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基金备案实操指南12•345678•私募基金管理人工商注册私募基金管理人出具“登记法律意见书”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交协会办理“登记”私募基金工商注册私募基金提交协会办理“备案”-开展投资管理人及基金季度年度等定期报告管理人及基金重大变更报告(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私募基金首期募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基金备案流程名称、经营范围高管(法定代表人及合规负责人)具有基金资格01私募基金管理人工商注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应当包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字样,对于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字样的机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不予登记。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基金资格认定——私募高管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有哪些途径?第一情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1)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含创业投资)6年及以上,且参与并成功退出至少两个项目;(2)担任过上市公司或实收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的大中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且从业12年及以上;(3)从事经济社会管理工作12年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4)在大专院校、研究机构从事经济、金融等相关专业教学研究12年及以上,并获得教授或研究员职称的。第二种情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通过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之人:(1)最近三年从事资产管理相关业务,且管理资产年均规模1000万元以上;(2)已通过证券从业资格(不含《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科目)、期货从业资格、银行从业资格、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等金融相关资格考试,或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资产评估师资格,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第三种情况,符合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1)通过《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2)通过《证券市场基础》和《证券投资基金》考试;(3)通过《证券市场基础》和《证券发行与承销》考试。第四种情况,符合下列两种情况之一的:(1)通过《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2)通过《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和《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基金资格认定每种情况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第一种情况,申请材料包括:(1)个人资格认定申请书;(2)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3)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一的,需提交参与项目成功退出证明和两份行业知名人士署名的推荐信,推荐信中应附有推荐人职务及联系方式;‚符合条件二的,需提交企业和个人的相关证明和两份行业知名人士署名的推荐信,推荐信中应附有推荐人职务及联系方式;符合条件三的,需提交有关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证明;符合条件四的,需要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和两份行业知名人士署名的推荐信,推荐信中应附有推荐人职务及联系方式。第二种情况,申请材料包括:交基金托管人(的托管部门)或基金服务机构出具的最近三年的资产管理规模证明,或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第三种情况,申请材料:相关资格证书。第四种情况,申请材料:相关资格证书。2、私募基金管理人出具“登记法律意见书”一、申请机构的主体资格二、申请机构的经营范围三、申请机构的专业化经营与主营业务四、申请机构股东的股权结构五、申请机构的实际控制人六、申请机构的子公司、分支机构和关联方七、申请机构的运营基本设施和条件八、申请机构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九、申请机构与其他机构签署基金外包服务协议的情况十、申请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十一、相关处罚和信用记录情况十二、申请机构涉诉或仲裁的情况十三、登记申请材料情况十四、结论性意见《附件1:尽调清单》2、私募基金管理人出具“登记法律意见书”特别提示所需文件1、验资报告及银行流水(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具备适当资本,以能够支持其基本运营。目前1000万,实缴不得低于25%)2、高管无犯罪证明(派出所开)、简历(需连续)、证件照、学历证明文件3、管理人及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工商机打材料4、管理人的关联方及子公司5、管理人制度齐全6、网络舆情7、是否有境外股东,外商投资企业批复3、基金管理人提交协会办理“登记”附件:①管理人的公司章程/有限合伙协议②投资、风控、内控、员工个人交易、信息披露制度③实际控制人与管理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图④本身、股东、实际控制人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⑤高管证件照、学历证明⑥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表格:①基金类型②是否托管,若有则托管协议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自然人不能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合同必备条款:(一)【基本情况】合伙协议应列明如下信息,同时可以对变更该等信息的条件作出说明:1、合伙企业的名称(标明“合伙企业”字样);2、主要经营场所地址;3、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应含有“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能体现私募投资基金性质的字样);4、合伙期限。(二)【合伙人及其出资】合伙协议应列明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方式、出资数额、出资比例和缴付期限,同时可以对合伙人相关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履行的程序作出说明(三)【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合伙协议应列明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四)【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协议应约定由普通合伙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投资、管理、运用和处置,并接受其他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监督。合伙协议应列明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及选择程序、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及违约处理办法、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同时可以对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的报酬(包括绩效分成)及报酬提取方式、利益冲突及关联交易等事项做出约定。4、基金设立基金合同必备条款:(六)【合伙人会议】合伙协议应列明合伙人会议的召开条件、程序及表决方式等内容。(七)【管理方式】合伙型基金的管理人可以是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也可以委托给其他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合伙协议中应明确管理人和管理方式,并列明管理人的权限及管理费的计算和支付方式。(八)【托管事项】合伙企业财产进行托管的,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托管机构的名称或明确全体合伙人在托管事宜上对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挑选托管人、签署托管协议等。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托管的,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约定本合伙型基金不进行托管,并明确保障投资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九)【入伙、退伙、合伙权益转让和身份转变】合伙协议应列明合伙人入伙、退伙、合伙权益转让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责任,及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十)【投资事项】合伙协议应列明本合伙型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运作方式、投资限制、投资决策程序、关联方认定标准及关联方投资的回避制度,以及投资后对被投资企业的持续监控、投资风险防范、投资退出、所投资标的担保措施、举债及担保限制等作出约定。(十一)【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合伙协议应列明与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方式有关的事项,具体可以包括利润分配原则及顺序、利润分配方式、亏损分担原则及顺序等。(十二)【税务承担】合伙协议应列明合伙企业的税务承担事项。4、基金设立4、基金募集4、基金募集序号募集操作步骤所需文件1品牌宣传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公开宣传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品牌、发展战略、投资策略、管理团队、高管信息以及由中国基金业协会公示的已备案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其他内容均不可公开宣传。2特定对象确定1、调查问卷——可参考中基协《私募基金投资者问卷调查内容与格式指引(个人版)》。问卷调查应体现问卷调查结果,即确定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级别。2、投资者承诺函——承诺符合合格投资标准+其他应承诺内容。3投资者适当性匹配3、私募基金风险评级文件-——确认私募基金风险级别。并根据私募基金风险级别与问卷调查结果,进行投资者适当性匹配。4推介私募基金4、募集说明书、产品要素表等募集材料5基金风险揭示5、风险揭示书——可参考中基协《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4、基金募集序号募集操作步骤所需文件6合格投资者确认6、自然人投资者金融资产证明或机构投资者净资产证明文件——如银行对帐单、股票证明,机构的审计报告等。7开立募集专用账户募集机构与监督机构签署《账户监督协议》8签署基金合同7、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建议基金合同按中基协合同指引拟定。8、委托管理协议(如需)9、认缴出资承诺函(如需)9投资冷静期24小时冷静期10回访确认10、回访确认函、电话录音等应注意确认回访时间已超过冷静期。11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户(若需)协会正在制作《私募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托管协议》资金流向4、基金募集投资者账户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基金财产账户或托管账户冷静期和回访确认属于投资者财产《监管协议》私募基金推介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私募基金的名称和基金类型;(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基金管理团队等基本信息;(三)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私募基金公示信息(含相关诚信信息);(四)私募基金托管情况(如无,应以显著字体特别标注)、其他服务提供商(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保管机构等),是否聘用投资顾问等;(五)私募基金的外包情况;(六)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概况;(七)私募基金收益与风险的匹配情况;(八)私募基金的风险揭示;(九)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及其监督机构信息;(十)投资者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投资者的重要权利(如认购、赎回、转让等限制、时间和要求等);(十一)私募基金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十二)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频率;(十三)明确指出该文件不得转载或给第三方传阅;(十四)私募基金采取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的,应当明确说明入伙(股)协议不能替代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说明根据《合伙企业法》或《公司法》,合伙协议、公司章程依法应当由全体合伙人、股东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公司或变更合伙人、股东的,并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履行申请设立及变更登记手续;(十五)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内容。4、基金推介材料管理人及基金季度年度等定期报告管理人及基金重大变更报告(重大事项变更还需出具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例如法定代表人变更、实际控制人组织形式管理类型说明备注契约型基金受托管理受托管理指采取委托管理方式将资产委托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顾问管理顾问管理指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担任投资顾问的方式为信托公司、券商资管、QFII等管理资产。不适用合同指引。管理人首只备案基金不得以投资顾问的形式。合伙型基金受托管理(内部管理人)受托管理(外部管理人)公司型基金受托管理自我管理自我管理指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公司型基金,通过组建内部管理团队实行自我管理,该公司型基金也应当履行管理人登记手续。管理人本身即为基金产品二、不同组织形式对应的管理类型公司型基金主体资格优势劣势税收具备独立法律人格的企业法人。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或为被投资企业提供担保,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投资损失,具有破产风险隔离机制。1.具有资合性,股权转让及人员变动不会给基金带来直接的影响,稳定性高;2.法律制度完善、组织架构完备,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1.股东能左右决策:基金管理人可以作为受托投资顾问的方式控制公司的管理权,但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股东仍能够左右决策,从而对管理人的决策造成影响,不利于基金进行有效的投资决策。2.减少自行管理的灵活性:公司型基金遵循《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有一定的约束且更为明确、具体,从而减少了公司自行管理的灵活性,会造成资金的限制,延长决策时间,降低基金收益率。双重纳税:1.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缴纳25%企业所得税2.股东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于公司的盈利取得的红利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基金运营成本增加,投资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