、评价实施与方法(一)成立学校和年级评价委员会:1、学校评价委员会:主任:赵丰平副主任:刘树忠张申赵庆华丰建胜韩守信成员:中层干部及部分骨干教师2、年级评价委员会:分年级确定,由学校领导、包级领导、级部主任、教师代表(占评价委员会总人数的60%以上)、学生及家长代表组成。(二)评价实施:-3-评价委员会负责制订教师发展性评价计划,确定评价范围,参照学校评价方案组织实施评价并公示评价结果等。(三)实施细则:1、职业道德(10分)由学校评价委员会、各年级评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评价。采用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其中学校评价委员会占40%,各年级评价委员会占60%(教师互评占30%,学生和家长意见占30%)。(1)学校评价(40%):学校评价委员会给每位教师按百分打分后汇总折算。(2)教师互评(30%):年级评价委员会在组织教师述职(自评材料)的基础上,教师间互评打分,由级部汇总折算。(3)学生、家长评价(30%):级部每学期组织一次学生和家长评教活动,由级部汇总折算。(4)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不合格教师: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从事有偿家教的;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出现违背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利于学校发展的言论和行为、经常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或违犯工作纪律的、擅自向学生、家长推销教辅资料的,视为不合格教师。不合格教师的师德评价得0分。2、工作量(10分)由学校评价委员会根据学校工作量计算办法和考勤办法进行认定。课时工作量由各年级评价委员会组织实施评价,满分4分;管理工作量由学校评价委员会评价,满分2分;出勤率由学校(办公室)和级部考评,满分4分;(1)课时工作量:教师达到学校规定的课时工作量标准,计4分。每高(低)于工作量标准1课时加(扣)0.2分。(2)管理工作量:担任班主任、备课组长等管理工作的分别加1.5分、0.5分。(3)出勤率:学校、级部考评占4分。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事、病假每累计达到一天者,扣0.2分。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婚假、丧假、产假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旷工一节(或旷会一次)扣0.5分(迟到或早退20分钟视为旷工或旷会一次);错误!未找到引用源。迟到或早退1次扣0.2分。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给学生误课一节,扣2分,并作为一次教学事故计入师德量化。3、工作表现(30分)由年级评价委员会通过问卷调查等形式组织并实施评价。(1)德育工作:(5分)考查内容:教师与家长和学生的沟通、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帮助困难学生等。-4-①各年级组织学生和家长通过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评价。每学期评价一次。(2分)②各级部组织教师通过互评进行评价。每学期互评一次。(2分)③各级部检查导师育人记录本并对育人对象进行了解。(1分)④不尊重学生人格,不公正对待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该项计0分。(2)教学工作:(25分)主要考察教师备课、课堂教学、作业设计和批改等教学常规情况。①教学常规(8分):检查教师备课、导学案、训练学案、集体备课、听课记录、作业及批改、模块检测及学分认定记录、典型题本等。每月检查一次,由各级部负责实施。②课堂教学(17分):积极深入研究“271”高效课堂,严格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关于深化“271高效课堂”行动研究指导方案》文件精神。A年级公开课、推门听课、查课(5分):各级部负责组织量化。B年级观摩课(1分):每节0.5分。年级负责组织量化。C“271”高效课堂达标验收活动(6分):年级负责组织量化。D学生评教(5分):每学期进行一次学生评教活动。年级负责组织量化。4、专业发展(10分)主要由学校评价委员会根据教师的日常专业活动记录和提交的发展成果进行认定。包括继续教育、发展成果和课程开发。发展成果考察教师撰写典型教育教学案例、教学随笔、反思案例、小课题研究、教学论文等情况;课程开发包括教师开发校本课程、开设第二课堂或选修课等情况。(1)继续教育(1分):包括各种形式的交流、培训和会议研讨、读书学习以及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卡。由教科室和学校办公室组织量化。(2)发展成果(5分):①教育教学论文(0.5分):县级0.25分,市级及以上0.5分。此项可以累计,最高0.5分。由教科室负责组织量化。②案例评选(0.5分):由教科室负责组织量化。③教学随笔(0.5分):由各级部负责组织量化。④小课题研究实施与答辩(1分):教科室与各级部负责组织量化。⑤高考题目演练(0.5分):教务处负责组织量化。⑥硬笔书法(0.5分):教务处负责组织量化。⑦计算机水平测试(0.5分):电教中心负责组织量化。⑧优质课与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1分):校级0.25分,县级0.5分,市级及以上1分,此项可以累计,最高1分。教务处负责组织量化。(3)课程开发(4分):参照学校校本课程方案制定。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开发的校本课程入选开设科目目录的得1.5分,未入选开设科目目录的得0.5分,未开发校本课程的得0分。教科室组织量化。-5-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开出校本课程过程评价(1.5分):教科室组织量化。③开设第二课堂或选修课:能开出一门选修课且选课走班效果良好,得1分。各年级组织量化。5、育人效果(20分)主要由年级评价委员会根据学生行为表现和身心发展的实际状况,组织对以班主任为核心的育人团队评价。(1)习惯养成(12分):包括学习档案、成长日记、学生精神状态、班风、学风、小组合作学习、课堂与自习纪律、课外活动表现、三操两睡、就餐秩序等。各级部与政教处组织评价。(2)身心健康(8分):包括学生心理健康水平、近视眼发病率、体育达标率等。通过对学生心理健康水平、近视眼发病率、体育达标率等评价使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由各级部与政教处和体育处组织评价。6、合格率(20分)由年级评价委员会依据学生学业成绩合格率进行认定。(1)学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分):教师所教班级的学业水平测试合格率100%得10分,90%~100%得8分,85%~90%得6分,80%~85%及以上得4分,60%~80%得2分,60%以下得0分。各年级组织评价。(2)模块测试成绩(10分):以作业组和备课组分别计算,捆绑式评价。各年级组织评价。五、教师发展性评价结果对评价的数据、信息、评价结果进行量化处理,以数据的形式反映评价结论。1、评价结果重在帮助教师从多种渠道获得改进自身教育教学行为的信息,明确自己今后改进与发展的方向与目标,进而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2、评价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岗位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聘任、评优树先和校内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