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2010年06月内容简介第一章GHS制度产生的背景第二章GHS制度的主要内容第三章GHS制度的目的、范围和适用原则第四章国内外GHS的实施情况第五章GHS制度的应用3第一章GHS产生的背景一,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需要化学品给人类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便利,极大的提高和改善了人们的生活质量。但是,由于其固有的危险特性,化学品对人类或环境存在着潜在危害变得越发突出。为此,需要对化学品的危害性进行全球统一的分类和标记。4第一章GHS产生的背景二,完善现有化学品分类和标签体系的需要1956年,第一个国际性的危险品运输分类和标记体系产生,即《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UNRTDG)(以下简称桔皮书)。随后以桔皮书为基础,国际海事组织(IMO)和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等国际组织分别制定了《国际海运危规》(IMDG)和《国际空运危规》(IATA)。5第一章GHS产生的背景二,完善现有化学品分类和标签体系的需要此外,欧美等发达国家还针对消费者、工人和环境制定了各自的化学品分类和标记制度。但是现有各种化学品分类标签体系着许多缺陷:(1),分类标准不统一,造成统一产品在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分类和标签;(2),缺乏对化学品生产、存储、运输和使用整个生命周期的管理;(3),缺乏对化学品潜在危害的分类和标记。6现行制度局限性举例例1:在此之前,欧盟确定的急性毒性LD50为200毫克/千克(口服),而美国用500毫克/千克,则LD50在200至500毫克/千克之间的化学品分类结果将截然不同。例2:TDG(桔皮书)目前主要针对化学品运输环节的分类和标签,而缺少对生产、存储以及使用环节的管理。例3:TDG(桔皮书)目前主要针对化学品的物理危害(易燃)和急性毒性,而缺少对化学品的潜在危害,如致癌、生殖毒性、以及水生毒性的分类和标记。7第一章GHS产生的背景三,减少对化学品试验和评价的需要通过制定全球统一的化学品分类和标签制度,减少动物试验,减少对化学品的评估。四,促进化学品的国际贸易在贸易领域,由于要遵守许多有关危险分类和标签规定,企业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由于负担过重,部分企业被排除在化学品国际贸易之外8第一章GHS产生的背景“如果可行的话,到2000年,应该做到:一个全球统一的危险分类和标签制度,包括物质的安全数据单和易懂的符号。”1992年环发会议《21世纪议程》第19章9第一章GHS产生的背景三个国际组织承担了GHS制度的制定工作:①国际劳工组织(ILO)②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③联合国(UN)经过十多年的努力,于2001年形成了GHS制度的最初版本。2002年12月,经联合国正式出版,因其封面为紫色,GHS又称“紫皮书”。10第一章GHS产生的背景GHS制度是建立在以下主要现行制度的基础之上:1)美利坚合众国有关工作场所、消费者和杀虫剂的要求;2)加拿大有关工作场所、消费者和杀虫剂的制度要求;3)欧洲联盟有关物质与制剂分类和标签的指令;4)《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桔皮书)。11第二章GHS的主要内容一,什么是GHS制度?《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loballyHarmonizedSystemofClassificationandLabllingofChemicals),简称GHS。GHS制度包括两方面内容:①对化学品危害性的统一分类;②对化学品危害信息的统一公示12第二章GHS的主要内容二,化学品危害性的统一分类GHS制度将化学品的危害大致分为3大类:1)物理危害(如,易燃液体、氧化性固体等)2)健康危害(如,急性毒性,皮肤腐蚀/刺激);3)环境危害(如,水生毒性)。131,GHS制度将化学品的物理危害又细分为16小项:爆炸物发火液体易燃气体发火固体易燃气溶胶自热物质和混合物氧化性气体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高压气体氧化性液体易燃液体氧化性固体易燃固体有机过氧化物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金属腐蚀剂14爆炸物一,定义物质或混合物能够通过化学反应产生气体,而产生气体的温度、压力和速度能对周围人和环境造成破坏。这种爆炸反应不同于日常生活中的一些物理爆炸现象。爆炸物包括:1)爆炸性物质或混合物;2)含有爆炸性物质或混合物的物品;3)烟火物质/物品。15爆炸物二,分类类别特征1.1整体爆炸危险1.2迸射危险1.3燃烧危害和轻微迸射危险1.4无显著危险1.5整体爆炸危险但及其不敏感物质1.6无整体爆炸危险的极端不敏感物质16易燃气体一,定义在20℃和101.3kPa时,与空气混合具有一个可燃范围的气体。二,分类类别特征2.1当在空气混合物中体积为13%或更少时,可点燃的气体;或与空气混合,可燃范围至少为12%的气体2.2在20℃和101.3kPa下,除2.1类中的气体之外,与空气混合有易燃范围的气体17易燃气溶胶一,定义气溶胶是指气溶胶喷罐,系任何不可重新灌装的容器,容器内装强制压缩、液化或溶解的气体,配有释放装置,可使所装物喷射出来,形成在气体中悬浮的固体或液体微粒或形成泡沫、膏剂、粉末或处于液体、气体。气溶胶通常有泡沫气溶胶和迸射气溶胶。18易燃气溶胶二,分类对于易燃气溶胶的分类,常需考虑以下的测试结果:易燃气溶胶的组分;化学燃烧热;泡沫试验(用于泡沫气溶胶);点火距离试验和封闭位置试验的结果(用于迸射气溶胶)。19易燃气溶胶二,分类类别特征3.1极度易燃气溶胶3.2易燃气溶胶如果根据GHS标准,气溶胶中含有任何可归类为易燃物的组分,则应考虑将该气溶胶归类为易燃液体、易燃气体或易燃固体。20氧化性气体一,定义氧化性气体是一般通过提供氧,比空气更能导致或促使其它物质燃烧的任何气体。二,分类类别特征4一般通过提供氧,比空气更能导致或促使其它物质燃烧的气体21高压气体一,定义装在20℃下压力不小于280kPa的容器中的气体或者成为冷冻液体的气体。高压气体包括:1)压缩气体;2)液化气体;3)冷冻液化气体;4)溶解性气体。22高压气体二,分类类别特征压缩气体在-50℃加压封装时完全处于气态的气体;包括所有临界温度-50℃液化气体在高于-50℃温度下加压封装时部分是液体的气体冷冻液化气体封装时由于其温度低而部分是液体的气体溶解气体加压封装时溶于液相溶剂中的气体23易燃液体一,定义易燃液体是指闪点不高于93℃的液体。二,分类类别特征1闪点23℃,初沸点35℃2闪点23℃,初沸点35℃323℃闪点60℃460℃闪点93℃24易燃固体一,定义易燃固体是指容易燃烧或通过摩擦可能引燃或助燃的固体。二,分类类别特征1金属粉末:燃烧时间5min其它:湿润区不阻止火焰,而且燃烧时间45秒或燃烧速率2.2mm/s2金属粉末:燃烧时间min5和10min其它:湿润区阻止火焰传播至少达4min,而且燃烧时间45s或燃烧速率2.2mm/s25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一,定义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是指即使没有氧气(空气)也容易发生激烈放热分解的热不稳定液态或固态物质或混合物。不包括根据GHS分类为爆炸物、有机过氧化物或氧化性物质和混合物。二,分类自反应物质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二部分中A-H系列试验的结果,被分为A-G类中的一类。26发火液体一,定义发火液体是指即使数量很少,也能在与空气接触后5min之内引燃的液体。二,分类类别特征1加入惰性载体并暴露在空气中后不到5min便燃烧,或者与空气接触不到5min便燃烧,或者使滤纸碳化的液体。27发火固体一,定义发火固体是指即使数量很少,也能在与空气接触后5min之内引燃的固体。二,分类类别特征1与空气接触不到5min便燃烧的固体28自热物质和混合物一,定义自热物质是指除发火液体或固体以外,与空气反应不需要能源供应就能够自己发热的固体或液体物质或混合物。这类物质或混合物只有数量很大(千克级)并经过长时间(几个小时或几天)才会燃烧。二,分类分类需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三部分第33.3.1.6节所述试验方法进行试验。29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一,定义通过与水作用,容易具有自燃性或放出危险数量的易燃气体的固态、液态物质或混合物。二,分类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四部分第33.4.1.4节中的试验N.5,划分为3类。30氧化性液体一,定义氧化性液体是本身未必燃烧,但通常因放出氧气可能引起或促使其它物质燃烧的液体。二,分类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四部分第33.4.2节中的试验,将氧化性液体划分为3类。31氧化性固体一,定义氧化性固体是本身未必燃烧,但通常因放出氧气可能引起或促使其它物质燃烧的固体。二,分类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四部分第33.4.1节中的试验,将氧化性固体划分为3类。32有机过氧化物一,定义有机过氧化物是含有二价-O-O-结构,热不稳定以及放热自加速分解的液态或固态有机物质。二,分类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二部分的试验,将有机过氧化物划分为“A~G型”7个类别。33金属腐蚀剂一,定义金属腐蚀剂是通过化学作用显著损坏或毁坏金属的物质或混合物。二,分类类别特征1在55℃试验温度下对钢和铝表面都进行试验时对这两种材料之一的腐蚀速率超过每年6.25mm34物理危害分类小结在物理危害分类方面,GHS制度(紫皮书)与TDG(桔皮书)之间主要差异如下:1)GHS分类更细化;主要体现在:GHS将TDG中的某些危险类别细化。2)GHS分类更全面主要体现在:对同一危险性的分类,更加全面。35差异性举例例1:关于氧化性物质的分类:GHS制度氧化性气体氧化性液体氧化性固体氧化性物质(5.1项)TDG36差异性举例例2:关于易燃液体的分类:GHS制度闪点23℃,初沸点35℃TDG闪点23℃,初沸点35℃23℃闪点60℃60℃闪点93℃372,GHS制度将化学品的健康危害又细分为10小项:急性毒性生殖毒性皮肤腐蚀/刺激致癌性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特定目标器官/系统毒性单次接触呼吸或皮肤敏化作用特定目标器官/系统毒性重复接触生殖细胞致突变性吸入危险3,GHS制度将化学品的环境危害仅分为1小项:危害水生环境6.1项毒性物质38急性毒性一,定义急性毒性是指在单剂量或在24h内多剂量经口或皮肤接触一种物质或混合物,或吸入接触4h之后出现的有害效应。二,分类根据化学品的经口、皮肤接触或吸入途径的急性毒性,将化学品的急性毒性分为5类。急性毒性值用(近似)LD50值(经口、皮肤接触)或LC50值(吸入)或ATE值表示。39急性毒性分类标准接触途径第1类第2类第3类第4类第5类口服(mg/kg体重)55030020005000皮肤(mg/kg体重)5020010002000气体(ppmv)100500250020000蒸气(mg/L)0.52.01020粉尘和烟雾(mg/L)0.050.51.0540皮肤腐蚀/刺激一,定义皮肤腐蚀是指在施用试验物质达到4h后,可观察到表皮和真皮的坏死(具有不可逆性)。皮肤刺激是指在施用试验物质达到4h后,对皮肤造成的可逆损伤(具有可逆性)。41严重眼损伤/眼刺激一,定义严重眼损伤是指在眼前部表面施加试验物质之后,对眼部造成在施用21d内不可完全可逆的组织损伤,或严重的实际视觉衰退。严重眼损伤是指在眼前部表面施加试验物质之后,对眼部造成在施用21d内完全可逆的变化。42第二章GHS的主要内容三,化学品危害信息的统一公示GHS制度采用两种方式公示化学品的危害信息:1)标签;2)安全数据单(safetydatasheet,简称SDS)注:在我国的标准中常称为“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43第二章GHS的主要内容三,化学品危害信息统一公示之标签在GHS制度中一个完整的标签至少含有5个部分:1)信号词:表明危险的相对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