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政策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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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30全省中小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师资培训班禁毒政策与法规主讲教师王刚2020/1/30禁毒工作的回顾与展望禁毒法律法规解读我国禁毒政策与法规的历史沿革内容提要2020/1/30引言•当今世界,毒品不仅是严重的社会问题,而且是与政治、经济、民族、文化甚至宗教相互交织的一个复杂问题,成为二十一世纪三大社会公害(毒品、艾滋病、恐怖活动)之一,并且位列三大公害之首。2020/1/30•毒品是当今世界一大毒瘤。毒品不仅已侵蚀到全球几乎所有地区,而且严重威胁着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正常社会秩序、经济体系,甚至政权机制,成为全球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世界毒品犯罪是指与非法种植、生产、贩卖、运输、提供、持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等有关的犯罪行为涉及两个以上的国家和地区进行国际性和跨国性的流动时,侵害全社会共同利益的犯罪活动的总称。全球性的毒品蔓延泛滥,更是给国际社会的安宁、各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掌控世界毒品发展态势,预防和控制毒品蔓延,是世界各国崇高而艰巨的历史使命。•毒品问题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不仅严重残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而且会诱发其他社会违法犯罪行为和社会治安问题,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破坏社会安宁和稳定,任其泛滥甚至会导致社会道德败坏沦丧,文化腐朽堕落,精神萎靡不振,艾滋病流行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带来严重的威胁到全社会公共健康的社会恶果。可以说,毒品问题己经成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实现的重要因素。•中国共产党依法开展禁毒工作,制定和实施符合国情的禁毒政策,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实现,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关系到人民健康、社会安定、民族兴衰和国家安危。中国共产党禁毒政策的根本目的是为依法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有效遏制毒品蔓延趋势,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本宗旨是最大限度的控制和减少毒品对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及社会秩序的侵蚀和伤害,充分保障和实现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健康发展。中国共产党禁毒政策的本质和全部禁毒工作的出发点与归宿,就是要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预防、惩治和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和活动。2020/1/30禁毒工作的回顾与展望禁毒法律法规解读我国禁毒政策与法规的历史沿革1•中国共产党禁毒政策的构成•(一)禁毒法制与调控政策•(二)禁毒宣传与教育政策•(三)禁毒管理与服务政策•(四)禁毒国际合作与交流政策•中国共产党禁毒政策的地位•(一)应对和处理毒品问题的重要依据•(二)建立和维护有序的公共社会秩序•(三)推进和创新开展禁毒防毒工作2020/1/30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把禁毒斗争摆在重要位置,颁布了《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领导人民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禁烟斗争,在短短三年时间里,一举禁绝了为患百年的鸦片烟毒,创造了举世公认的奇迹。2020/1/302020/1/302020/1/30二十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随着新一轮国际毒潮泛滥,特别是由于我西南边境毗邻世界最主要的毒源地“金三角”,境外贩毒势力利用我改革开放之际,竭力开辟中国贩毒通道,过境贩毒引发了毒品问题的死灰复燃。2020/1/30二十世纪90年代,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两次专题研究禁毒工作。1990年12月,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禁毒的决定》,对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做出了明确规定,严惩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等犯罪活动,严禁吸食、注射毒品,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2020/1/301997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增加了惩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专门章节,进一步完善了打击毒品犯罪的刑事法律。2020/1/30我国禁毒工作方针的确立和调整1991年6月在北京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禁毒工作会议上提出了禁贩、禁吸、禁种“三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1992年11月部分省区禁毒工作会议上根据工作重点的突出将“三禁”的顺序调整为“禁吸、禁贩、禁种”。“三禁”并举是中国全面开展禁毒的高度概括;堵源截流是中国组织缉毒工作的系统工程;严格执法是中国打击毒品犯罪的基本原则;标本兼治是中国控制毒品问题发展的积极措施。1999年8月在包头召开的第三次全国禁毒工作会议上将禁毒工作方针调整为“四禁(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2020/1/302005年8月28日通过,2006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加大对毒品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2020/1/302020/1/30禁毒工作方针的再次调整•在国家禁毒委员会制定的2004-2008禁毒工作规划中对禁毒工作方针再次进行了调整•遵循“四禁并举、预防为本、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打击毒品犯罪与减少吸毒危害相结合、国内缉毒与国际合作相结合、解决当前紧迫问题与实现长远目标相结合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提高禁毒工作实效,坚决遏制毒品来源、毒品危害和新吸毒人员的滋生,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2020/1/301991年三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1999年四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2004年四禁并举预防为本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禁毒法》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2020/1/30•2014年6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按照源头治理、以人为本、依法治理、严格管理、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工作方针,立足当前,长期治理,突出重点,多管齐下,不断创新禁毒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毒品问题治理体系,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坚决遏制毒品问题发展蔓延。2020/1/30•2015年8月18日召开的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视频会议上提出,国家将全面启动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力争用三年时间构建完善的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体系。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中宣部、教育部等14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规划(2016—2018)》,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将以10岁至25岁的青少年为重点、以学校为主要阵地,力争通过三年努力,构建完善的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体系,使青少年禁毒意识明显增强,新滋生吸毒人数明显下降。•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规划(2016—2018)2020/1/302020/1/30禁毒工作的回顾与展望禁毒法律法规解读我国禁毒政策与法规的历史沿革22020/1/30•一是:专群结合。禁毒工作涉及面广,社会性强,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等专门机关加强执法、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更需要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通过禁毒人民战争进一步做好禁毒工作。•二是:预防与惩治相结合。毒品易沾难戒,加强预防工作十分必要,既要动员全社会加强对毒品危害性的宣传教育,严格落实防范措施,特别是要预防青少年沾染毒品,又要加大对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使禁毒工作获得国家强制力的保障。•三是:教育与救治相结合。吸毒人员既是违法者,又是病人和受害者。对吸毒人员要惩治,更要教育和救治。这就需要大力推进社会帮教戒毒与强制隔离戒毒相结合的戒毒模式,引导吸毒人员在社会生活状态下戒毒,切实巩固戒毒成果。制定禁毒法的指导原则2020/1/30《禁毒法》主要内容•一、总则(1-10条)•二、禁毒宣传教育(11-18条)•三、毒品管制(19-30条)•四、戒毒措施(31-52条)•五、禁毒国际合作(53-58条)•六、法律责任(59-70条)•七、附则(71条)•(共七章71条,草案原有8章78条)2020/1/30开宗明义——【立法宗旨】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第一条)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禁毒责任】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第三条)确定禁毒工作方针和禁毒工作领导体制一、总则(1-10条)2020/1/30【领导体制】禁毒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设立专门机构,统一组织、领导禁毒工作。通过立法,明确国家禁毒委员会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的禁毒工作,并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禁毒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2020/1/30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国家鼓励对禁毒工作的社会捐赠,并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国家鼓励开展禁毒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缉毒技术、装备和戒毒方法。国家鼓励公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予以保护,对举报有功人员以及在禁毒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国家鼓励志愿人员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和戒毒社会服务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志愿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明确“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禁毒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2020/1/30毒品易沾难戒,动员全社会加强对毒品危害性的宣传教育,严格落实防范措施,预防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发生,防止公民特别是青少年沾染毒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禁毒宣传教育(11-18条)2020/1/30为了增强全社会的禁毒意识,《禁毒法》单设“禁毒宣传教育”一章。规定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禁毒法》还具体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加强本单位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学校对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禁毒教育义务,以及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宣传活动作了规定。2020/1/30•第十一条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宣传活动。•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第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第十四条新闻、出版、文化、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禁毒宣传教育。2020/1/30•第十五条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以及旅店、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负责本场所的禁毒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防范措施,预防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在本场所内发生。•第十六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第十七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禁毒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防范措施。•第十八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毒品危害的教育,防止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进行其他毒品违法犯罪活动。2020/1/30为了有效遏制毒品来源和吸食毒品,《禁毒法》在对相关法律、法规有关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的规定以及多年来实践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对毒品管制作了全面的规定。三、毒品管制(19-30条)2020/1/30【管制】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实行管制。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禁止走私或者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铲除。2020/1/30【许可查验制度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