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旅游业经营业务的核算第三节餐饮业经营业务的核算第一节旅游、餐饮、服务企业会计概述第五章旅游、餐饮、服务企业会计第四节服务业经营业务的核算第一节旅游、餐饮、服务企业会计概述一、旅游、餐饮、服务企业会计的核算范围(一)从产业结构方面看旅游企业饮食企业服务企业投资少收效快旅游企业特点利润较高饮食企业特点其产品的生产过程往往就是产品的销售过程乃至消费过程其生产周期快,产品花样繁多,数量零星既加工生产,又进行销售,同时还提供服务服务企业特点如修理店、干洗快熨店、理发美容店、照相馆、搬家公司、咨询公司、大众浴池等。只提供各种服务或劳务而收取服务费•(二)从会计核算方面看•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会计制度》。二、旅游、餐饮、服务企业会计的特点特点2341核算方法不同收入和费用分布结构不同自制商品与外购商品分别核算特殊性第一节旅游、餐饮、服务企业会计的特点第二节旅游经营业务的核算旅游活动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现代旅游业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更是发展迅猛。•目前,我国经营旅游业务的三大组织体系是中国国际旅行社(国旅)系统、中国旅行社(中旅)系统和青年旅行社(青旅)系统。旅游会计旅游业•旅游业,国际上称为旅游产业,是凭借旅游资源和设施,专门或者主要从事招徕、接待游客、为其提供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等六个环节的综合性行业。旅游业务要有三部分构成:旅游业、交通客运业和以饭店为代表的住宿业。他们是旅游业的三大支柱。•旅游业是以旅游资源为凭借、以旅游设施为条件,向旅游者提供旅行游览服务的行业。又称无烟工业、无形贸易。•狭义的旅游业,在中国主要指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车船公司以及专门从事旅游商品买卖的旅游商业等行业。广义的旅游业,除专门从事旅游业务的部门以外,还包括与旅游相关的各行各业。旅行游览活动作为一种新型的高级的社会消费形式,往往是把物质生活消费和文化生活消费有机地结合起来的。旅游业的基本特征•(1)旅游业的依赖性;•(2)旅游业的综合性;•(3)旅游业的脆弱性;•(4)旅游业的波动性;•(5)旅游业的季节性;•(6)旅游业的带动性;•(7)旅游业的涉外性;•(8)旅游业是资金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news.163.com/17/0424/12/CIPO69J000018AOQ.html••(一)旅游业营业收入的内容及核算账户的设置旅行社营业收入的核算组团外联收入地游及加项收入综合服务收入零星服务收入劳务收入票务收入其他服务收入一、旅游业营业收入的核算“主营业务收入”账户下设“综合服务收入”、“组团外联收入”等账户(二)组团营业收入的核算(三)接团营业收入的核算组团社对外结算的一般程序根据“旅行团计划”,编制“报价单”审核旅客汇款水单编制结帐单核算组团社的对外结算业务要使用“主营业务收入”、“应收帐款”、“财务费用”等账户。根据旅行社经营特点,还应在“应收帐款”账户下设置“应收国外结算款”、“应收国内结算款”、“应收港澳结算款”、“应收联社结算款”等明细账户;在“财务费用”账户下设置“汇兑损益”明细账户。组团社营业收入的帐务处理组团社营业收入的核算接团社营业收入的核算接团社结算的一般程序接团社营业收入的帐务处理接团社在旅行团离开本地后,向组团社报送旅游团费用“结算通知单”帐单一般由财务部门按照结算标准或双方协议价格编制帐单一式二份一份寄给组团社财务部门另一份接团社财务部门留存入帐接团社营业收入主要有由组团社按拨款标准及双方协议价格拨付来的费用。这些费用主要是综合服务费、餐费、房费、城市间交通费、加项服务费、陪同劳务费等。当接团社向组团社发出“结算通知单”后,无论款项收到否,都应确认营业收入。一、旅游业营业收入的核算二、旅游业成本的核算提供旅游服务的支出用其他成本营业成本包括如房费、餐费、交通费、票务费、行李托运费、文娱费、专业活动费、签证费、陪同费、保险费、机场费、宣传费等等。耗用汽油费、车辆折旧费、司机工资、旅游广告宣传支出一、旅游业营改增政策规定•旅游服务属于生活服务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中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二、税额计算•对于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选择差额征税的,除了销售额中已抵减的费用外,仍然可以抵扣其他符合条件的进项税额。•旅游业差额征税的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1+6%)×6%•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1+3%)×3%案例:浙江旅游服务经营企业A公司于2016年5月承接了杭州某单位的旅游服务业务,合同含税总价款为1000000元,约定游览浙江省、江西省沿路景点,并同意B旅游公司分包江西景点游览服务,分包金额400000元。A公司安排客人游览浙江境内若干景区,旅途发生住宿费200000元、餐饮费150000元、交通费80000元、门票费60820元、游客人身意外险保费20000元、购物费20000元,均取得普通发票。本月A公司取得水、电费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为2550元,无其他业务发生。•分析:A公司销售额可扣除费用不含游客人身意外险保费、购物费,本月可扣除的销售额为200000+150000+80000+60820+400000=890820(元),扣除后的销售额为1000000-890820=109180(元)。•假设A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则本月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109180÷(1+6%)×6%-2550=3630(元)。•假设A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则本月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1+3%)×3%=109180÷(1+3%)×3%=3180(元)。接上例,假设A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含税销售额应按6%进行价税分离。1.取得旅游服务收入时的会计处理(单位:元,下同):借:银行存款100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943396.2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6603.772.支付B公司旅游服务分包款时的会计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377358.49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22641.51贷:银行存款4000003.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入账时的会计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463037.74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27782.26贷:银行存款490820接上例,假设A公司属小规模纳税人,含税销售额应按3%进行价税分离。1.取得旅游服务收入时的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100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970873.79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29126.212.支付B公司旅游服务分包款时的会计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388349.5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1650.49贷:银行存款4000003.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入账时的会计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476524.27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4295.73贷:银行存款490820.00餐饮服务收费标准主要取决于餐饮食品本身质量好坏,一般而言有毛利率法和成本加成法两种定价方法。(二)餐饮业的结算方式1、柜台统一售票2、服务员开票收款3、先就餐后付款4、现款现售结算5、转账结算6、信用卡第三节餐饮业经营业务的核算(一)餐饮制品的售价一、餐饮业营业收入的核算、普通业务营业收入的核算一是自己加工烹饪食品菜肴出售;三发行一次使用或多次使用的餐票二是提供场所、用具及其他服务。二、餐饮业营业收入的核算2、承办宴席时营业收入的核算2、发行有价票券营业收入的核算二餐饮业营业成本的核算食品原材料包括⒊干菜类⒉副食类⒋调味品类⒈粮食类第三节餐饮业经营业务的核算(一)餐饮业成本的计算对象及内容1、原材料成本的核算永续盘存制下的原材料成本计算实地盘存制下的原材料成本计算采用领料制的餐饮业,适用永续盘存制,为保证餐饮成本核算的真实准确,企业会计管理中应注意以下问题:(1)建立健全领料制度。对日常原材料的出、入库房,要严格履行手续。入库要填制“入库单”或“收料单”,出库要填制“领料单”;制表、复核专人进行,定期抽查职责履行情况,实行岗位轮换制度。(2)加强月末盘点工作。月末厨房、操作间中尚未投入使用的原材料、尚未加工完成的餐饮食品的价值是计算本期耗用原材料实际成本的关键。它们的价值都是通过盘点确认,所以企业月末应做好盘点工作。(二)餐饮制品成本的核算二、餐饮业营业成本的核算日常发生的材料都不通过营业成本账户记帐,比较简单。对于它往往不能区分损失和成本,容易掩盖工作失误及人为因素造成损失和浪费的问题应充分加以注意。这种方法仅能作为没有条件和能力建立原材料库房,或经营规模小,没有必要建立原材料库房的小型餐饮企业。2、半成品成本的计算•(1)一料一档的计算方法•(2)一料多档的计算方法•3、餐饮制品成本的计算•(1)自制品成本(2)外购品成本•(三)餐饮业营业成本的账务处理•在永续盘存制下,按照领料的数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账户,贷记“原材料”账户。餐饮行业营改增政策2016年4月餐饮行业营改增政策一、纳税人的划分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餐饮行业营改增政策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餐饮行业营改增政策二、税率和征收率(一)增值税税率: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2项、第3项、第4项、第5项规定外,税率为6%。2、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3、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4、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5、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进口货物,税率为17%和13%(低税率)。餐饮行业营改增政策•(二)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三)餐饮行业的税率和征收率•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餐饮行业营改增政策三、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一般