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高中心卫生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各地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有效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积极构筑全乡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确保全院安全稳定,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加强我院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积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通过专项行动,推动全县卫生系统建立、完善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我院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意识得到提高,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改善,消防工作网络更加健全。二、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我院特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组长:李建岗(院长)副组长:张旭强(副院长)成员:郭俊星贾玲玲张建森李琴刁海军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全面排查整治我院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电气线路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一)排查整治范围1、人员密集场所。2、易燃易爆场所。3、“三合一”场所:人员宿舍、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二)排查整治内容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的消防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2、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3、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4、单位灭火和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5、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设置位置情况。6、建筑物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防烟分区及防火间距情况;7、消防设施运行、维护保养以及灭火器材配置、使用情况;8、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四、方法步骤我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11年3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0月15日前)结合我院实际,召开专门会议,广泛深入动员,明确任务分工,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0月15日至2011年3月15日)我院按照职责,突出重点部位,对本单位监管的在此次排查整治范围内的火灾隐患逐一进行彻底的排查整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改正。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改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部位,及时整改,限期消除隐患。(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3月15日至3月31日)2011年3月20日前,我院对本辖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总结验收,并形成书面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报于县卫生局办公室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整治隐患。此次专项行动时间长,任务重,我院从改善和保障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实现全县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切实为今冬明春“两节”期间全县消防安全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的稳定。按照《县卫生系统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专门人员,按照职责范围、管理权限,对本单位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当场整改。(二)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我院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投入,在人员、经费、制度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排查整治期间,建立了四项工作制度:一建立了举报隐患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落实举报奖励经费,切实保护举报人的权益,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建立了火灾隐患排查协调工作制度。积极同公安、消防、住建、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三建立了重大火灾隐患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渎职造成本单位火灾隐患没有被及时发现并依法督促整改的,我院将报请上级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四建立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报告重要信息,重大火灾隐患及查出情况。(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我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剖析典型火灾案例,提醒广大卫生工作者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干部职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充分发挥了舆论监督的作用,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进展,形成全系统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四)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落实责任。我院将专项行动作为全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院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时限和措施,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具体人员。加强工作组织和督导检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科(室)、人员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发生较大亡人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